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死了。
都死了。
作为她的重生。
男人因为她不断收集的女人出轨的照片而成为导火线,酒精给了他最后的刺激,他拿刀砍死了女人——任秋岷不怕他收手,她在家里的每一瓶酒中都混杂了毒品,血腥只会激起他的兴奋,至于尸检结果……
对于一对垃圾夫妇来说,吸毒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最后男人在搏斗中因为踩中任秋岷故意在地板上留下的油污而失足,头部狠狠撞击向尖锐的桌角,当场死亡,当然,如果他没能撞死,任秋岷也会给他找一些别的,让他必须撞死的理由,而那个野种,自然是在目睹了惨剧之后慌慌张张的跑下楼,失足从楼梯上摔下。
任秋岷站在孩子的尸体边,冷漠地舔完冰棍,走上台阶,收起自己放在那的一点小东西,淡定的走回家,拨通座机,报警。
地上的油污她没有管,她只是一天没有收拾屋子而已,要说的话,这还是他们两个自己留下的,要是去收拾了,反而是多此一举,明晃晃的告诉别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弑父杀母这种事她才没有做什么,更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又没有文化,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呢,警察对她的情况也算得上了解,再加上她身上的那些伤疤,没有人怀疑到她的身上。
她在之前早就模仿这几个人的手笔签订了器官的捐赠书,也算是让这几个废物做下一点他们能做的唯一的用处。
这之后她被亲戚视如蛇蝎,只有她那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外婆收养了她,一个除了苍老之外就没办法再为她找到任何形容词的老太太。
她摸着这个孙女的头,用任秋岷听起来无比虚伪的温情问她:
你有名字吗?
没有。
那他们怎么叫你?
杂种,垃圾,死人,渣滓,□,哑巴,废物,赔钱货。
她顿了顿,说出只有那帮警察才会唤她的,带着善意的昵称:小家伙。
……
“那我给你一个名字吧,秋岷,任秋岷。”
直到十二岁,她才有了专属于自己的标识,这个名字是她第一样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真正走到阳光下的那一天,她之前的人生就变成了她努力想要遗忘的过去。
她在最早得知她会变成什么样子的时候就开始了策划,她在那个时候就听到了,如果不听话的话会被割掉舌头,刺穿耳膜,打断腿之后扔到街上祈祷,再之后如果还能活着长大,女孩子会成为卖笑的风尘女,男孩子会成为打手,又或者被发展为下线去为他们做这些和他们一样的事。
她已经被这些人毁了一辈子,不能再让他们去毁掉一个家庭的完整和一个无辜孩子的幸福。
所以她算计了那些人,还有“找到”她的警察,她表现出的脆弱恰到好处,那些伤口也忠实的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当她带着满脸的憧憬、激动、欢喜,像一个真正期待着回归父母怀抱的孩子对他们连比带画地表示,最后好不容易被人给猜出来的誓言:“我长大之后也想成为和叔叔阿姨一样的警察,抓坏人!”
十岁的孩子说出的话语,谁会去质疑她的真实?
之后她回到父母家,在冬季被母亲在腿上淋了半瓶开水之后,依旧拖着那沉重的,由滚烫转为冰冷的裤子,到警察局里进行自己每个星期都有一次的日常,不断的露面,她成功的使他们记住了自己,也与重要任务混得相当熟稔,但与她初次见面的博取同情不同,她每次来都会掩藏自己的伤口。
还不到时候,她来到警察局的理由还需要更加更加、深深的渗入这些人的神经里。
“我也要和叔叔阿姨一样!”
这是她当时百试百灵的借口,再加上她足够乖巧,又是个哑巴,是以也没什么人为难她,甚至还有人和她开玩笑,说她是自己的小同事。
她这两年一直在他们面前一点一点的发声,到最后相当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喉咙已经差不多治好了的消息,毕竟完美的一击,还是要自己来亲口完成。
仅仅这一件事,她就维持了两年,至于被发现……那两个人嫌弃她都来不及,巴不得她整天在家不回来,更何况,拐卖孩子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希望那些人知道的。
所以最后,她报警后就傻傻的坐在自己的家门口,身上满是故意显露的伤口,眼神呆滞的看着那些人默默流泪,用一种刻骨的绝望说:“为什么……”
“我不想,当警察了……”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就算暴露了也无所谓,她还不满十四岁,是个名副其实的小鬼。
而且一个梦想着成为“正义”的孩子,又怎么可能亲手去践踏自己的梦想?
她从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着爬上来,好不容易拥有了和其他人一般无二的平凡,却在一梦之间毁于旦夕。
任秋岷唯一庆幸的,便是自己的外婆早已作古,她不必担心那位会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纪承书与任秋岷,她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过去和无法比较的不幸。
她们是这世间最不相溶,也是彼此之间最不可或缺的黑白。
纪承书是无数污秽之中诞生的光,任秋岷是阴暗的温床中被遗弃的暗。
纪承书的人生因容与而有起始,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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