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文章是否做足,工作是否到位。韩非的主张非常明确:赏,就要慷慨大方,说话算数,让人有利可图,这就叫“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就要心狠手辣,从重从快,让他们魂飞魄散,这就叫“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更重要的,是执法要统一,立法要持久,法令更是要公开,这就叫“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26]
高官厚禄,严刑峻法,说一不二并且令行禁止,这就是韩非的“法治三原则”。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高压之下必有良民,则是他的基本观念。
这样的所谓“法治”,难道是我们要的?
法家颇受诟病,也不奇怪。
实际上法家的问题不在执法,而在立法。立法的问题也不在具体条款,而在立法精神。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为什么要有法律,要行法治?法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巩固君主的统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甚至不惜文化专制和思想专制。韩非说——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27]
这实在说得很露骨。实际上,无书简之文,就是不要一切文献典籍;无先王之语,就是不要一切思想遗产。这不就是焚书坑儒的舆论准备吗?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成长的国民,大约也只能是“以斩首为勇”的杀人机器。他们在韩非那里,被恰如其分地称为“王资”——君王称霸的资本。
王资们遵守的,当然也只能是王法。
现在我们陷入了两难。是啊,韩非的法,固然是帝王之法;孔子的德,又何尝不是君主之德?他之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就是说给齐景公听的吗?[28]
一个王法,一个王道,半斤八两吧?
看来,必须跳出儒法之争。
实际上,斩断争论并不难。治国,到底应该以德还是以法?当然是以法。德,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所谓“以德治国”,其实是“以礼治国”,或“lún_lǐ治国”。德治与法治之争,则其实是礼治与刑治之辩。
那就用不着再讨论了。
以礼治国,早已是明日黄花,并不可能“似曾相识燕归来”。至于德与法的关系,也不难摆平——以法治国,以德育人,也许就是合适的选择。
真正需要思考的,恐怕是这样一些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有法?我们为什么要有德?我们要什么样的法?我们要什么样的德?这不能不想。因为无德之德,必是伪善;非法之法,必为恶法。这样的亏,我们吃得还少吗?
吃一亏长一智。那就认真想想吧!想一想:人性该怎样看待?制度该怎样建设?民族之魂该如何铸就?未来的路又通向何方?
但,这已非先秦诸子所能回答。
没有结论的争鸣
从孔子到韩非,先秦诸子的竞相争鸣,奏响了我们民族思想文化史上的华彩乐章,也留下了一大堆至今仍然让人困惑不解和争论不休的问题。
但议题虽多,总的来说却只有两个。
哪两个?
一是如何治国,二是如何做人。
做人的哲学即生存之道。生存之道的争论,源于两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人性论,二是方fǎ_lùn。道家是从来不谈人性的,因为用不着。在他们看来,人性就是人的天性,否则怎么能叫性(本质)?墨子、孟子和荀子则认为,人性就在人与动物的区别,否则怎么能叫人性?
那么,人与动物的区别何在?
墨子认为在劳动,孟子和荀子认为在lún_lǐ道德。墨子说,不劳动,人就不能生存;孟子和荀子则说,无礼义,人就qín_shòu不如。荀子甚至说,人之为人,难道仅仅就在“二足而无毛”?在父子之亲和男女之别呀![29]
所以墨子贵义,荀子尊礼。墨子主张自食其力,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机会均等。[30]荀子主则张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轻重有别,贫富有称(合理性)。[31]其价值观,墨子的是公平与正义,荀子的是秩序与文明。
至于孟子的主张,则是仁民爱物,向善疾恶,尊贤敬长,明辨是非。这些主张,分论则仁义礼智,合论则统称为义。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这是孔孟的区别。他们共同的价值观,则是仁爱与道义。
只有韩非,认为人性本恶。
这就牵涉到方fǎ_lùn。
韩非的方fǎ_lùn是“斗争哲学”。他的名言,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也就是说,矛盾对立的双方势不两立,你死我活,非黑即白。因此,人性中既然有恶,那就不可能再有善。也因此,德治和礼治都不管用,只能威胁利诱,严刑峻法,两面三刀。[32]
孔子的方fǎ_lùn是“中庸之道”。中就是不走极端,庸就是不唱高调。不走极端,就既不能讲人性恶,也不能讲人性善,不提最好。不唱高调,则不能当真主张回到尧舜或商周。如有可能,吾其为东周乎![33]
老子的方fǎ_lùn是“正言若反”。他也有句名言,叫“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也就是说,矛盾对立的双方,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34]
按照这个逻辑,则善就是恶,恶就是善;善能变成恶,恶也能变成善。所以老子不谈人性的善恶。
但,老子不谈人性,却谈治国。这也是诸家的共同话题,区别仅仅在于:道家自治,墨家人治,儒家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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