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诚,西南某军区野狼特别突击队大队长,大校军衔。自从参军以来,组织了多次边界的剿特别行动,屡立战功,军衔从当初的一个小小尉官,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加封大校军衔!他治军从严,却能和士兵们打成一片,从上到下,都很看好宁诚的前途。再加上他今年不过是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雄心壮志的年纪,极有可能会成为党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将!
自从前些日子,秘密派出野狼特别突击队a组进行了一次秘密任务后,宁诚的心情,一直都提不起来。
尽管任务失败了,不过好在五位队员都安然无恙得回返,但是不知为何,宁诚的内心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烦躁感觉,好像总是被人窥视着一般。
“那是一头野兽!”宁诚大校想起了土肥狼的话,心中愈发得烦闷。
将手里尚未燃烧殆尽的烟头狠狠地摁在了烟灰缸里,他翻开身旁的窗帘,望着漆黑的营地,内心中略感安心。
他的士兵,在井然有条得巡逻,放哨,或是进入了熟睡的梦乡。
宁诚披了一件大衣,拿了个手电筒,想出去走走。
这个习惯,还是他在下面当营长的时候,养成的一个习惯,每天深夜在士兵们熟睡后,他都会习惯性得去看看,不然的话,他睡不着觉。
“嗯!”刚刚在新兵连转了一圈,小伙子们挨了一天的训,这个时候睡得跟猪一样,呼噜声漫天。看到这些士兵,宁诚心中很是欣喜,满意得端了端身上滑下的大衣,走出了新兵连宿舍。
尽管已经是深夜,但宁诚大校没有丝毫的睡意!
他琢磨了一下,就向“5980”仓库走去,想必,那些如同疯子一样的仓库保管员们也没有睡觉吧。
这些“仓库保管员”是他最为得意的士兵,每一个人,可以说都是他亲手调教出来的,每一个人放在外面足以抵挡一面,他们是国家最忠诚而勇猛的卫士。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他们永恒的信仰!
“什么人?站住!”刚走了两步,迎面不远处走过来一道黑影。
宁诚大校立马拿手电照去,那人速度很快,似乎是因为被刺目的手电光照射在眼睛上,所以拿手臂遮挡了自己的脸面,而且,穿戴着军装的样式,应该是执行暗哨任务的士兵。
“我,老马!”那人(秦殇)嘶哑着说道。
但,宁诚当了十来年的军官,老马当了三年的班长,他认识老马,也知道老马的声音,自然一下子听到了其中有些异样。
“他不是老马!那么,他是谁?大半夜的,竟然能闯进基地,他要干什么?老马呢?被端掉了么!”宁诚大校的内心,光电斗转间,便打定了主意。他也不是吃醋的!
不着痕迹,宁诚大校回道:“我!”与此同时,一并关掉了手电筒。
这是一次试探,在军区基地中,几乎每一个士兵都熟悉他宁诚大校的声音,如果连他的声音都听不出来,那么不是人,就是鬼了。
而对面,没有敬礼,也没有立正,而是就那么倘若无人的走了过来。
“心理素质不错!”下意识得,宁诚大校便作出评价,他把这个人(秦殇)当成了他的新兵了。
既然要装,那么索性就装到底了,到时候突然行动,把他给治服了!
不过在他靠近黑影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下意识得,宁诚大校耸了耸鼻子。
作为军人,酒的味道他很熟悉,可是军规绝对不允许暗哨的士兵喝酒。
不得不说,秦殇在特别突击队队长的面前,犯了一个特别低级的错误,因为这段时间的酗酒,他都已然忽视了自己身上的酒味。身在鱼市不觉得腥臭,这一点,他忘记了。
不过秦殇的反应,不可谓不灵敏!
在宁诚大校耸了耸鼻子的时候,秦殇内心悲叹一声,完了,暴露了!
宁诚大校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
当即,他也不再按照计划来行动,二话不说,在擦身而过的刹那,一个高踢腿便是朝着秦殇的后脑勺扫去!
四十来岁的人了,竟然能踢出这么一脚,不得不说,很惊艳。
惊艳归惊艳,秦殇不能小觑这一脚的威力,如果躲闪不及,一脚下去,恐怕脖子就断了。秦殇以守为攻,伸出左臂,和宁诚大校的小腿骨碰撞在一起,实打实得硬碰硬。
“砰!”二人堪称人中之龙虎,只是一招下去,秦殇便感觉到一股强劲的寸劲在他的手臂上炸开。
他的左臂,酸麻疼痛,感觉瞬间涌来!
而宁诚大校的小腿骨也不好受,这让他有种错觉,自己一脚,似乎是踢在了石头上,落地的时候,宁诚大校身子趔趄,已经站立不稳,而那小腿,不由自主地因为疼痛而颤栗。
宁诚不动声色,仿若小腿没有伤一样,依旧站的笔直,看了秦殇一眼,使了一个拖字诀,“你是谁?竟然这么轻松就能进入我军区!”
秦殇一声不发,目光看到了宁诚肩上军装扛着的两杠四星,目中露出气色,“大校……”
他的面前,赫然站立的是一位大校,是有着准将实力的大校!
而且,身手不凡。
秦殇心想,这人定是那五人特别突击队身后的指使者了,没想到,阴差阳错,直接找到了正主儿。
“我想……你应该认识我!”秦殇缓缓地抬头,夜光下,他的脸庞显露出来。
不过因为最近些日子,他已经足够的邋遢,胡子头发堆叠,几乎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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