美国,苏恒。
淋着雨走在大街上感觉心情好多了,仿佛街上的喧哗与自己没关系,心里很静,雨水滑过手心,只留下了痕迹,怎么抓也抓不到,现实有太多的无奈,自己很无助。无论亲情、友情、爱情就一个字,心。记得那一刻,我曾笑过,那一刻我曾失落过,这一刻,伪装的笑过,这一刻,伪装牵强的笑着。有那么一个人,一群人,出现了,离开了,以为是挚交。突然闯入的,一声招呼不打的,最后归于平静的,只剩回忆的,以为是恋人。还有,从小,被抛弃一样,丢在异国他乡,命运的遥控器,是掌握在家人的手中的。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漫步于城市的边缘,在一个至今都不曾熟悉的城市里,看不同的人演绎着不同的人生,听不同的人讲述着不同的故事。看惯了别人的喜怒哀乐,就总是特别容易陷入到别人的生活里去。淡忘的事情,模糊的人影,醒在迂回曲折的夜梦里,梦里全是回忆,稀数过往,时间过得很快,快得让人不知所措便已天涯海角;如今,留在记忆里的,回忆朦胧了的,唯有脑海里的那一层层淡影、流伤。
日子如水般流过,没有惊喜,没有期待。
酒,一杯一杯,最终没能让我心情好起来,一些美丽尘封后再回忆起,难以入睡。隔壁楼再没有悦耳的琴声,连她,也离开了。
或许,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那些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又悄无声息地离去,那些默默无言地陪伴,却常常被我忘记了他们的存在。
有很多的话想说出来,但总是在开口的时候却被另一个想法给拦截。我沉默的去面对在这里度过的每一个日子。我也不知道我能在这个角落徘徊多久,这里的生活让我痛恨。
“恒少爷,喝酒伤身。”
最后一杯一饮而尽,看向满目慈祥的管家,他关切的眼神很让人心安。
“程叔,别这样叫我,从小到大,一直是你陪我,待我如父。”
“既然这样,小恒,听程叔的话,早些休息。”
“好,程叔,都听你的。”
闲暇时光,小小阳光,那是一个冬天。
我来了新邻居。他们都是中国人,幸福的三口之家,每日欢声笑语不断。不自觉的羡慕,我的家人,在哪里。
偶然路过,正看见小主人在学开车,一辆锃亮的粉红兰博基尼是她家人专为她庆生准备的。
我有晨跑的习惯,不想那个小主人竟成了我每日的风景。仅一天时间,她的新车右侧被刮花一道长长的痕迹,并丢了车门。后来,车子翻新,再翻新。不是玻璃碎了,就是轮胎爆了,要么引擎盖毁了,发现她很有趣。
后来她终于放弃,顺从的接受了司机。又开始迷恋上溜冰,每天歪歪倒倒。今摔一下,明摔一下,还是执拗的说:“我发誓一定要学会!”
许是天可怜见的,舍不得她一直摔,便让她学会了,能自由的在别墅区里溜来转去。
一次我晨练。身后的呼喊声越来越近,我转身,她飞奔向前,本能的,我借步,她摔倒。就这样,相遇。
“喂,你也太不绅士了,见死不救!”
好像,真的是这样。我伸出手,却被她拉倒。
“哈哈,报仇了!”
小女子真是得罪不得。
“你要负责!”
哈?负什么责?
“我知道你能听懂中文,你好,我叫邵琳,很高兴认识你。”
看向她清澈的眼眸,晶亮亮的,只是,仿佛还盈了水。这才发现,她的腿摔伤了,大面积的淤青,流了许多血,她正在隐痛,笑着开玩笑。
“你好,我叫苏恒,我带你去包扎。”这是我第一次带外人到自己家里,还是一个女孩子。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芝麻开门!”
“嘛咪嘛咪哄!”
“开门啊开门啊,天亮啦天亮啦!”
她成了常客。
各种奇葩敲门,各种恶作剧。生活因为有了她,增添许多颜色。以后的每一年长假,她都会到美国度假,带来不一样的色彩。
阳光正好,微风不噪。花开荼蘼,不觉夏已末。只是,这一次,她永远的离开了,她说过:“我喜欢上一个男生,我要在有他的城市里。”
她成了过客。
“叮铃铃……”
“恒儿,是妈妈,妈妈想你了。一切都好吗?”
“很好,我要睡了。”
“是妈妈不好,总是忘记时差。”
片刻,室内无声,无息。
一直以为季节的转变是很缓慢的,数完了夏天数秋天,近来几天的清冷让我感受到这个秋天来的好迅速,不经意间浑浑噩噩中就信手把两个月的光阴随手抛在了路上。转眼九月了,一个简单的日子惊醒在凌晨的夜晚,莫名的一种苍凉漫过心头。再一次唏嘘时间过的真快,时间转眼就悄然的流逝了,不曾改变的是,我还是我,去留依旧独自一人,这么多年,心的迁徙,也许是年少,那么多不记后果的辗转走来,也曾得到过旁人无限的唏嘘,有很多事情放不下,但又没法让自己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到一点上,像大多数离群索居的人一样任其荒芜腐烂。时间的剪影,记忆里的灯,憔悴谁知道。独自,在角落,感受这份落寞。
我什么都能承受,只是不能接受沉溺在黑暗中的自己,就这样结束,就这样开始,阳光会照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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