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触发了身体的某种自我保护机制,那段日子在邹厘脑海中变得模糊,像蒙上了灰尘的窗户,看不真切。
她至今仍记不起父母的葬礼是怎么举行的。
隐约有好多好多的哭声,好多好多的人,包围她,淹没她,让她窒息。
后来她开始在二婶家生活,她沉默不语地听着那些咒骂。
二婶骂邹厘的父母让她失去了丈夫,骂邹厘怎么不去死。
家中除了邹厘,还有两个小孩。
堂兄比邹厘大,在外地读大学,并不常回来,成绩优异,每年都能拿奖学金。
堂姐跟邹厘同年同月生,只比她大十几天。
邹厘与她朝夕相处,睡一个房间,一张床。
她的本子被堂姐撕烂,衣服上用红墨水画着大大的叉。
夜深时,堂姐揪着她的头发,双目赤红,像前来索命的鬼,说你爸爸害死了我爸爸。
邹厘被吓醒,一边哭一边说不是的。
头发被剪掉的那年冬天,凛风像刀子,划烂她的耳朵,冻疮又红又肿。
她跑出房间,天上挂着明晃晃的太阳,可她还是很冷。
眼前的世界像一个巨大的泡沫,在阳光下流光溢彩,一戳就破。
后来邹厘找到了福利院,偷偷跟里面的孩子一起生活。等被人发现了,通知二婶再把她接回去。
老院长跟邹厘、跟她二婶谈过好多次,没有找到解决办法。
邹厘就这样继续着她的生活。
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之一。
那时候的她敏感、阴郁、脆弱,看上去不堪一击,没有还手的余地,在学校沦为受欺负的对象。
秦则偶然间路过,帮了她一次。早春的夜晚,寒意料被扔进水池里,水太深,她不敢下池子。
秦则,见她头发湿哒哒的,在旁边的报刊亭买了包纸巾给她。
他什么也没问,她什么也没说,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不久后,邹厘在学校再次遇见他,一眼认出了他。
他越来越瞩目,她越来越渺小。
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越来越多人知道了他的名字。
她躲在阴暗的角落哭泣,痛恨自己的渺小。
周末邹厘寻了份新兼职,在台球室打临时工。
老板是个喜欢涂紫色口红的女人,教她一招:“不想被别人欺负,就跟别人一起去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人。”
邹厘知道这样不对。
但她可以伪装。
她学着她们一样把头发染成各种颜色,跟老板娘学化妆。她戴上了鼻钉,和夸张的银色耳环。
那晚回家,堂姐看她的眼神充满忌惮,没有再扔她的东西。
她花了五十块,请人演戏、造谣,把自己弄成一个臭名昭著的小太妹。
以前欺负她的人,看她的眼神变得跟堂姐一样。
邹厘想,原来真的管用。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笑又想哭。
堕落的滋味太好,不受欺负的感觉太好。或许,从被狩猎者变成狩猎者也会很好。
但她不能那样做。
秦则的名字像一道围栏,圈住她。也像一道底线,提醒她。
邹厘觉的自己倘若真变成了烂泥,她就连喜欢他的资格也失去了。
她差一点点,就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好险。
成年后,她彻底独立。
离开了婶婶家,独自生活。听说堂兄在另一所城市定居,婶婶家全部搬走。
她跟过往一切切断联系,甚至改了名字。
她有在努力变得更好,认真工作。发觉自己对剧本感兴趣之后,也在尝试创作,投稿失败过许多次,但最近写的推理游戏剧本已经通过了。
邹厘有时候觉得她喜欢的人像月亮,高挂于天上。
她够不到。
他却照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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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天气好,邹厘坐在屋檐下,帮着福利院里的阿姨剥豌豆。
临近傍晚,外面云霞满天,门口驶来一辆黑色小轿车。
朱随缘不知从哪弄了一批儿童绘本,堆家里落灰,彭送送决定带来给福利院的孩子。
彭送送被朱随缘领养后离开福利院,已经有好些年没有见过邹厘。
他看着她,不确定地问:“姐姐?”
小时候,彭送送一直不知道邹厘的名字,她来路不明,孤僻认生,总独自待在角落。
之所以能记住她,纯粹因为她运气实在太差。
有段时间,孩子们背地里叫她倒霉姐姐。
彭送送觉得这样不太尊重人,就把“倒霉”两个字去掉,直接管她叫姐姐。
相隔太久,记忆朦胧。
彭送送觉得邹厘熟悉又陌生,叫她时并没把握。
邹厘却第一眼就能认出他。
不仅仅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还因为他是pinksky的成员,是秦则的队友。
邹厘经常刷到他们演出的视频,听他们的歌,去现场看他们演出。
“姐姐,真的是你呀。”确定之后,彭送送高兴地说。
他打架子鼓,在台上爆发力十足,下了台却软乎乎的。
尽管身量已经比邹厘高出许多,说话和行为举止仍然像个小孩。帮着剥豌豆时,他抓住几颗豆子往上抛,看一下能接住多少。
被老院长拍了下手背。
彭送送讨好地笑了两声,继续帮忙干活。
邹厘跟他聊了会儿天。
他聊乐队里发生的趣事,聊到顾小东,聊朱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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