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由最大化,英国人废止了所有组成君主政体的中间力量。假如没有了自由,他们就会成为世界上一个最受束缚的民族,所以他们保护自由没有错。
从古至今,在欧洲对专制政体最为吹捧的是约翰·劳先生[37],他对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完全不懂。他进行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改革,做法不但非常粗鲁,而且没有一点儿效果。他还试图挽救基本政制,想把全部的中间力量废除掉,毁掉政治集团,为此他虚伪地许下还债的诺言,君主政体因此而土崩瓦解[38]。
一个君主政体不仅需要中间力量,一个法律的监护机构也是必需的。贵族生就糊里糊涂,没什么学问,可是却看不起民事机构,如此一来,法律丝毫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都被人忘记了,所以特别需要设置一个机构进行提醒。而且当法律制定出来后这个机构还负责公布,不过它只能在政治集团生存。君主的意愿总是不停地发生改变,所以设置了一个枢密院进行监护,枢密院不适合做法律监护,它不是基本法的监护机构。另外,枢密院不能无时无刻地抚慰人民,也无法让人民再次对君主俯首称臣。因为它只有少数几个成员,而且经常更换,非常不稳定,人民根本不相信它。
在专制政体的国家中,宗教是一种常设性的法律监护机构,拥有巨大的权力,因为这些国家不可能有基本法,而且没有法律监护机构。假如这些国家没有宗教,那么法律将不会得到尊重,人们只会尊重习俗了。
第五节关于专制政体性质的法
在专制政体中,不管是行使权力的,还是受委托代他人行使权力的,都是一个人,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一个自我感觉极好的人往往目空一切,看不起任何人,这样的人一定特别懒惰、愚蠢,而且喜欢享乐。这种人对一切政务都不闻不问,放手交给他人。如果有几个人受命管理政务,为了争做第一奴才,相互间免不了会玩弄阴谋诡计,产生冲突。这个时候君主就只得亲自管理政务了。所以说,设置一个宰相,将权力委托给他,让他行使与君主相同的权力,则是最简捷、最有效的办法。专制政体的基本法之一便是设置宰相。
曾有这么一位教皇,被选中后曾多次拒绝就任,原因是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承担不起这样的重任。最后推辞不掉只得就任,可是却把所有政务都委托给了他的侄子管理,之后,他不无得意地说:“当教皇竟然这样简单自在,我实在是没想到。”在东方,君主们也这样做。王宫犹如监狱,王子们整日被太监侍候着,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逐渐变得意志消沉,没有一点儿志向了。如果有一天,他们被推上了王位,一定会惊慌失措。然而,他们把事务委托给一个宰相[39]后,他们就会发现当国王是特别轻松的。对此,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料到。这时他们在王宫就会尽情享乐,沉溺于靡靡之音中,大臣们也是萎靡不振,任由他们反复无常地做出一个又一个愚蠢的行为。
在一些庞大的帝国里,很少去讨论那些特别重大的事情,它的臣民越多,君主对政务越是不管不顾。因为王宫会随着帝国的强大而扩大,而君主也将越来越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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