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状况不太好,像是感冒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用洛瑶的话说就是,这种天气都会感冒的人都是奇葩。
周末的天气特别好,我临时决定出去转转。转了几次车,又走了半个小时山路,终于到目的地——罗家村。罗家村距离c市市区有大概两百公里,是个尚未开发的小山村。
这两年流行赏油菜花,春暖花开的季节,一到周末,c市近郊的赏花地都挤满了人,那感觉倒像是去看人。卖菜籽是罗家村人的主要经济收入,因此村里种满了油菜花,到了花期,远远望去像是一片黄云挂在山腰。因为未经开发,知道这里的人不多,连周末都没什么人,实在是个赏花的好地方。
只是现在这个时节,花期已近尾声,好多油菜地都已经落花结籽,已经没了花开遍地黄的盛景。我拿着相机一路拍照,景色是一方面,技术也实在有限,怎么拍都不太满意。
走到油菜地深处,我再次举起相机,咔嚓一声,一个同样举着相机的人映入相框中。我放下相机,对面的人也放下相机。
竟是秦皓轩。
我们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对方,仿佛时间在那一刻停止。
他慢慢走近我,有些欣喜,却似乎并不意外:“原来你还记得这里。”
我耸耸肩,虽然是瞎话,却编得合情合理:“我们杂志社刚好要做个赏花的专题,记忆里这里还不错,就过来看看。好像来得晚了些,提前几周过来应该更漂亮。”
“人多了,挤得跟蜂窝一样,你舍得吗?”
我抬眼看他,微微一笑:“又不是我的东西,我有资格舍不得吗?”
这句话一语双关,他听了不再说话。
我不理他,转过身继续向前走,身后却传来连续按快门的声音。我转过去,又被他抢了一张。
“嗯,效果不错,你今天的衣服和这里很配。”他一边看相机一边说。
“你又偷拍我?”说完,我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我想起以前每次和秦皓轩出去,他从不会好好给我拍照,总是趁我不注意偷拍,还说什么这样拍出的照片才自然好看。
我之所以喜欢摄影,大概也是因为他的关系。有些事情一旦成为习惯,就很难改变。
“你该感谢我把你拍的这么美。”他得意的说。
“给我看看。”我忍不住跑了过去,他的水准,我很了解。
“还是等冲出来再看吧。“秦皓轩说着把相机举到肩膀处。
秦皓轩有个怪癖,拍到满意的片子一定要冲出来,为此他在家里捣腾出一个房间做冲印室。
“我就要现在看。”见他将相机举高,我那股倔劲就上来了,一只手吊住他的胳膊,跳着用另一只手去拿他的相机。
秦皓轩像是专程跟我作对似的,眼见我跳得吃力,他却坏笑着伸直手臂将相机举到最高。无奈他实在太高,我怎么跳都够不着。看着他得意的样子,我有些气恼,索性用两只手撑住他的肩膀往上一冲。
不知是否用力过猛,秦皓轩被我撞得有些晃动,而我不但没够着相机还几乎是紧贴着他的身体滑了下来,且双脚一沾地,就重心不稳的向后仰去。正当我以为自己要摔个脑震荡什么的时候,秦皓轩飞快的伸手揽住我的腰,将我拉到他怀里。
两个人就这么紧贴着站着,我有些尴尬,抬头却发现他正低头看着我,声音很温柔:“怎么这么野蛮,相机摔坏怎么办?”
靠,原来他担心的是相机。
距离很近,他温热的气息打在我脸上,痒痒的,我呆呆的看着他,不由入神。
上天真是给了秦皓轩一副好皮囊,棱角分明的脸上漂亮的五官如同刀刻一般,浓黑的眉毛微斜的横在眼睛上方,眼睛又黑又亮,宛如两颗墨玉,微微眨眼,那眸子似蒙上了一层水雾,有些朦胧的迷离。
我看得呆了,心砰砰如小鹿乱撞,一种熟悉莫名的情愫在心底滋生。
不知是否贴得太紧,我感觉秦皓轩的眼神有了变化,喉头不自觉的转动,虽然隔着衣服,我还是能感觉他下身的异样。
我忙低下头,咬着嘴唇说:“谁叫你这么小气,摔坏了活该,反正我也赔不起。”一边说一边试图推开他。
他却不放手,反而伸出另一只手把我圈到怀里。我的脸紧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我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
他的呼吸越发急促,呼出的热气直攻我的耳畔和脖颈,我渐渐感觉浑身发软,同时感到有坚硬的物体抵在了我的腹部。
当他试图捧起我的脸的时候,我凭着最后一丝理智奋力推开他。我背对着他,有些语无伦次:“这里视角不好,我去其他地方看看。”
秦皓轩很自然的笑:“让我看看你拍的。”他说完再次走近我,直接拿过我的相机。
他看了我拍的照片,微微皱眉:“比起以前倒是进步不少,不过在我看来还是菜鸟。”
我虽有些不服气,但又无法可说,和他比起来我也真是菜鸟。我记得他说过,他若是有个哥哥或者弟弟,他一定离开陵越,背着相机走遍世界。
我们一路走走拍拍,遇到不好走的路,他会先过去,再转身牵我。遇到需要俯拍,我高度又不够的时候,他会蹲下来让我骑在他的肩膀上拍,起初我还有些放不开,多试几次也就习惯了。
我每拍一张他都拿过去看,然后给出专业意见。不可否认,经他指点,拍出的效果好了很多。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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