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场官司,也掀起了一场,法学界的争论。争论什么?——做好事,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南京彭宇案,的审判结果来看,扶起摔倒的老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法院判彭宇,赔给老人了四万五千块钱。这指明,彭宇扶起摔倒的老人,去医院的这件事,他有赔偿责任。就是说:彭宇无法证明,老人不是他撞倒的。而老人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这在法庭说不清了。
此处,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见死不救,是不是正义??
或者说:见到一个老人,被车撞倒,危在旦夕!此时,你该不该救??这个问题,考验着人心。
选择救?那你就错了!你为什么要救她?被车撞倒的她,满脸是血,她的死活,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为什么,要救她?没有,救的理由。此处剥离了,人性有“爱”。
假如见死不救?这跟你又没关系,你又不欠谁的;不救是正当。
她受重伤,慢慢的死去!你,就当看恐怖片了!这本来就属于正义,你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救。你能为自己,找一个“救”的理由?
看见了吗?这就是彭宇案,所引起的风波。从那以后,道德开始堕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开始变得冷漠……
当你看到残疾人坐地上,起不来时,你不敢去帮她。否则,要承担十几万的赔偿。砸锅卖铁,也不够赔给她的。
假如你实在不忍心,看着她痛苦的呻吟,非要去帮她?记住!先找人帮你作证,然后再拍照录视频,证明你扶她起来,是出于“爱心”!而不是因为你撞了她。
再来看美国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警察抓捕过程中,采取跪压他颈部的手法,这导致了乔治佛罗伊德,窒息而亡。
法院判决结果,是:斯敦警察的抓捕行为,是合法的;不需要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承担刑罚。相反,美国民众认为“警察抓捕黑人乔治佛罗伊德时,所使用的方法,导致了他的死亡!所以,警察需要判刑。”
民众的态度: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是杀人犯;民众要求法庭,以杀人犯的罪名治警察罪。
美国政府认为:警察的执法方式,是合法的,不应受到刑罚的判决。
法庭判决结果:与政府观点基本一致,采取了折中办法。拘留了当事警察,交了保证金,又释放了。
重点: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白白的死了!这不是冤枉,而是无辜的人送了命。相反,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相安无事。审判公正吗???
——公正?那为何乔治佛罗伊德,会白白的死去;致死他的警察,却没有受到刑责??
况且,乔治佛罗伊德,在被警察跪压颈部时,他还大声喊救命!当时警察并没有理采,乔治佛罗伊德的呼救!此处,警察明显存在故意。
注意!不管乔治佛罗伊德,有没有犯罪,他都罪不至死。而且美国,是没有死刑的;警察跪压他的颈部,是导致乔治佛罗伊德死亡的,直接原因。
所以,跪压乔治佛罗伊德的那名警察,理应按杀人罪来审判。就是说:跪压乔治佛罗伊德的那名警察,按照法律判决,他要坐25年牢。
注意:这是美国民众,的观点和诉求!美国人民认为:那名警察是杀人犯,他要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承担刑事责任。——对吗??
各位,可以思考一下,看看美国人民的观点,对不对??他们对那名警察的指控,是“要以杀人犯的罪名,给他判刑”。否则,乔治佛罗伊德,就白白死的在了他的手里。
第一,警察的跪压颈部,确实导致了,乔治佛罗伊德的死亡。第二,黑人乔治佛罗伊德,被跪压之下,还在喊“救命”!警察对乔治佛罗伊德的呼救,选采取了忽视。疑问是:跪压乔治佛罗伊德颈部,的那名警察,他有罪吗??
美国政府认为,警察局是政府部门,在抓捕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过程中,警察使用的手段,是合法的。所以,警察不需要,对乔治佛罗伊德的死,受审判。
美国政府的观点,是:黑人乔治佛罗伊德“该死”,只能怪他太倒霉了。他要为自己的死,负责。
美国政府,的观点对吗??把乔治佛罗伊德的死,归结为他的“倒霉”。与警察的,跪压颈部无关,——对吗??答案:不对。
首先,警察只有抓捕罪犯的权利,没有处决犯人的权利。除非嫌疑人携带武器,威胁到了警察;否则警察没有任何权利,处死抓捕中的罪犯。
再看黑人乔治佛罗伊德,且不说他有没有犯罪,警察已经把他摔倒在地,已经控制住了他。乔治佛罗伊德对警察,已经构不成人身伤害!但此时,乔治佛罗伊德,却死了。
谁来为他的死负责??鉴定机构认定: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是因为跪压颈部,所导致的窒息。坦白说:就是跪压颈部,的那位警察!他应对乔治佛罗伊德的死,负全责。
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终究是他跪压了,乔治佛罗伊德的颈部。这才是导致乔治佛罗伊德,窒息死亡的直接死因。
换句话说,假如没有警察的跪压“颈部”,那乔治佛罗伊德不会死。至少,不会因为窒息而死。所以,那位警察,要被以杀人犯的罪名,来判刑。致人死亡,在任何一个国
喜欢谈古论今话天下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