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男人叫文强,今年二十九岁,他先前看到沈卿照片的时候,就垂涎三尺了,赶紧让自己的父亲和沈依依好好说说。他老爹也不是什么好鸟,知道了沈卿的身份之后,非常的高兴,能够和沈海拉上亲家关系,对他们来说,绝对没有坏处
虽然他们家的公司在沈依依看来是大公司,但是在沈海看来,也要低上不少档次。
翟宇轩看了眼文强,笑了笑,道:“是骡子是马,可以拉出来溜溜。现在喜欢书法的年轻人依然很多,只是你身边没有这样的朋友而已,你没有踏进这个圈子。”
翟宇轩的话,很少有人能够听出来这话中的意思。但是沈海闻言却笑了,深深的看了翟宇轩一眼。
翟宇轩的意思很简单,你不喜欢书法,接触的人也很少有喜欢这个的,无非就是一些喜欢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我都懒得和你这样的俗人说
这小子,不急不躁,不卑不亢,还善于用言语回应对手,是个人才啊。这是沈海对他的第一感觉。
“来吧,既然是这样,我们是溜溜吧”沈海铺开纸,看了看手中的笔,点了点头。
写毛笔字的人,大部分都喜欢用兼毫笔,但是,其实羊毫要好上一些,这样的笔写起字不会卡墨,而且还聚墨,一般人确实不会过多的了解。
先用开水泡了一下笔,等泡开之后,沈海拉干净上面的水,又沾上墨,看了眼翟宇轩,道:“我写三个字,你写三个字,怎么样”
翟宇轩拱了拱手:“可以。”
“好”沈海笑了笑。
他闭息凝神,骤紧眉头,沉吟了片刻之后,便开始铺开纸,拉着笔在上面勾画,每一撇,每一捺都非常的用力,入木三分。
“战荒天”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有着说不出的意境和霸气。翟宇轩看了看面露得意之色的沈海,微微点头。
沈海确实很厉害,这三个字,字透纸背,苍劲有力,颇有强者之风,颜筋柳骨之味。而且,战荒天这三个字,气势汹汹,可见沈海心中的远大志向
“叔叔,比较喜欢草书啊”翟宇轩笑着说道。
“嗯,是啊,我一直都觉得,草书最适合男人,太过于清秀,那就是女人写的了。”沈海叹息了一声,道,“字也分人啊我以前喜欢写行书,但是,我却觉得不适合我,因为我觉得行书有些规矩在里面。”
翟宇轩点头赞许。
看着站荒天这三个字,翟宇轩陷入了沉默。
现在不单单是要写字了,而且还要写出来三个字,能够压下沈海战荒天的气势,否则,先不说字,单单内容上,气势上,就被别人压下来,这样会显得很被动。
但是,战荒天这三个字实在是太霸道了有什么可以媲美的呢
“嘿,小子,不敢动笔了吧是不是觉得叔叔的字写的简直可以媲美于书法大家了”文强在一旁幸灾乐祸道。
他这样既挖苦了翟宇轩,又夸赞了沈海,做生意家的孩子,没有几个是笨蛋啊
翟宇轩微微点头,笑道:“确实,沈叔的字颇有大家风范。”
沈海看了眼文强,略皱眉头。写字,最重要的就是在乎于一个心平气和,在别人准备写字的时候还说那么多的废话,是一种不尊重,也是一种侮辱
而沈卿,则用一种担忧的眼神看着他,唉,这个家伙,好好的,送什么不好,非要送字,这下好了,把自己绕进去了吧要知道,自己爸爸的字,可是被很多书法名家称赞过的呢
突然,他的目光一闪,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抬起手腕,扭起眉头,下笔,勾勒,上提,犹如行云流水。
“搅星辰”沈海眼神中闪过一道精光,脸色变了变,最终露出了一丝微笑,连说了三个“好”字,继续道,“不错,不错,搅星辰,这气势可一点都不比战荒天弱啊魏碑现在写这样字的虽然很多,但是深入其隧的,很少很少啊”
“嗯,魏碑无非讲求两点,下笔如游龙,劲与气十足”翟宇轩说道。
“呵呵,我输了。”沈海认真的说道,“我是真的没有比的过你小子,这三个字,就送给我吧哈哈,我是真的喜欢啊”
翟宇轩点头笑道:“这个自然没有问题,不过我也算不上赢,只能说其实相当吧”
“好哈哈,我随时恭候”沈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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