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简从不知自己那刁蛮的妹妹为什么找这人的麻烦,他不想管,便也不问,然而明珠却大大咧咧地把事情和盘托出了。
“我是来京城找我相公的,我相公名叫谭相,也是福建人。三年前他上京赶考,便没有回来。我从京城里打听,人人都说今科状元就是福建谭相,可是那个谭相和黎阳公主成亲了,做了驸马。你们说可笑不可笑?”因时间太赶,错过了驿站,晚上几人只能露宿。明珠与众人围着篝火,聊着天,火焰跳动着,映着她的面庞,忽明忽暗,像是会发光一般。她说道:“我是他的原配,他便是想纳妾,也该和我这当家主母说一声才是。”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这女人这样落寞,禁不住唏嘘摇头。什么纳妾,真是痴话,谭相明明是明媒正娶了公主。这世道,人为了权势,连杀人放火都做得出来,更何况休妻再娶。他们打量着明珠,这女人都狼狈成这样,还难掩姿容,可见是真的漂亮。可有时候漂亮是最不顶用的,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公主哪怕长成一头母猪,也有大把男人上杆子求。
当然了,作为男人,大家虽然理解谭相的动机,但他这事儿办得实在不厚道,会遭人唾骂的。而且那黎阳公主也不是什么好鸟,何必非要赶尽杀绝呢,眼前这小娘子真怪可怜的。
爷们儿不太会安慰人,几个耿直的汉子便开骂了。当着王爷的面,不好骂他妹妹,大家的主要攻击对象就成了谭相。
一阵秋风吹来,明珠抱着胳膊打了个寒战。她低着头,瑟缩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动物。纪简从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扔到她头上,几乎把她全盖住了。她拉下来披风,把自己裹紧。“谢谢。”她说道,带着浓浓的鼻音。
尽管她埋着头极力掩饰,但纪简从依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泪珠像是花瓣上汇聚的露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皱了皱眉,说道:“别哭了,弄脏我的衣服。”
当夜,明珠要和他们一起露宿。一个女人和一群大男人在野外过夜,真是说不出的不自在。那些男人围着纪简从躺了一个圈,另外有人守夜。大概是因为纪简从救了她,总之明珠对纪简从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晚上睡觉时也挨他近了一些。
野外的秋风很有些凛冽,呼号了一夜。明珠身上裹的那件披风渐渐地便挡不住这猛烈的寒风,后半夜的时候,她睡得迷迷瞪瞪,冷得难受时,便不自觉地朝着暖和的物体滚,滚啊滚,滚进了纪简从的怀里。然后她就不愿意离开了。
纪简从次日醒来时,看到明珠那张放大的睡颜,一时间有点蒙。他找回了神志,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怎的如此心宽,就这样直愣愣地往男人怀里扎,可也太放心他了。
明珠熟睡之中无知无觉,大概是冷的缘故,她恨不得贴在他身上。
纪简从翻了个身,躺在地上。“挂”在他身上的明珠便也跟着翻动,趴在了他的身上。
他真不知该如何挣脱了。
周围有几人醒来,看到他们两个这样,便不怀好意地嘿嘿笑了起来。
明珠终于在这些响动中醒来了。那样一双漂亮的水眸,黑白分明,浓密的睫毛上沾了些露珠,飞快地翻动了几下,最后目光聚集在眼前那张俊脸上。
纪简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你是想非礼本王吗?”
明珠红了脸,连忙从他身上起来。她身上还裹着披风,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看着她俏红的脸,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礼他,他大概也会笑纳。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断袖除外。
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到了大同。明珠从前没骑过马,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便和她分道扬镳了,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明珠身上穿着囚服,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少不得会招来捕快。
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洗了个澡之后,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大齐朝言路开放,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并不会招来祸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
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异母弟。当今皇后无出,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于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膝下无子,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之后那位王爷薨逝,纪简从继承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景王。
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却有一身的好武艺,且深谙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是武将们的楷模。
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宣府和大同的防卫,这两城但凡破一,蒙古骑兵便可长驱直入,直接兵临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这次来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她便匆匆结了账,上楼休息了。
明珠很快在大同寻了个营生——在边境集市上倒卖些东西。她什么东西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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