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岚打小就是个热络的性格,别人对她好一分,她准得回报十分。她刚开始和林远昊共事的时候,没少挨批,要说心里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可是后来跟着林远昊本领见长,也明白了他那份严师出高徒的苦心,情感上就与他格外亲近起来。再加上后来共事中产生的那份信任与默契,不知不觉中,林远昊已经成了她最亲厚的人。
她无意中瞥到林远昊的衣袖全湿了,哎呦了一声,抓起一大把抽纸就去擦。
“组长,你遭的水灾比我的还严重,唉,都赖我,都赖我。”
林远昊反应过来,低头一看,脸都黑了。他一把抓住林岚四处闯祸的手道:“停停停。”
林岚低头一看,林远昊的深色毛衣上和车上都毫无幸免地一片雪白纷飞,座板的缝隙里也掉了不少纸屑,这洗衣和洗车的难度可是肉眼可见的。
她忙闪到一旁,把一大团潮湿的纸团捏在手里,使劲地挤压着,尽量让纸团变小,降低存在感。
林远昊鼻子都要气歪了。
过了半晌,林岚小声哼哼道:“那个,衣服我送去干洗,车我也送去洗。”
“打住,这衣服和车我还要的。”
林岚被他这话噎住了,一副偃旗息鼓的模样,可怜巴巴地看了他一眼。
林远昊莫名心软,无奈道:“算了,也没多大的事儿,你自己回去记得洗个热水澡,今天寒气挺重的。”
“没事儿,我皮实着呢,病不了。”林岚见他不气了,立马又生龙活虎起来,笑容灿烂得如同初绽的夏花。
林远昊被她感染,脸上浮起了笑容。
早晨的阳光给涵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大楼镀上了一层暖金色,耀眼的检徽在大楼中央熠熠闪光。
检委会的案件讨论会在九楼的综合会议室召开。
林岚偷偷地打量着,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各个处室的处长基本上都在,果然如汪海彬所说,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台电脑,上面可以看到汇报的提纲和证据。
分管公诉的陶观远检察长宣布:“下面进行今天检委会的第一项议题,公诉处汪海彬检察官审查的方大威、蒋志故意杀人案件是否改变定性,下面由承办人汇报。”
汪海彬将案情汇报下来,整个事实和脉络还是比较清晰的,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方大威和蒋志的行为如何定性上。
有的人认为,这两个人的行为是间接故意杀人,有的人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有的人认为方大威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蒋志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这几个观点不仅在定性上不同,在量刑上差距也非常大。
如果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诉部门经过小组讨论、处内讨论、与公安局开碰头会,对于究竟认定什么罪名最终没有达成共识,形成了几种意见。
汪海彬汇报完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分歧之后,会议进入了第二项议程,由检委会委员提问、讨论并发表各自的观点。
最先发表意见的是分管控申、案管和办公室的何副检察长。何检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检察长,汪海彬知道他以前在区政法委做过书记,参与过不少案件的协调,是一位协调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领导,现在分管控申的工作,天天和群众的控告申诉打交道。
何检最关注的是案件会不会引起舆论风险,激化社会矛盾,通常他发表观点也会重点围绕着案件风险这一块儿。
果然,何检一开口就说:“死者王川的父母在得知案件移送到我们院以后,多次到涵江市人民检察院来上访,我们控申窗口承担了不少压力。被害人家属要求杀人偿命,而且公安机关也认定的是故意杀人,区检察院批捕的罪名也是故意杀人。如果我们院在审查起诉环节改变定性,就必须得改准了,不然将来的矛头就会指向市院。我刚刚听了汇报,三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定故意杀人,我认为也没有明显的错误嘛。咱们市检察院对口的是市中院,根据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通常受理的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所以,一旦全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案件就需要转管辖到北岭区人民检察院。如果案件转给了区里面,外界难免会产生市检察院矛盾下移的揣测。这些都是将来潜在的舆情风险。我认为,不可贸然改变定性。”
分管侦查监督处和二审处的马副检察长是刚提拔上来的,科班出身的刑法学博士,他对案件往往有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二人主观上更多的是想摆脱王川的追赶,因为车速不快,两人以为出不了多大的事儿,因为误判,酿成事故。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二人主观上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属于过失。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我同意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分管研究室和办公室的刘副检察长首先对马检认为方大威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观点表示了赞同,可是接下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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