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心娶她,就一定好好待她,若是你敢负她,我不会轻饶你。”
男人置若罔闻,一字一句说的恳切。
“喂,不要这么严肃吧,结了婚我自然会对她负责呀。”
当时的薄季琛青涩未退,还是个吊儿郎当的斯文痞子,随意的模样让人辨不出他的真心有几分。
男人没再说话,深深看了他一眼走了。
可是,谁都想不到的是,订婚的那天,蓉儿和他的母亲双双出了车祸,抢救无效当场身亡。
那年,薄季琛二十岁,而罪魁祸首薄子誉才十八岁。
薄季琛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
当他匆忙赶到现场时,入目的就是鲜艳的血迹和吓懵倒地的薄子誉。
薄子誉已然完全乱了手脚,只是一个劲的舌头打结,“大、大哥……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刹车突然就失灵了……”
“薄子誉,我他妈要杀了你!!”他愤怒的已然失去了所有理智。
后来,这件事被薄家压下,可是已死的人却不能复生,这注定是薄季琛和薄子誉永生难忘的噩梦。
……
思绪回归,薄季琛敛下眸底的悲恸,哑着嗓子开口,目光深远,“我也不知道会是这样,我对不起蓉儿,对不起她肚子里的孩子。”
“我恨你们薄家,我恨薄子誉,我最恨的人就是你,薄季琛!”
姜奕文说着已经快步冲到了薄季琛面前,一把将他揪住,拎起男人的衣领,充血的眼珠死死瞪视着他,“你他妈给不了她幸福,为什么不放手?你知不知道比起你,我爱她更甚!”
每个人的心头都有一颗抹不去的朱砂痣,姜奕文也不例外。
幼小的他被人贩子用皮鞭抽过,用电棒击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人贩子手中逃了出来,被孤儿院的院长收养,几乎尝遍人情冷暖,看透世态炎凉,心,变得越来越坚硬。
直到他被姜犷坤领养,当他踏入姜家大门的那刻,看到光鲜亮丽的如同公主般温婉可人的姜蓉儿,那一瞬,他冰凉的心似乎照进了一束温暖的光线,冰封的角落在渐渐融化成水。
姜蓉儿的容貌、言行、举止,落落大方的名媛气质,无疑不在撩拨着姜奕文心底最深处的那根弦。
她教他写字读书,受伤了帮他擦药,给他做宵夜,给他洗衣服。
姜奕文常常问她,“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她总是会笑眯眯回道,“因为你是我哥啊。虽然不是亲哥吧,但我爸说了,长大之后你就会保护我,所以现在我也想保护你,礼尚往来。”
看着女人秀美的丽颜,他终究是不说话了。
从未想过,就他这条贱命,也会被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体贴照顾。
于是他的心,变得越来越温暖,心底某处的情感,像是破闸而出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他没有办法,他知道她有喜欢的人,她喜欢的那个人不是他。
所以他只能,将自己的情感小心翼翼存放起来,尽管这很难,很痛苦,很煎熬,但他不想看到她过得不幸福。
终于,某一天他得知了她即将订婚的消息。
那个男人,是她一直喜欢的,家境优越又无比出众的男人。
她要结婚了……
这个念头经过脑海,反反复复数回,拉扯着他的心脏连同五脏六腑,都硬生生撕裂般的剧痛。
深深的嫉妒和不甘如蚂蚁搬一点点啃噬他的身体,那天晚上他没忍住,借着醉意同她表白了心意,俯下身堵住了她的唇。
柔软,香甜,一如他想象般的美好。
她被吓坏了,抬手给了他一巴掌,对他说,“奕文哥,我一直都是把你当成哥哥的,对不起,我的心里只有季琛一个人。”
那一刻,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轰然坠地的声响。
粉碎的很彻底。
他在酒吧喝了三天三夜,醉的不省人事,也终归是明白,她的心里没有他的存在。
那么,他只能祝福她,以哥哥的身份祝福她,只要她能幸福。
可如果他知道,他的蓉儿最后会落得一个死的下场,那么说什么他都不会放手!
他真的好后悔,为什么不紧紧抓住她呢,就算她不爱他,但至少在他身边,他会尽全力护她周全啊。
思此及,姜奕文的手劲愈发加重,“薄季琛,这些年我为了对付你,可是煞费苦心!知道童瑶舒的孩子吧?呵,他不是你的,他是我的儿子。”
薄季琛不言,薄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直线,静静听着他的言语。
“当年,我想方设法从医院弄到你的造血干细胞,到了国外找最先进的医生给我移植,哦对了,这还得多亏你给蓉儿献血呢。”
姜奕文说着,目光变的幽邃,“你肯定体会不到几十支针管子插到血液里的痛,不过,只要想到能够将你狠狠踩在脚底下,想到蓉儿,我就不疼了。好歹老天待我不薄,我的血液,已经和你的血液完全吻合了。”
薄季琛不发一语,只是眉峰愈发紧蹙了。
姜奕文看了一眼像疯子一样的童瑶舒,状似叹了口气,“童瑶舒生下孩子后,我没想到孩子的血液竟然和你的血液不是吻合的,后来我才知我自身的体细胞没有改变,于是我只好重新移植你的造血干细胞,让孩子经历一次我的疼痛。”
闻言,薄季琛略微震惊,表情变了变,半晌后凉薄吐出句,“你真是个疯子。”
那可是他的亲生骨肉。
慕暖安在一旁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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