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天本来也是内力悠长之人,但在仇越一剑紧似一剑的攻击之下,简直有些透不过气来。他在如银蛇乱掣的剑光中勉力看去,就只见仇越脸上的表情甚是怪异,仿佛眼前压根没有马小天这个人,只是他一个人在独自练剑似的。
马小天见苦等多时的机会终于来到,暗道一声:“是时候了!”不再犹豫,不退反进,迎着仇越的紫庐大剑贴了上去,左手用一招“百转千回手”中的“金鸡夺粟”,一拗一挑,转折如意,将剑尖顺着去势,稍稍拨开离自己身子远一些。右手则干脆弃了柳叶刀,弃长取短,用上了混元功第三层“日昃之离”中的功夫,将一股破山碎碑的雄浑掌力,平平地向着仇越左胸要害处推去。
仇越“呀”的一声,猛然间惊醒过来,一刹那间心里头似有一股凉气直冲上来,想要抽身离开,但崆峒派混元大法何等精妙,一掌既出,四面八方都罩住了,哪里容他逃脱得出去?
几乎就在这电光火石间,仇越将全身的功力汇聚在左胸,右手剑一侧,避开马小天左手那招“金鸡夺粟”,手臂徒然间暴长数寸,不顾一切地向着马小天腹下“太冲”穴刺去,竟是要图个同归于尽的局面。
说是同归于尽,但仇越心中自有计较,剑长手短,剑利手钝,只要自己的剑比马小天的掌早一刻碰到对方身体,那这一仗,自己也未必会输。
马小天在数十招前就已算好这一挑一拍,但他的江湖经验,比起仇越来,何止差了十万八千里,因此这赌博似的一招,究竟还是他输了。
仇越的剑,本来就比其他的剑更阔更长些,再加上他暴起一击,因此竟能后发先至,堪堪比马小天的掌早了一刻,触到他的身体。这一刻有多长?也许只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间,也许只有一眨眼的工夫,可就是这不起眼的一眨眼工夫,将这场鏖战分出了胜负,决定了两人,是生,还是死。
仇越见终究是自己更快了一步,心中大喜,暗叫了一声:“成了!”
可就在这时,只听“叮”的一声,剑尖上传来的并不是往日再熟悉不过的,刺入肌肤的感觉,竟像是触着硬物的声音。仇越眉头一皱,还没等他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啪”的一声,身上已结结实实地挨了马小天的一掌。
仇越数十年苦练内功的效果,此刻便显现了出来,只见他用毕生精研的功力,硬生生地接了马小天这一掌。尽管如此,兀自有些抵敌不住,蹬蹬蹬往后退了几步,好容易才站定了身形,努力咽下喉间涌上来的一股热血,调了半天内息,方才缓缓开口问道:“小子,你身上藏了什么东西?”天知道他这时的胸中,早已是真气杂沓,内息乱作一团,能把这两句话说得平稳如常,已是极不容易的了。
马小天击退了仇越之后,一直都还是迷迷糊糊的,怎么?自己竟然一举击退了号称“天山南北剑术第一”,那个数十年来横行西北,无人敢撄其锋的仇越?怎么明明看见紫庐大剑已经刺入了自己的身体,还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
直到仇越问了这一句,马小天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从怀中掏出一个黑黝黝的物事来。这是一把洋枪,是锺齐山匆匆塞在自己怀里的,原来就是这个东西,挡住了仇越雷霆万钧的一击,救了自己的性命。
仇越一眼就认出了这把洋枪,冷笑道:“原来你跟那姓锺的反贼勾结在一起,嘿嘿,好小子,咱们走着瞧!”说完,匆匆闪在阴暗处,便不见了。
仇越并没有说谎,白塔的第七层,果然有个女孩,静静地坐在地上,从窗口向外张望。她就这样安静地坐着,几乎一动不动,仿佛一尊雕塑一般。午后的阳光洒进来,在她的身周笼罩上一圈光晕,只有睫毛偶尔地眨动,才将这层光晕划开一圈一圈的涟渏。
马小天早已经痴了,忘了自己仍然身处险境,许久许久,连泪水悄然间淌下脸颊也没有发觉。为什么要流眼泪?是欢喜、内疚,兴许还有自责,马小天分辨不出这许多滋味,此时此刻他只想静静地看着,舍不得抬手抹去颊上的泪水,生怕惊醒了眼前这一幅犹如人间天堂般的美景。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小天才轻声唤道:“海兰……”
那个女孩闻言转过头来,一点不错,果然便是甘陕总督府的千金小姐,满族少女海兰。她一见是马小天,正是自己苦等多时之人,顿时笑靥甫展,这一笑,更加犹如晓露芙蓉,娇艳之色,难描难画,只听她喜道:“小天哥!”便从地上爬起来,刚跑了两步,也许是坐的时间久了,气血还未畅通,脚下一个趔趄,哎唷一声,几乎要摔倒在地上。
但此时的马小天,又怎么会允许她的纤手,再沾上一点点地上的细尘?只见他,屏息凝气,气沉丹田,一个箭步跨了出去,左手虎形,右手龙爪,双手虚握,轻轻地扶住心爱的人,吞吞吐吐地道:“海兰,你……我……”
海兰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又舍不得离开这炽热的目光,只好将头略略转开些,轻声说道:“小天哥,我……我很好……”
马小天急道:“你怎么会很好?你不知道,那天,我、我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他这话倒还真不是信口开合,那天他在舍身崖,若不是老实翁他们,说不定早已经失足坠下悬崖,又哪里还有和爱人重逢的一天?
海兰自然知道他说的“那天”指的是哪天,不提还罢,一提起来,顿时往事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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