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铃叮呤,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
铜铃叮呤,沙漠的古道偶然卷席风尘,遥远的地陲上镶嵌在的那枚白日,明明肉眼望着冰冷懦弱,却吐纳出无穷无尽的烈烈炎热,四季的变化,于这场广袤无垠的南漠而言,挥之则去。
铜铃声,是押运降奴囚犯的铜铃声,清一色冗国人。两道铁链锁前后贯穿他们的肩胛骨,他们赤/裸着结实的胸膛,碧色的眼神涣散无光,疲惫不堪,暴晒于这高温中,唇枯白干涸,汗水渗出便即可蒸发干净,只留出一丝短暂的轻烟,告诉这个世界,它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不过转瞬即逝而已。
楮国的领头卒们骑着大大小小的骆驼,不紧不慢地赶路,它们脖间的铜铃,摇动响亮,飘荡出大沙漠最最独特的歌谣。
冗国人大多金发碧眼,血统越高贵,发色越纯正,碧色越夺目,肤色越白皙,比如金储戎,比如金议酋。这些败落的冗国奴隶们,一瞧便是些低微的百姓……大队伍的最末端,铁链锁的最后一个奴隶,他身上的枷锁比起别人来更多一层,身上的鞭伤更繁乱,奇怪的是,他并不是金色头发,而是浓密的黑发,只是那一双藏在蓬头垢面里的眼睛,透露碧玺般地光泽,怪魅神秘。
楮国士兵在一场沙漠战乱中赶出来的这群冗国残兵。起初他们还挣扎些,后来见敌众我寡,便渐渐不抵抗。只有这个人,力大如虎,整整扑上去八个人才将其制服,邪门得很。
一个嫌无趣的楮国兵拉着骆驼故意落到最后,与他同行:“喂,你叫什么名字?”
他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低着头,身躯继续在沙流中挣扎。
“大爷问你叫什么名字?”楮国兵一鞭子抽他背上,他疼得闷哼一声,却依旧沉默,眼中迅速燃起幽蓝的怒火,所以当那个士兵第二鞭抽下来的时刻,他随手一接,反倒将他拉下骆驼,狠狠地踹几脚,踹得他当下嘴角便见了血。
楮国的其余士兵见发生异动,先是闲在四边看热闹,后才发觉事情严重了,急急拴住他,免得真出人命……一场意外下来,他身上的枷锁又多了两层,楮国士兵都受了教训,非必要,再没人敢靠近这个“疯子”。
那个“疯子”扬起虽脏却轮廓分明的脸庞,朝南方的沙丘深深地转动眼波,肆虐的狂风吹出一点花骨朵,柔柔弱弱,在这片贫瘠恶劣的土壤上,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
领头卒们得到命令,这一批冗国奴隶,要北上,卖进奴隶市场。
一共:一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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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厩。
宫本绛臣打来一盆清水,双手搅湿刷子,蹲下身,用力清洁马掌。
那白马似乎有些不情愿,想躲开。
“别动。”他瞪它一眼,它小声低吼,只敢两个大鼻孔出气,却真就乖乖就范,不愧为通识人性的宝驹王。
它叫“雪王”,宫本绛臣亲自起的名字,在雪王的心中,也只有这个男人配叫动它的名字,配骑在它健硕的背脊上。
在宫本绛臣十六岁那一年,他的战马被意外射杀,他迷失在战场,那一片冬日的草原。拖拽疲惫的身躯,他徒步将近一天一夜,四处荒芜,无一丝人烟。突然,地平线的尽头传起轰响,哒哒马蹄声,浩大的野马群,朝他奔来,为首的那匹,它通体雪白,目光炯炯,桀骜不驯,健硕有劲的四蹄踩碎地面的残雪,弗如这场冬日盛会的王者。
它嘶吼着挑衅宫本绛臣,欺身而过,似乎想将这个疲惫的他乡人践踏在同族的蹄掌之下,却不料,宫本绛臣一刻也不停留,借拖踏它的尾巴,奋力一跃,猛地摔坐在它背上,任它如何颠狂,耍不下去。僵持不过半刻,宫本绛臣轻轻地吆喝一声:
“雪王,我好饿,带我去找吃的。”
此话一出,千里宝驹竟然真的不再闹腾,慢慢熄了火气,驮着渐渐睡去的他,一点点靠近楮国军营。
从此以后,它便跟着宫本绛臣征战沙场,死于它蹄下的亡魂数以万计,成为一匹神话般存在的战马。
五年前,宫本绛臣执意赶回王府的那刻,它似乎预料到凶险,死活不让他上身,最后竟以逃跑来阻止他回去。没想到人间的事原不是它这灵畜能干预的,它以为宫本绛臣没了它,便如同失去双腿,只能被困原地,却不料,终究他还是走上这一劫。它在草原游荡了整整五年,直到那次象离战役,它闻见他的气息,不顾楮国士兵明晃晃的刀枪,硬生生地闯进他的帅营,踏坏了所有的座椅,以示自己的兴奋激动……
“老实点。”见它消停一会儿却仍想活动,他又警告一句,便准备出去换水,一抬头,唐浅正在门口专心地望着他。
“身子不好,怎么出来了?”他笑。
“闷得慌。”唐浅颇有兴趣地打量他正清洗的马匹,和他一样,真精神真漂亮,“这白马,是你的坐骑吗?好像不像你上次走时的那匹。”
“是我的老朋友。”宫本绛臣将她迎进来,才回答,“它叫雪王,我去象离打仗的时候,它想是闻到了我的味道,寻过来的。”
“哇,这么通灵。”唐浅羡慕地望了望他,又同样羡慕地打量打量这匹千里白马。她在原来世界的时候,处处扬言要养一只像加菲猫那样能够了解自己心意的宠物,却因为爸妈怕脏怕乱,被迫妥协取消了妄念,虽然马不见得是当宠物的料,不过它和宫本绛臣的心意相通,足以令她嫉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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