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修辞问题使得作者有关气候的言论,也成了需要讨论的对象。但是,每一种结果都是它的原因。气候和其他物理条件一起引发了不计其数的结果。除非作者想被人当成傻瓜,不然,他必须这么说。国家隔着遥远的距离,在天差地别的气候环境下,能否形成具有特征性的不同的民族精神,只要弄清这个问题,整个问题就解决了。迄今为止,现存的近乎所有书籍都表明,这种差异确实存在。无论哪个时代、无论什么地方,都有大量编写书籍的人可以证明:某些在这个国家非常普遍的天性,在另一个国家却非常罕见,因为性格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受到了精神特征的影响。作者在说这些事时用的是尘世的方法,因为它们就发生在人间。在学校里备受争议的世俗品德和基督教的品德等问题,他本来也可以谈谈,但这些问题确实不应该在物理著作、政治著作和法学著作中讨论。总之,气候这种物理条件会对人的精神状态造成影响,进而对人的行为造成影响。这对创世主的绝对支配权和救世主的盖世功名能有什么影响?
作者专心致志地研究,期望找到和本民族的性格最匹配的、最合适的治理本国的方法,想要弄清各国的官员可以做些什么,若真是这样,作者做的难道不是好事?
对于宗教的种种地方性行为,反对者也使用了这种推理方式。这种做法好与不好,作者并未多言,他只说,某些宗教风俗在某种气候环境下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换言之,一些宗教习俗,在这样的气候环境下容易被人接受,但在另一种气候环境下,就不容易被人接受了。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根本没有列举的必要。
我很清楚,任何物理条件都和宗教本身无关。一种宗教在这个国家是好的,在另一个国家也不会是坏的。一种宗教好不好,不由一个国家决定,要由所有国家共同决定。但我要指出:一种宗教在某些地方更容易被所有人或者部分人认可,在某些国家信奉的人较多,在某些国家信奉的人较少,在某种场所信奉的人较多,在其他场所信奉的人较少。因为信仰宗教的是人,人也是宗教想要的信徒。只有没常识的人,才会对此存有异议。
作者说,受制于当地的天气状况,印度人的风俗并不激烈。但反对者针锋相对地拿出了印度妇女为了殉夫而烧死自己的例子,这种反驳没有任何哲理可言。人的思想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反对者难道不知道?他将相连的东西生生割裂开,又将毫无关系的事物强行放在一起,为什么?作者在《论法的精神》第十四章第三节,就此事进行了论述,大家不妨看看。
包容
在第二十五章第九节,作者写明了自己对包容的所有看法:
“就算是神学家,也不会认为包容宗教和支持宗教是一回事,更何况我们还不是神学家,只是政治学家。只要允许若干宗教同时存在,国家就应该立法,要求它们必须互相包容。”我希望读者可以读读该节之后的内容。
“除非无权决定国家是否可以接受新宗教,否则,应该拒绝新宗教;而对于已经在国内立足的新宗教,应当予以包容,这应该是宗教政治性条令的基础原则。”上面这几句话是作者在第二十五章第十节写的,但反对者极不认同。
按照反对者的驳斥,这是作者为了让崇拜偶像的君主赶紧关闭国门以防基督教入侵,而说的恐吓之词。这确实是作者私下和交趾国王说的一个秘密。因为这一观点饱受争议,我准备从两个方面作答。首先,作者在书中说得很清楚,基督教不属于应该予以防范的宗教。在第二十四章第一节的最后,作者说:“最好的公民法和政治法是人们能够提供,也是人们能够得到的最大恩赐——当然这个并不包括宗教——所以希望人们能够和谐相处的基督教,想让每个民族都得到这样的法律。”基督教是最大的恩赐,然后才是自然法和公民法,既然如此,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就不该,也无法阻止基督教进入。
我的第二个回答是,基督教来自天上,其他宗教来自人间,它们的建立方式并不相同。基督教的神圣事迹,你只要看看教会史就能知道。除非它不想进入那个国家,否则,它必定知道要怎么做才能为自己打开每一扇门,它会利用一切工具来达成这一目标。有时,上帝会找传教士帮忙;有时,上帝会直接俘虏皇位上的君主,让他不得不臣服于《福音书》。难道基督教曾经悄无声息地溜进过哪个地方?别着急,它作为权威为自己做的辩护,马上就会展现在你面前。除非它不想,否则,尘世的一切阻碍都无法阻挡它的脚步,它将渡过茫茫大海,穿越河流湖泊,越过高山,奔赴自己想去的地方。就算你再憎恶它,也无法战胜它;不管是气候,还是在气候影响下制定的法律,或者确立这些法律的人,都终将臣服于它。这是你颁布任何法令、确立任何法律、遵循任何风俗习惯都改变不了的。上帝究竟是按照何种法则来扩张或者收缩基督教疆界的,我们并不知道。
反对者说:“你的行为无异于在和东方的君主们说,不该放基督教进门。”没有一身世俗气的人,真说不出来这样的话。希律王总不会变成弥赛亚吧。难道在反对者眼中,基督教是竭力掩藏自己的行为和目的,意欲攻占邻国的国王?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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