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怪扮人
陈国张汉直到南阳从京兆尹延叔坚学《左氏传》。行后数月,鬼物持其妹,为之扬言曰:“我病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寒。操二三量不借挂屋后楮①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墉下,皆亡取之。又买李幼一头牛,本券在书箧中。”往索取之,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新从婿家来,非其所及。家人哀伤,益以为审。父母诸弟衰绖到来迎丧,去舍数里,遇汉直与诸生十余人相追。汉直顾见家人,怪其如此。家见汉直,谓其鬼也。怅惘②良久,汉直乃前为父拜,说其本末,且悲且喜。凡所闻见,若此非一,得知妖物之为。
【注释】
①楮:楮树。
②怅惘:惆怅迷惘。
【译文】
陈国的张汉直打算到南阳去,跟随京兆尹延叔坚学习《左氏传》。他走了几个月以后,妖怪挟持他的妹妹,通过他妹妹的口扬言说:“我病死了,尸体还在路上摆着,魂魄常常受到饥饿与寒冷的困扰。我过去打好的两三双草鞋,挂在屋后的楮树上;傅子方送给我的那五百文钱,我放在北墙下面。这些东西我都忘记带走了。还有我向李幼买了一头牛,契据就放在书箱中。”大家依照他的话去找这些东西,都像他妹妹说的那样。连他的妻子都还不知道有这些东西的存在。他的妹妹刚从丈夫家里来,不会知道这些事情。所以家里人十分悲伤,更加认定张汉直死了。于是张汉直的父母兄弟,都穿了丧服到南阳迎丧。在距离学府还有几里的地方,他们却碰到张汉直和十几个同学一起走着。张汉直回头看见家里人,奇怪他们居然穿戴成这个样子。家里人看见张汉直,还以为他是鬼,惆怅疑惑了很长。张汉直上前向父亲行礼。他父亲把事情的前后经过告诉他,父子俩悲喜交集。所听到闻的,类似的事情不止一件,这才让大家知道是妖怪在作怪。
贞节先生
汉陈留外黄范丹,字史云。少为尉从佐使檄谒督邮。丹有志节,自恚①为厮役小吏,乃于陈留大泽中杀所乘马,捐弃②官帻,诈逢劫者。有神下其家曰:“我史云也。为劫人所杀。疾取我衣于陈留大泽中。”家取得一帻。丹遂之南郡,转入三辅,从英贤游学,十三年乃归。家人不复识焉。陈留人高其志行,及没,号曰贞节先生。
【注释】
①恚(hui):怨恨。
②捐弃:抛弃。
【译文】
范丹,字史云,是汉代陈留郡外黄县人。年轻的时候,范丹曾担任尉从佐使,因为传送官府檄文晋见过督邮。范丹志向高远,他怨恨自己,不甘心只做一个干粗杂活的小吏。于是,在陈留郡的一个大沼泽里,范丹杀死自己骑的马,把官帽和头巾丢在地上,制造出一种遭强盗抢劫的假象。
一个神灵降临到范丹的家里并对他的家人说:“我是史云,路上遭遇抢劫被强盗杀死,你们赶快到陈留郡的一个大沼泽中取回我的衣服。”家里的人立即赶到那里,捡到了范丹的一块头巾。
范丹后来离开陈留郡又去了南郡,之后又转入三辅地区,他拜能人贤士为师,十三年后才返回家乡,当时,家里的人几乎认不出他来了。对范丹实现远大抱负的行为,陈留郡的人非常敬佩,范丹死后,人们把他称为贞节先生。
费季居楚
吴人费季,久客于楚。时道多劫,妻常忧之。季与同辈旅宿庐山下,各相问出家几时。季曰:“吾去家已数年矣。临来,与妻别,就求金钗以行。欲观其志当与吾否耳。得钗,乃以着户楣上。临发,失与道,此钗故当在户上也。”尔夕,其妻梦季曰:“吾行遇盗,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行时,取汝钗,遂不以行,留在户楣上,可往取之。”妻觉,揣钗,得之,家遂发丧。后一年余,季乃归还。
【译文】
吴国人费季,在楚国客居已经很长时间了,当时路上经常发生抢劫,他的妻子常常为他担忧。费季和同伴们在庐山下投宿,互相询问各自离家有多久了。费季说:“我离家已经好几年了。临出门的时候,我和妻子告别,并跟她要了一枚金钗才动身,我只是想试试她的心意,看她是否会给我罢了。我拿到了金钗,就把它放在家里门框上端的横梁上。等我动身的时候,却忘记告诉她了。这金钗应当还在门上。”当天晚上,他的妻子梦见费季说:“我在路上遇见了强盗,死了已经两年了。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我临走的时候拿了你的金钗,但却并没有把它带走,而是把它放在门框上端的横梁上,你可以去把它取下来。”他妻子醒了,在家中门框的横木上,果然摸到了金钗,因而家里人都相信费季果真是死了,便给他办了丧事。过了一年多,费季却回家了。
鬼扮虞定国
余姚虞定国,有好仪容。同县苏氏女,亦有美色。定国常见悦之。后见定国来,主人留宿,中夜,告苏公曰:“贤女令色,意甚钦之。此夕能令暂出否?”主人以其乡里贵人,便令女出从之。往来渐数,语苏公云:“无以相报。若有官事,某为君任之。”主人喜。自尔后,有役召事,往造定国。定国大惊曰:“都未尝面命,何由便尔?此必有异。”具说之。定国曰:“仆宁肯请人之父而淫人之女。若复见来,便当斫之。”后果得怪。
【译文】
余姚县的虞定国,生得相貌非凡;同县的苏家姑娘,也出落得很漂亮。虞定国曾经看见过她,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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