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仍然双线进行:讲述陈敬济夫妻与李衙内夫妻的故事,既收束玉楼和西门大姐,也把陈敬济和李衙内两个富贵人家的子弟做一个对照。此回开始时,敬济从临清娶回来一个供唱的妓女冯金宝,这正是第七十九回里面,西门庆在何千户家看到之后准备叫来供唱的那一个。许多未完的故事留下的线索,在后二十回都被一一接续起来。书中原来的一些人物,像陈敬济,像月娘,有西门庆在时,他们似乎在暗处,现在西门庆死了,好像窗子上的一层布帘子被揭开了似的,突然阳光射入,这些人物的面目都清楚地从黑暗中凸现了出来。
敬济是一种典型的有钱人家子弟,以前在西门庆的羽翼之下,在躲避家难、寄人篱下的时节,似乎也很勤谨能干,现在没有了西门庆的庇佑与约束,读者才突然发现他既混账不晓事,又缺乏心机与能力。拿着在花园里拾捡到的簪子,打算借机讹诈玉楼。结果意欲害人,反而害己,吃了一场官司,被伙计拐走货物,罄身讨饭来家。玉楼美满婚姻生活中还有一小劫,偏偏又与她失落的簪子有关。这支簪子,就像瓶儿的金寿字簪那样贯穿全书,至此才随着玉楼的故事得到结束。再回想到瓶儿死而西门庆梦六根簪子断折了一根,我们应该知道红楼主人“十二金钗”的意象来自何处。此回作者借着严州一段插曲,写出玉楼不为敬济动心,衙内宁死也不舍弃玉楼,果然是一对恩爱夫妻。而自从陈敬济归还了玉楼的簪子,玉楼与西门庆的最后一点联系也告消失,自此之后,便和衙内双双回到原籍老家,享受幸福的新生活了。
李衙内和陈敬济相比,是另一种有钱人家子弟:“一生fēng_liú博浪,懒习诗书,专好鹰犬走马,打俅蹴踊,常在三瓦两巷中走。”这也是富贵子弟常态,倒并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恶德如敬济之不孝和混账败家。作者常常提到这位衙内在书房读书,每次都带出隐隐的讽刺,比如上回写他在书房睡着了。此回之中,李衙内的父亲李通判因为儿子与媳妇的缘故受到同僚的讥讽批评,回家后勃然大怒,不由分说把儿子叫来,并喝令左右:“拿大板子来,气杀我也!”要用大板子打死,口口声声道:“我要你这不肖子何用!”把李衙内打了三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夫人在旁哭泣劝解,说:“你做官一场,年纪五十余岁,也只落得这点骨血,不争为这妇人你囚死他,往后你年老休官,依靠何人?”李通判道:“他在这里,须带累我受人气。”于是定要衙内休了玉楼:“即时与我把妇人打发出门,令他任意改嫁,免惹是非,全我名节。”衙内心中不舍,在父母前哀告:“宁把儿子打死爹爹跟前,并舍不得妇人。”玉楼在后面“掩泪潜听”——我们要知道:这是玉楼在全书之中唯一一次流泪。每读到此节,总是想到《红楼梦》第三十三回中贾政在忠顺王府长官与贾环告状之后痛打宝玉的场景。贾政先骂宝玉:“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如今祸及于我!”命小厮“着实打死!”王夫人来劝解,抱着宝玉大哭,口口声声道:“我如今已五十余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又说宝玉:“这会子你若有个好歹,丢下我,叫我靠哪一个?”众金钗中,先是袭人“满心委屈”,宝钗心疼,黛玉又哭得哽咽难言。宝玉则说:“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此外,处处写李衙内书房看书(注意,是看书不是读书),最终又奉父命带着玉楼“归枣强县家里攻书去了”,又处处写他不是读书种子,则李衙内李拱璧之不喜读书处,钟情妇人处,作为独子深受父母溺爱处(比如说他娶玉楼完全是自己做主,不是父母之命,也从侧面说明他在家里的地位),都无不像极了贾宝玉。玉楼失而复得的簪子,因为上面刻字(嵌着玉楼名字)而成为小说的重要“道具”,也令人难免想到宝玉的玉,宝钗的金锁。每当读《金瓶梅》到此等处,都不免怀疑《红楼梦》不仅只是“受到《金瓶梅》的影响”而已。不过,红楼此回,是主角宝玉的重头戏,人物众多,作者都用了千钧之力来摹写,不比李衙内与李通判,只是书中小小配角,而这场打,全都是为了玉楼,是为了结束作者特别偏爱的玉楼入枣强县李家也。
玉楼平生从未设计害人,唯一一次作假骗人,又是敬济启衅,就遭此小劫。作者明书处世之险,虽以玉楼一向的正大光明、机智聪明、乖巧圆熟,都还是难以避免于西门庆处受骗、于陈敬济处受辱,那么可以想见等而下之之人了。作者虽然许给玉楼一个美满幸福的归宿,终于还是不肯把世界写成玫瑰颜色。此次敬济企图以其金簪拖其落水,这是以歪门邪道自取祸患,但是彼以邪道诱之,玉楼也以邪道还之,通常以毒攻毒总是可以克敌制胜的,谁想人事以变为常,从没有什么道理可以战无不胜,结果差点被敬济断送了好姻缘。玉楼当初曾经一步走错,结果沦为西门庆的妾侍辈;如今又一步走错,却幸亏遇到的是李衙内。从玉楼的遭遇,我们再次看到一个人的命运不仅与自身的为人有关,也与遭际的机缘和人物有关:如果不是李衙内能够誓死不渝,又对她怀有充分的信任,不因为敬济的间言而疑心玉楼,那么玉楼难免受辱被逐。作者通过玉楼的命运告诉读者:为人处世,德行、智慧缺一不可,但最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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