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样的,都是好样的!”
马思明笑着称赞了一句,神情自豪,温夏却在他眼中看见了晶莹的泪。他抬起手,做了个冲锋的动作,掷地有声地吼:“出发!”
雪亮的车灯撕开夜晚,五辆车依序而行,驶出保护站,朝国道覆盖不到的地方走,那里是可可西里的腹地,真正意义上的无人区,也是生命的禁区。
三爷依然穿着那身旧藏袍,脸上沟壑横陈,须发里揉着灰白的颜色,他站在风声最烈的地方,似追忆,又似感慨,淡淡地道:“当年,我加入公牛队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年纪。那时候苦啊,我的两个儿子,一个被打碎了脑袋,一个陷进沼泽,我把十个手指头都抠烂了,也没能把他拽上来,眼看着他没了命。”
马思明抬手搭上三爷的肩膀,用力一按,他不会说漂亮的话,只静静道:“不会忘的,我们都记着呢。”
风吹起三爷的衣摆,旧藏袍如同雄鹰的翼,他深吸一口气,歌声是吼出来的—
铁打的汉子直愣愣
没有泪水咱只有命
向着那胜利咱向前冲
八百里山川任我行
在这亘古不变的世界里,风是唯一永恒。
歌声和风声混在一起,传出去很远很远。
直愣愣那个热烘烘
热烘烘咱们一条命
好汉的天下好汉的梦
就算死咱也要当英雄
……
总有一些人,他们战斗,他们拼搏,不为名利,只为信念。
这个世界太大了,有人冷漠,也有人在浴血奋战。别只看到了一个侧面就对它失望,人间很美,值得守护。
方问情和程飞被分在不同的车上,诺布开的是卡车,载着燃料和给养,排在最后。温夏跟着厉泽川,坐在悍马的副驾驶座上,轻声道:“巡山队在野外的生存极限是多久?”
一望无际的高原,除了风和寒冷,什么都没有。核心区海拔超过5000米,含氧量不足平地的40,气温可能会抖降到零下四十摄氏度,白天还好说,夜晚最是难熬,苦行僧般的生活,他们能坚持多久。
厉泽川平静道:“四十天。”
四十天,那是最后的底线,他们不能等到弹尽粮绝时背水一战,必须要在这之前,找到聂啸林的踪迹,抓住他,让他接受应有的审判。
厉泽川的手越过变速杆落在温夏的手背上,温夏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翻过手,与他十指相扣。她道:“以前在书上看见‘夫唱妇随’四个字,总觉得太平淡,今天才明白,能做到这一步才是真感情。这辈子,我哪儿都不去,只跟着你。”
“好。”
厉泽川的眼睛牢牢地盯着车窗外的夜,他只说了一个字,却交付了毕生温柔。
车队一路南下,视野开阔,风声炽烈,灰黄的地平线和宝石蓝的天空融在一起,仿佛没有边际,昆仑山露出巍峨轮廓,放眼望去,只觉肃穆。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追凶,车辙是重要线索,不但要盯着车辙,还要严防陷车。下午天色微变,飘起了冻雨,连凯和方问情的车陷了一次,后轮窝进烂泥里,爬不上来。
厉泽川和柯冽一脚踩下去,烂泥直接没过了小腿。风很硬,气温接近零度,泥浆犹如冰块,裹在皮肤上,湿冷湿冷的。
程飞原本跟在二人身后,见此情景,脚下一顿,停在了干爽的地方。温夏一巴掌推开他,拎着工兵铲要过去帮忙。
“你别动,”厉泽川回头看了一眼,对诺布道,“去找点能垫车的东西。”
程飞讪笑着,对着半跪在车轮前的人端起相机:“拍出来准是一张好片子。”
温夏握了握拳,按下一巴掌抽死他的冲动。
高原地区氧气稀薄,做体力活很容易气喘吁吁,连凯掌握方向盘,厉泽川、诺布、扎西、柯冽四个人轮流挥铲子,忙了一个半小时才把车挖出来,几个人都是一身脏污。下过冻雨,凹陷处积了几个小水坑,温夏汲了点清水,让他们洗了洗手。
水很凉,浇在皮肤上,近乎刺骨,温夏趁无人注意,将厉泽川的手指拢紧掌心,揉搓着,替他取暖回温。
厉泽川抬手抹掉沾在她鼻子上的一小块污渍,小声道:“姑娘家受不得凉,不要抢着往水坑里跳,我还指望着你生个大胖儿子给我玩呢。”
温夏红着脸踢了他一脚,我儿子又不是用来给你玩的!
厉泽川拿出指北针校正了一下方向,一天的时间,走了不到四十公里。109国道至卓乃湖保护站,总路程将近140公里,天气好的话,三天之内就可以抵达,若是遇上了风暴,那就谁也说不准了。
夜晚来得悄无声息,气温陡降,冻雨变成雪粒子,裹在风里,吹在脸上,刀割般疼。
众人沿着水源一路寻找,天色彻底黑透时,才找到一个相对平坦适合扎营的地方。这里海拔已经超过四千七百米,黄沙之下全是冻土层,地钉根本打不进去,只能把帐篷的绳子固定在车辆上。
帐篷有两顶,一大一小,黑色牦牛毛编织,保暖防风,温夏和方问情住小一些的。厉泽川围着小帐篷转了一圈,把边边角角都掖好,确保冷风无法钻进去,他还在棚顶吊了一盏矿灯,让光线辐射出去,无论狼还是熊,看见有光,都不敢靠近。
方问情抱着手臂站在一边,凉飕飕地道:“看不出,你还是个心细的人。”
厉泽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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