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轩逸简单说了几句之后,说道:“我只是大学毕业后去了趟欧洲和美国,中间被迫学了几句口头语而已。”
我不禁问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没有出过国,也没有英文名啊。”
妖姬们纷纷转过头来嫌弃我打断了她们偶像说话,而且她们打心底里认为像王轩逸这样身份的人没出过国就像是地球是方形的一样让人不可信,所以嗤笑得太过于明显,形成了集体嘴角抽动的架势,非常壮观。
王轩逸低着头边给大家倒水,边说:“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家里只有饮料。大家随意。”
妖姬们连忙说:“没事没事,喝饮料比较健康。”
王轩逸笑了笑,这才春风和煦地回答我的问题:“我没有英文名,外国人叫我xuanyi,但是他们很难发x开头的音,一般都会走调。至于我以前说我没出过国,是因为我每次出国都是被关在密闭的空间里,除了看进进出出的人变成金发碧眼以外,没有任何区别。”
妖姬们作注释:“唉,忙的人都这样,连出去走走的时间都没有。”
我心想她们太不了解王轩逸了。当初在学校里过得那么滋润,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怎么可能出国当乖乖虎,怎么着也要帮国内的兄弟们考察一下国外的名模市场,更何况见过我们学校的美女档次,很容易在国外找到满足。就跟吃过学校里的米饭,再去尝北京饭店里的中餐是一个道理。
我一脸不信地看着王轩逸,等待他给我更好的答案。
他看了我一眼,立刻转了话题说道:“我特别喜欢这首法语歌的歌词。‘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我那时候一直在想,要是某人在我身边,四周的墙壁还有天花板也许真的会消失不见,时间不会变得那么难挨,痛苦也不会这么漫长,我只会留意森林里的鸟语花香,还有管风琴传来的空灵声音。”
然后大家一片肃穆,静心倾听这一曲法语歌。
wendy毕竟是这么多位妖姬的长老,醒悟得比较快,即便她今天戴了一顶灰色的毛线帽穿了一身火红色的薄外套以显示自己勉强还能被划到80后这一代,但智商方面显示出了70后的成熟性。她低着头轻声问道:“这位王轩逸是不是有心上人了,说的话怎么这么酸?”
我轻声回复道:“他以前更酸,不拉去演韩剧太可惜了。不过现在韩剧也改革成疯疯癫癫的小白剧了,最近流行腹黑,不流行苦情戏,王轩逸明显‘out’了,违时尚潮流而行,必将被滚滚历史长河淹没。”
wendy接着说:“不过受过伤的男人才知道疼女人,就跟离过婚的男人才懂得婚姻一样。现在看来,谈恋爱的话找王轩逸,结婚的话找林大人。”
我又回一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两手都要抓,两手都不放这是不对的。一脚踏两船小心劈叉了胯。”
wendy不可置否地说:“你看着吧,过一会儿林大人来,她们都会习惯性劈叉。对了,林大人怎么还不来?”
我斜睨她一眼,低着头不说话。让大家产生林大人放我们鸽子的想法,总比我放了林大人鸽子的事实更容易让她们心平气和地接受。
这曲法语歌终于放完。一位系着火红围巾,穿着白色毛衣配苏格兰裙装的陌生妖姬扭捏地指着墙上的钟说道:“王总,您家怎么挂一个这样的钟嘞?和您家的风格好不搭哦。”
这位妖姬打扮成这样,估计是想向新生代偶像小沈阳致敬,可惜说出来的话没有亲切的东北活雷锋的口音,反而带有严重不纯正但依稀能辨认出来的港台腔。
我“哼”了一声,用纯正的港台口音嗲嗲地说道:“那这位小姐,请问这十二平方米的客厅有什么风格呢?最近网上都流行混搭,好多部落格都在讨论混搭风,你又怎么看嘞?”
那位小妖姬没有料到我的反应这么大,脸涨得通红,在蓝光照射下,呈现出猪肝紫色,真是恐怖极了。
王轩逸不紧不慢地说道:“哦,我原来不习惯看时间。曾经有一段时间老盯着钟看,看得又烦又腻,所以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钟了。这只钟是一个朋友送的,钟的样子和她本人一样丑,但看习惯就不觉得了。”
你再说一遍!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呢。
wendy凑近我耳朵说:“哪个二百五送人送钟啊,也不想想多不吉利,简直就是咒人家嘛。”
我点头附和道:“这人确实有点儿二百五,估计送的时候没料到一个破钟还能引发这么多话题,早知道肯定就不送了,留着自己用也好啊。”
说完,外面响起敲门声,王轩逸走过去打开门,众人欢呼吹口哨,我一脸僵硬。
外面站着威风凛凛的林大人和脸绽放成了菊花的总监ava。
ava看上去神采飞扬,声音里带着几分激动地说道:“今天和roger谈事情谈晚了,我们以为都要迟到了呢。”
我偷偷瞥了林大人一眼,屋里灯光暧昧,外面灯光昏黄,看不清楚他有明显的表情变化,只听他说:“很热闹啊,在外面就听到大家的声音了。王总,公司聚会居然在你家,真是叨扰了。”
我暗暗猜测ava是如何和林大人说起今天晚上有聚会的,林大人又是如何联想到我曾经发出的邀请和我让他别来的借口的,这么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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