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否认。
这个世界上,隐私是普遍存在的。
谁都有不想被知道的秘密。
所以社交礼仪中才会有这么条原则:不要打探别人的隐私。
只可惜,真正重视这点的人并不多。
于是经常会出现这样种情况:原本关系很不错的友人,因过分关注对方的隐私而导致双方关系恶化,最终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
我很替他们庆幸。
总算没有交到坏朋友。
要知道,秘密其实是无所谓好坏的。
人却不独如此。
——坏人的秘密绝对要比好人的危险得多!
举个例。假如你早上从次抢劫中救起位老太太后却不想声张,当老太太的儿子寻人报恩时,旁边有同事指出你就是那个见义勇为者,相信此时你会甘之如饴,在众人钦佩的眼神中欣然接受自己的英雄身份。
于是大家都会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但反过来,如果你清楚个表面斯文的高中美术教师其实私底下是个分尸杀人魔,那么秘密曝光的那刻,多半你要好好挑战下对方那富含文艺底蕴的多功能大电锯。
可想而知,当讨教失败,全身锯成十七八截被装入聚乙稀塑料袋扔进水泥池中等硬化的时候,你绝不会承认,那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正因如此,我才比较喜欢和小孩相处。
他们的秘密大多是单纯的,浮于表面而易猜测。
很可爱。
也相当无害。
即使被人发现,至多也不过捂着小脸撒脚丫跑开,又或大哭场,几天不理你而已。
大人则不同。
他们自尊心太强!
某些层面上而言,他们比小孩子更腼腆。
当然也更易崩溃!
有这样种说法。当某个人会因为自己秘密的曝光而感到面红耳赤、坐立难安、甚至于胆战心惊的时候,他就拥有了隐私。
我不喜欢这个论断。
它预示着在捍卫隐私的过程中,某些人的行为可能会远远超出你所知道的道德底线。
——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这实在是件很恐怖的事。
曾经有对人人忌羡的恩爱夫妻。老婆在偶然次机会里,窥见了躲在卫生间里的老公在试穿自己的女装,于是被平日里文质彬彬的丈夫从卫生间冲出,拿起厨房中的刀具,在头上暴砍了五十几下。这种象在报满门血仇的亲热手法把闻讯赶到的警察吓得屁滚尿流。据说有人因此脸白了两个月。
这还不是事情全部。
出院后,妻子并不投诉丈夫使用家庭暴力,也不计较流产婴儿对身心的伤害,反而默默把人从派出所接回,如既往地开始生活。如此有爱心的老婆。所有人都不能不为丈夫叹腕,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只可惜事件的后继让每个人都料所不及。
妻子的委屈求全丝毫没换来丈夫的悔过,反成为他撕开伪装的依凭。之后的时间里,他不仅把异装癖视为理之当然,更以扭曲的性取向来虐待老婆,遇到抵抗时,便大骂唾之,饱以老拳。浑然忘记两人还有过恩恩爱爱携手压马路的时光。
真真罪大恶极!
不堪受辱的妻子终于忍无可忍。
天半夜,丈夫醒来后,感觉身体很凉,要加盖被子,却惊骇的发现左手掉在了地下,想要起身,又发觉身体也不能动弹,再看,自己右手被铐在床头,双腿齐膝被截,肚子上被人精细地切开很长道伤口,又用幼稚园小朋友的手法拙劣缝合止了血,但肠子肝胆等脏器却裸露在松松的线头外,以供他瞻仰。至于那两颗引发事端的罪魁祸首,则被切成肉片拌蕃茄炒好了,装入盘摆在柜头。新鲜红嫩的肉汁还飘着熟悉的炒蛋香气。
盘子旁有溜小纸条,以妻子喜爱的方式摺好,放在伸手可及处。上面只有句话。“亲爱的,我帮你解决了大部分的麻烦。剩下的要靠你自己了。”
这个惨烈的冷笑话持续了两天。平躺在红湿床单上,陷入无边恐惧的丈夫最终在外出归来的邻居帮助下获救。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搜索,查找……半月后,在警方的资料库里,调查员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来外表端庄,脸娴静如大家闺秀般的妻子,相貌竟和年前的某个全境通缉犯几乎完全样。就连做案的手法,也是如出辙。
到了这时,所有人才真正弄明白,为何当初妻子死活不愿报案。
敢情她才是恶贯满盈的那位。
这个事件中,我闹不明白的只有处。
好歹两人也算恩爱夫妻,每晚赤袒相见,按理说妻子的每寸肌肤,每根寒毛都清楚到了家,怎么丈夫还会存在如此严重的羞耻问题?
莫非,隐私也存在因人而异的说法?
莫非,在你看来仿佛不经意的冒失,对某人而言,却是足够生吞活剥的滔天罪恶?
我不知问题的答案,但却从这件事学到个道理。
不要随便窥视别人隐私……
——至少不要被发现!
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近在咫尺的那个亲密爱人,她(或他)的秘密,究竟是单纯的灰,抑或浓黏的黑?当那层面纱撕破的时候,你将面对的,又会是什么?”
生活中,我是个很沉闷的人。
孤僻,阴霾。
最普通的玩笑都开不来。
概括而论,就是那种进门就可以让哄堂大笑的全班学生都如泼凉水般静下来的万年冷场男。如果你在办公室看到正笑喜颜开和同事调情的年轻女老师突然埋头阅课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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