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本案中的被害人纪晓芙陈述道:“弟子千方百计,躲避于他,可是始终摆脱不掉,终于为他所擒。唉,弟子不幸,遇上了这个前生的冤孽……”纪晓芙低声道:“弟子不能拒,失身于他。他监视我极严,教弟子求死不得。如此过了数月,忽有敌人上门找他,弟子便乘机逃了出来,不久发觉身已怀孕,不敢向师父说知,只得躲着偷偷生了这个孩子。”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在司法实践中通称为“口供”。口供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第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也叫攀供。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杨逍仰天长啸,只震得四下里木叶簌簌乱落,良久方绝,说道:“你果然姓杨,不悔,不悔。好!晓芙,我虽强逼于你,你却没懊悔。”这里的言语显然属于第一种情况。
3)证人证言——指刑事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就自己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证人既不能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不能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同时,证人对案件情况的了解也不是通过参加诉讼活动的途径取得的。本案中的证人丁敏君是灭绝师太的徒弟、纪晓芙和周芷若的师姐。她年轻时和纪晓芙作对,中年时又找周芷若的麻烦,皆因两个师妹既貌美又受师父宠爱,威胁到她这个师姐的地位和尊严。丁敏君冷笑道:“嘿,你装着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儿,心中却不知在怎样咒我呢。那一年你在甘州,是三年之前呢还是四年之前,我可记不清楚了,你自己当然是明明白白的,那时当真是生病么?‘生’倒是有个‘生’字,却只是生娃娃罢?”丁敏君因为尖酸伶俐、爱耍阴谋诡计,彭和尚骂她是“毒手无盐”。
4)鉴定意见——是指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派,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鉴定人,运用科学知识、技术或技能对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和判断之后所得出的书面意见。鉴定意见又叫鉴定人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本案中当然是指对杨不悔的dna鉴定!当然,这个证据当时是没有的,不过,我们从杨不悔的长相,活脱脱就是一个纪晓芙可以看出,她是杨逍的孩子。古时应该没有dna鉴定,不过可以采取滴血认亲的做法。
本案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登徒子杨逍本该受万人唾骂,为何闻其故事者皆叹“冤孽”并对之抱以同情,不过是纪晓芙受辱之后的态度变化引起了大家的同情。这位名门正派的弟子,在遭魔教妖人所辱之后,生下孩子竟然取名“不悔”,并断然拒绝其师要其杀害犯罪嫌疑人的建议。其情殷殷,其意切切,观者不禁大掬一把同情泪,于是一个本该受憎的犯罪行为,转化为一段痴男怨女爱恨纠缠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情爱传奇,犯罪嫌疑人杨逍能够被隐去qiáng_jiān犯的形象吗?被害人同意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被害人同意的前提下实施的损害其权利的行为,被害人同意是正当行为的一种,但其适用范围却要受到极其严格的限制。对qiáng_jiān罪这种罪名来说,是否违背被害人的意志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被害人是否同意,将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被害人纪晓芙到底是否同意,从其事后的态度来看,纪晓芙无疑是默认杨逍对她的侵犯,对她这种忍辱负重可泣的精神当然非常同情和钦佩。但是,不要忘了,这种同意,不过是事后的同意和追认,不代表行为当时的同意。从其言行可以看出,行为当时,她是不同意的,是被强迫的。不能说一个女子被非礼后一定会爱上那个人,但传统的女子也不无这个可能。所以,事后的承诺完全不能成为阻却违法的事由,杨逍的行为不是一种正当合法的行为,他仍然是个不折不扣的qiáng_jiān犯罪行为人。
5.7助人解脱:狄云、陈达海故意杀人
【情节】
《连城诀》第7回“落花流水”中,记载了水岱在眼睁睁地看着两个结义兄弟惨死,另一个兄弟向敌人屈膝投降,自己受尽折磨的情况下,还要看着自己女儿落入一个穷凶极恶的人的魔爪而无力保护时,要求狄云把自己杀死的故事。
水岱见花铁干抛枪降服,已无指望,低声道:“笙儿,快将我杀了!”水笙哭道:“爹爹,我……我动不了!”水岱向狄云道:“小师父,你做做好事,快将我杀了。”
狄云明白他的心意,反正是活不了,与其再吃零碎苦头,受这般重大侮辱,不如死得越早越好。他心中不忍,很想助他及早了断,只是自己一出手,非激怒血刀僧不可,眼见此人这般凶恶毒辣,那可也无论如何得罪不得。
水岱又道:“笙儿,你求求这位小师父,快些将我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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