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血红,挂在西部天边,木落城中家家户户开始准备晚饭。
兰斯一甩手上的血水,用袖子擦可擦额头的汗,从地上站了起来,从午饭后,他就帮着多罗夫人家的女仆收拾那二十只只娜拉斯托尔鹿,三皇子的猎队出去围了一个鹿群猎了六十多头娜拉斯托尔鹿,挑好的二十只派人送到了多罗夫人府上。
多罗夫人的丈夫弥哈顿?多罗将军是三皇子一派的大人物,三皇子极其看重,对其尊敬有加。
大学士和多罗夫人在照顾七皇子,因为七皇子才回来,皇宫里还没有收拾好住处,只好先暂住在多罗夫人家,听说昨个夜里皇子又闹腾了一夜,吐得原本就很白的脸愈发变得可怕,虚弱极了,现在还昏睡着。而兰斯又没有什么事情,便帮着这些女仆收拾下午要做成肉的鹿。
兰斯家里不是大贵族,勉强能维持生计罢了——大贵族也不会将自己的孩子送进机关所这个危险的地方——为了实验,机关所平均一天得爆炸三四次,那时残渣烂飞,火星四溅,要不是专门在城外建了一个地下仓库在那里边研究,指不定要把都城炸了呢!也因为此,天然气以及其他易燃资源的管道没有经过机关所,研究院们尽管研究的是高科技产品却只能像旧社会一样捆来木柴生火取暖,还好,这几月,沙皇派了一伙工匠,日日夜夜赶工,终于是吧暖气给装上了,派了一堆子工人来烧锅炉,情况也没有以前那般难熬了,只是这管道也仅限于办公、设计这一块儿了,组装区和实验区依旧和外面一样冷——自己还在家的时候,父亲总是会出去打猎,他是沙皇猎队的人,有时候他带了长有犄角的驯鹿或是长腿的羚羊回来,自己便飞跑着去拿刀和盆子,父亲便笑呵呵地和自己坐在暖洋洋的阳光里剥鹿皮,只是后来他死了,在一次围猎时撞上了难得一见的牦牛湮没在了牦牛群中,再也没有回来,也就是这样,大学士收养了他,将他收为弟子。
“小学士剥鹿皮却是一把好手。”女仆递过一张棉布,兰斯接过来擦了擦手。笑了笑,他经常来多罗夫人家——多罗夫人的手抓肉和抓饭是一绝,老头子常来蹭饭,兰斯也就常来——女仆都和他很熟,知道他这人没有架子,对他都很随意。
大学士虽没有说谁会是他的继承人,但人们都知道老头子总是把这孩子带在身边。尽管兰斯觉得自己也真是笨,什么东西在脑中想想还好,可只要一动手,定然会出事故,有次作火药的实验,因为过量,连他自己险些都葬身其中,若非大学士来检查自己布置的功课将他抱了跑出去,后果不堪设想,自此以后,老伯爵再不敢让兰斯一个人做实验了,而兰斯也只能无奈将重点转移到了理论知识上来——只猜想研究,不动不动就做实验了。
老伯爵也就一直躺在自己那张不知多久没收拾的床上唏嘘,说他当年要是这样早被踢出机关所了。
“谢谢,该吃晚饭了,我去叫老师。”
“不用了,夫人说要留下你和大学士吃饭,这些肉今天就是要给你们做手抓肉的。”
兰斯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尝过夫人的手抓肉,知道那是连沙皇陛下都赞不绝口的美味,当然心底也对老师一阵鄙视——还说什么要照顾七皇子,直说蹭饭不就得了。
夕阳透过巨大的天幕窗洒进木落城,兰斯伸个懒腰向四周望了望,透过虚掩的大门看到街对面正在收拾铺子的酒摊—说是府邸,其实也就是如四合院那般,占地并不算大,七八间房子罢了,毕竟没有华夏富裕,倒是皇宫稍显阔绰点,但华夏或其他国家,一个稍有些钱的人便可以住得起那般屋舍,只是地皮贵,没有沙罗皇宫大罢了。
兰斯想到老头子吃肉总是要喝酒的,每次他自己却不带,每到肉端上来,便借口让自己去买酒,等到自己回来,自己那盘便只剩一半了,而且,他还不给酒钱,白赖在自己身上!兰斯对其耿耿于怀但又没有办法,今天想起来,摸了摸袍子的口袋,约莫还有几张纸钞便出门去张罗那收拾铺子的老板。
“来三斤库尔多。”他掏出皱巴巴的票子说,库尔多是市面上所卖的最普通的一种酒,特点就是极烈,但又特糙口,基本没有人喝,大多是穷苦人家招待人时充体面时用的,只是老头子偏好这一口,沙皇有次偶尔提及这件事,大家都以为有什么其他原因,没成想,老头子一把泪地说自己将俸禄都花在了研究上实在没钱买酒云云,当时兰斯就坐在他身后,只是装作喝茶,强装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哪里是花在研究上了,他隔三差五去哪么一次研究所也只是到办公室画几张图纸罢了,蹭饭都去别人家,喝酒赖在自己身上,老家伙每月领的俸禄兰斯看得仔细,全都被藏在了家里的一个保险柜里,自己也尝试着去撬锁,只是——老头子真有时间!自己研究发明了一面锁,内部复杂得让人看得头晕眼花,只有钥匙才能开开,枉费了兰斯三根不知磨了多久的玄铁丝——他只是把钱藏下,就是舍不得花!
“好嘞!又是大学士买酒啊?”
大学士不是第一次派兰斯到这儿买酒了。
“嗯。”兰斯答应了一声,不一会儿,那人提了一个酒壶出来递给兰斯。
“我瞧见你们今天去了将军家,就知道一定会留下吃饭的,便早都给你准备好了。”那老板笑着说道。兰斯应了一声谢,掉头又跑回门里。
迎面就看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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