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文莱苏丹国bruneie,是16至20世纪初,以北婆罗洲为基地的伊斯兰教王国,即今文莱之前身。16世纪初,它的版图包括婆罗洲全岛、苏禄群岛和巴拉望。《碧血剑》最后,袁承志他们一行人,依着西洋军官(应该说是葡萄牙军官)所赠的那张地图,在渤泥国左近的一座大岛屿到底是哪里呢?依照百科全书之叙述,16世纪初时,文莱的版图,既然包括婆罗洲全岛;那么,在婆罗洲“左”近之岛屿,又是航道必经(不然葡萄牙不会把它制成海图)之岛屿,那就非马六甲海峡咽喉的新加坡莫属!《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新加坡之描述,根据马来人传说,当地最早开拓者是一位印度王公;西元15世纪初成为马六甲帝国的一部分;16世纪葡萄牙人在此建立霸权(所以,《碧血剑》中来中国的葡萄牙军官,有那海岛图可赠予袁承志);17世纪由荷兰控制(明朝亡于1644年,因此《碧血剑》最后说,此岛屿眼下为红毛国海盗盘踞;而红毛国,即荷兰也)。因此,袁承志最后所到的南洋那座岛屿,极有可能就是现今的新加坡!
中国历来有失意人物做了“海外天子”之说,虬髯客去海外作了扶余之主,此乃唐人之传奇;《水浒传》混江龙李俊作了暹罗国(泰国)之主(今泰国王室确是华人郑昭开创,现国王拉玛九世祖上拉玛一世,向清廷上书自称郑昭养子郑华),亦是臆造;《碧血剑》袁承志的结局,也是小说家言。其实,近代华人在东南亚建立过数个政权,因无祖国支援,先后破灭于英、荷、西殖民者。广东人罗芳伯,在婆罗洲(加里曼丹岛)西端坤甸,建立兰芳共和国,自任总统(大总制),早于美利坚合众国11年,立国110年。广东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广东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张氏王国,自任国王。福建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吴氏王国。广东澄海华富村的郑信(一作郑昭),在暹罗王朝灭亡之后,招兵买马,击退缅军,平定各地割据势力,重新统一国家,成为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广东饶平人张琏,三佛齐国王。还有两位,连名字都查不到了,只留下姓氏,一是婆罗国王某,福建人;一是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以上华人国家都在19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国际法上领土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先占和时效取得。先占是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张主权。首先,先占的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方能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主权,私人并不能因为先占某一无主地而成为该地之主。第二,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地。无主地是指未被占有,或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是被国家抛弃的土地,或虽有土著存在,但还未形成文明的土地。这些说法的理论几乎都是为各西方国家殖民时期所取得的领土进行辩护。第三,先占国必须明确作出对无主地占领的意思表示,也即是向他国宣告自己的主权。由于时代的限制,如通讯等科技并不够发达的原因,国家的这种意思表示,并不以全世界都能够轻易发现的条件为限制,而是只要以国家的形象,对该领域进行了一些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宣告,如树立界碑、挂上国旗等方式,便视作意思表示存在。时效作为一种领土取得方式,其含义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而占有者已相当长时间地继续并安稳地占有(即没有其他国家继续不断地提出抗议和主张),该国就取得该土地的领土主权。这里主要用有效控制原则来确定主权的归属。袁承志远征新加坡的行为不符合国际法关于先占的惯例。主体不是国家,也不是代表国家。
另外,据马来史籍记载,公元1150年左右,苏门答腊的室利佛逝王国王子般加木就已经发现这片土地,他乘船到达此岛,看见一头黑兽,当地人告知为狮子,遂有狮城之称,新加坡apura是梵语狮城之谐音。是否符合时效取得国际惯例呢?现在已经无从考证,虽然金庸老先生在《鹿鼎记》中通过九难的回忆,多次提及袁承志,如在发现韦小宝穿有护体神衣时,心中想:“这件背心,我早该想到了。他……他……可不是也有这么一件吗?”(第25回乌飞白头窜帝子马挟红粉啼宫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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