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笑轻轻抚摸着她的脸,看着泪水从上面扑簌簌的滑落。
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他绝望了。
他欺身向前,不由分说狠狠的吻住她的唇。就如同以前那些美好的时光,他预感将失去她的时候,那样蛮横和深情的吻。
方婷重重的撞在他胸膛上。胸腔里的空气全被撞空。丁笑的气息扑面而来,将她团团裹住,她猛然间一阵晕眩。她突然就想起第一次约会,油麻地那个晚上,强敌环视,他在千钧一发之时抱起她,这气息一直都没有变过。
yù_wàng一触即发。
他的手伸进了浴袍下,方婷冰凉的肌肤经他这样一碰,嗤嗤的热起来,她的脸热腾腾红起来,被他碰过的地方又酥又麻,痒痒的。
这种本能的反应毫无疑问刺激到了丁笑,
他就势推倒她,压在她身上,死死的看着,眸子炙热发光。什么都晚了。
他在撕掉她的衣服前犹豫了一下,也就只那么一秒,他扯开了他们之间的束缚。
这一夜,是丁笑三十年的人生,睡的最为安稳一晚。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又隔着万水千山的血海深仇。千百次的杀与被杀,走或留之中,也许两人都忘了,他们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方婷错了,错的彻底与离谱。
是她送的圣经,是她说的那些话。
是她不折不扣的跟屁虫一样跟在丁笑身边。
下河捞鱼,上山爬树,夏天买冰激凌,冬天吃烤地瓜。
一句话,青梅竹马。
所有青梅竹马该干的事都干了。
虽然他们之后的惨烈,是所有青梅竹马所未曾有过的。
他们总是与众不同。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这句诗丁笑不知道,但是并不妨碍他在忆起往昔岁月之时,感到惆怅无比。
二十年前第一次看到她。她在她妈妈的怀里。睡得十分安稳。他很想抱抱她。因为她穿很票亮的裙,他知道他妈妈一直向往那么漂亮的衫,他只想感觉一下那美妙的触感。可是妈妈拉开了他,跟他说,下次见到她,要叫她:三小姐。”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他这话叫出去,就注定了他与她此生的遥不可及。
他希望妈妈可以留在自己身边,所以很听妈妈的话。
下次见到她坐在秋千架上玩闹得时候,看到她轻轻跟他招手。他只是摇摇头。叫她:三小姐。
他注意到他们的衣服与铮亮的皮鞋,而他自己只有邋遢的鞋袜。”
他非常恭敬的与她保持距离。可是她喜欢被秋千荡起来,而她的哥哥,又力气不够。所以她坚持叫他。她不知道他名字,但是她喊:大哥哥,你过来帮帮忙好吗?他几乎下意识的要回答:好。
可是他想到了他妈妈说的话。悄悄的退了出去。
两个月后,她妈妈过世了。她幼小的连妈妈去世是什么都不知道。
而与此同时,他的妈妈,终于受够了他爸爸的折磨,抛下了他们。
那天晚上他无法排遣自己的忧伤,他跑到屋顶去,想让无尽的夜空,洗刷掉他永世的哀伤。可是她穿着雪白的裙,站在下面,问他:你爬的那么高,不怕跌下来吗?
那天她扎菲色头花,皮鞋是苹果绿,眼珠是漆黑发亮的。
他一直在心中爱着她。
他做了这个梦,然后一直在心里装着这个美丽的梦。直到他爸爸打死她爸爸。
人没有希望是活不下去的。可是那么长的时间中,他什么都看不到。他想握住的所有,一件件的离开了他。
他第一次杀人前遇到了她,她从天使成了邋遢的孩子,一如当日的他。你会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吗?
没有希望还有躯壳,可是他的希望被连根拔起摔在他面前践踏。
杀人是凶残的事情,他也并非天生冷血,那次他呕吐到清水,三个月不敢看鲜红色的东西。可是那天晚上回家,他拥着他的弟弟们,他有了活下去的希望。自此后他不断杀人,不再眨眼睛。他已决定永世沉沦。
他的双手鲜血淋淋,他已经全然忘记了她。可是为什么他身边围绕着的所有冰雪聪明的女人,都看得出他心中的影子。
可是日日年年,思恋已不需要刻意。便是相思已是不曾闲,哪怕她的容貌,她的声音,他已经忘得干净。
十四年后,那是个很平常的夏日午后,太阳也还是那么的烈,可是他知道事情有不对,他的心扑腾了整整一天。果然他接到了她的电话,十四年后他终于又听到了她的声音。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一刻他的手,抖动的多么厉害。”
他不知道该感谢上天还是怎样。谢他吗,十多年的光阴他与她还是遥不可及,不谢吗?可是他让他又遇到了她啊!
所有的故事的开端,都从那本圣经开始,可是所有的纠缠往复,则在那个午后打开。
他的弟弟抓了方展博,她找来了。而他,接到电话后,也来了。
终于终于,在那个餐厅。他们遇见了。
所有的过程中,他的眼始终不敢落在她身上,他热烈的目光,会伤人的。他打他的弟弟,他要他死死的记住,这辈子千万别给他一个借口,让他可以靠近她。他心脏早已负荷了太多。
可是偏偏越担心的事就越会发生。在鱼生店,在他的地盘上,他听到惊叫,听到衣衫破裂的声音,他的弟弟,做了世界上他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他愤怒到血管几乎爆裂。他一开始甚
喜欢罪与罚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