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已经三天没吃过肉了。你就忘记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心情好了不少。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那家著名的川菜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川菜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说。她用手半遮着嘴,暗自吐舌头。她太久没吃过川菜了,实在是太辣太麻,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付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胃就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刚刚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似乎也曾为付款问题讨论过。这条路改造得很厉害,饭店里的装潢也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她竟没第一时间记起。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同时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一样的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安若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并且戴在无名指上,仿佛那样就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妹子,你不可以对人生这么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地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很大的一颗,又铺了无数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就犯堵,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还好结婚仪式上他重新买了质朴又简约的戒指,没让她成为戒指展示模特。后来他也常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他根本不在意她的不屑,还是继续送。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了情人的约会,旁人哪会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喜欢这里的水果比萨,此刻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欧洲,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比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着他,“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很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毕竟意义不同,价值也大,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了。”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作声,面无表情,但目光瞬间冷了下来。
沈安若只当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忍了又忍,终于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她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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