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一路加速地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然后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哎,你不要紧张,受伤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所以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定,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了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鸩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哦,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正赶上有重伤员,血库告急,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对了,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捐献的血不能马上用到病人身上的,大家可千万不要被电影电视骗成了傻瓜啊。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也总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了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指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还这么刻薄(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亲姑妈、亲姨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述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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