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不知滕老几时多了一个徒弟。”
韶韵端着托盘在门外,刚刚好听到这么一句,那话语中暗含着的语气似乎不是太好,怪不得主子回来不高兴了,想来这就是原因,但,沈墨是滕老的徒弟又碍到主子什么事了呢?
善于脑补的韶韵很快联想出了一出“当初我拜师你不收,如今却收了那么一个小子”的场景,为之一囧,呼吸稍错,里头的人便听到了。
“进来,鬼鬼祟祟站在门口做什么?”滕老的口气不轻不重,话语是责怪的,但推门进去的韶韵却看到他脸上分明是毫无表情,似乎并不在意她听到的。
“我不是故意的,只会刚好走到门口。”韶韵解释了一句,若说她留下的另一个原因,大约便是这位主子的规矩不严,她从不用自称奴婢,无形中便模糊了尊卑。
屋中隔着一条桌案对坐的两人并不在意她的解释。听着门外的喧闹声,另换了一件宽松点儿的暗红衣裳的男子忽而笑着开口:“今日猎得猛虎,又巧遇滕老的徒弟,实在是大喜,我也该去看一看这热闹。”
山上的猛兽虽多,但大型的,如猛虎这类的,很少能够猎到,便是多人协同合作,也多是猎到一些野猪之类的,然后便是野鸡野兔,偶尔也会有一两老狼。
比起猛虎的独行,狼要更难对付一些,它们群居,往往都是死了一个还有一个,一旦弄不好便是结仇,给自己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猎户们一般都会避讳一二,除非是那等被狼群赶出来的老狼,否则都会避开。
狼这种犬科动物,可能也有着某种跟狗同属一源的共性,轻易也不来惹人,估计在它们的眼中。人这种东西,也是杀了一波还来一波,一波一波,未必怕了,却是麻烦。
再加上,也许,人肉并不好吃?
不过是跟着走出来的短短十几步,韶韵的心思已经飘到了绝代双骄里的李大嘴身上,据他说,人肉是酸的。并不好吃。
但。若是有那爱吃酸的。也许还省了加醋?
“哦——”欢呼声高起,围着猛虎的人群中,一个墨绿衣裳的男子分外显眼,他的面容清俊。嘴角微微含笑,颇有些无奈地看着周围的人,目光掠过此处的时候顿了顿,眼神中好像闪过了什么,跟周围人群说了两句话,从人群中走出,“庄主。”
“这世上已经没有了琉璃山庄,哪里还有什么庄主,到了此处。你唤我一声‘卢策’即可。”一改往日的默默寡言,男子一派长者模样,言辞温和。
“卢… …我还是称呼‘庄主’妥当些,只要庄主在,哪里不能是琉璃山庄。又何必拘于一处?”
从初见,沈墨对琉璃山庄的庄主就非常有好感,即便之前的疑惑未解,他也生不出一丝半点儿的恶气,笑着对称呼问题做了决定,言辞依旧尊敬。
卢策,原来他竟是叫做卢策啊!韶韵刚飘回来的神思又有些飘忽,明明是很普通的名字,可是跟这个人合在一起,偏偏有了些让人回味的悠长,何况,他还是琉璃山庄的庄主。
那近乎传说中水晶宫的琉璃山庄,曾经畅想过很多次,那里的主人会是什么样的,却怎么也想不到,竟是这般看不出年龄的青年模样,还有些病弱的感觉更是让这人身上不见一丝烟火气,宛若天人。
却也难怪 ,能够住在那样的山庄里,能够一手建起那样的山庄的人,又怎么会是个普通人呢?
再想到自己留存的那两件据说从琉璃山庄中出来的东西,再看看自己如今身上戴的,韶韵总觉得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涌上心头,不由红了两靥。
再回神,卢策已然不再,沈墨却与她对面。
“主子呢?”韶韵不由问。
“庄主身体不适,已经先回去了——你怎么,怎么… …”不想说出“伺候”语,沈墨一时卡壳,竟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韶韵却听明白了,表情微冷:“我如今也只有这般活路了,还请沈大侠高抬贵手,莫要告发我爹爹的事情。”她却还没忘记,自家是怎么落到如今情况。
面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沈墨道:“云岭一带多是流放犯,若无大事,官府都是不管的,姑娘大可放心,我还不至枉做小人… …那件事,前事有因,若是深究,我也有些挂碍,却是… …”
若是不曾去琉璃山庄赴宴就不会遇到那等事,若是没遇到那等事自也不会被冤枉,若没被冤枉,也不会引得师兄寻得魏景阳来助,若是魏景阳未曾杀人劫囚,也就不会有那日韶志识得凶手伺机杀死的事情了。
这般刨根究底下去,自己也不是全然无辜的,魏景阳为了救他而杀的人,他也有份儿,如此… …杀人偿命,还真的说不好是对是错了。
从来都觉得自己是秉持着公理正义的沈墨,也是在魏景阳死后,了解了这其中原委之后,发现原来自己也没有那么高尚公正。
那个为了劫囚事被杀掉的捕快,他当时明明看到,却没有想过制止,之后也不曾放到心中,若不是有韶志报复杀人之后再供述出这么一段,他怕是早已忘了在那林中曾因自己的缘故死了那么一个捕快。
自诩为公理正义,其实也不过是自诩罢了。
朋友的死亡,这一场“天理昭昭,报应不爽”,让沈墨突然有了些心灰意冷,这件事再加上之前查琉璃山庄猜测到的东西,让沈墨生起了退出江湖的念头,他到底不是律法,总也有错,而世间公理,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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