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晴回到家中,看着白雪般的巾帕上躺着几颗红豆,有股幽幽的清香扑入鼻中,应该是帕子的味道,不禁脸上一阵绯红。
“姐,你拿的是什么?”之云看见姐姐一脸奇怪的表情。
“没什么。”之晴慌忙收起帕子,她怕弄脏了,找了个木匣子装了起来。这年纪的她不懂男女之情,但也没少在茶馆中听到过各种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的故事还常夹杂着一些艳丽之词,她虽不甚明白,但看得周围听客的表情,就知是些无法言说的事体。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萦绕在情窦初开的少女心里,就如沾染晨露的梨花,欲开还羞,有种说不来道不明的美妙滋味。
这帕子毕竟不是她这种人家所能拥有之物,万一被弟弟发现了不知道会有啥想法,她寻思着哪天再次遇到白瑄,将帕子给人还回去。
“弟,你知道红豆吗?”她问之云。她只读过没多久私塾,认得字不多,在街坊中已经算识字最多的女孩了,这也幸得她父母比较开明,只是家中不能少了劳动力,父母把读书机会给了儿子。
“知道啊。红豆最相思嘛。”
“这就是相思豆啊。”她只听过说书先生在才子佳人的故事里提过这东西,没想竟是这样的,只记得古时候有个皇子喜欢上一名民间女子,后来皇子离开后,那个女子抑郁而终,化作了一棵相思树,树上结出了红色的果实,便是相思豆。
不知怎的,她又一阵脸红,这礼物收得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心想还是早点把帕子和红豆一起还回去,别闹出什么误会才好。
晚上,她趁弟弟熟睡,又翻出那帕子,灯影如豆,却照的红豆颗颗红得鲜亮,如宝石一般。沈之晴突然想起一个念头,她抽出几根红线出来,穿上针,在红豆上打上眼。不多时,几颗红豆被她穿成了一条手链。
她把手链盘在手里,红线缠绕着红豆,曲曲绕绕如手中的掌纹一样,从手心绕到心里。不知相思为何物,是心里想着某个人的影子吗?她目光没敢停留人家脸上多久,只记得那一身青白色长袍浸入花瓣中,恍如雾霭中绽开晨曦,能温柔地唤醒一天的好心情。
她很想再去集市瞅瞅,揣上进巾帕和红豆,有意似作无意地路过红豆树,偷偷瞟上几眼,或许还真能碰上那个人。那次惊鸿一瞥,或许刻入的印象太过惊艳,她想着再在树下遇到一次。
天气转暖,沈之晴的短袄换成了布衫,依旧垂着两根发辫。这个清丽可人的姑娘,让老沈家的铺子有了一抹鲜亮的颜色。
清河浜远近都知道,老沈家有两大宝贝,一个是味道鲜美的馄饨,他们有一套独特熬制高汤的秘方,用鸡骨、猪骨混合春季的螺蛳、鱼骨等,慢慢熬煮,竟没有一点腥味,却保留江南水产特有的鲜味。沈茂在调制馄饨馅时也是四季不同,春季他会加入新鲜的野菜,辅以特殊的香料,咀嚼时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当然,第二大宝贝当属他们的视作掌上明珠的女儿,如今年芳十八,已经出落得清秀水灵。老沈夫妻并没有重男轻女,相反因把女儿宠得太好,而使沈之晴显得和巷子里的姑娘格格不入,当其他女孩不是在忙家务或带弟弟妹妹时,她却可以在馄饨摊闲时,去茶馆听书,去码头边看货郎卖各式各样的小货物,去河滩摸螺蛳捉虾。她和一群半大孩子从巷头游荡到巷尾,孩子们想从她嘴里听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她就把说书先生的故事加以胡编乱造套走孩子们手里的糖或者小玩意。大人们也是头疼,老沈家擅长“浑水摸鱼”的丫头,总有一套套的歪理邪说把自己家孩子迷得五迷三道,但也就损失掉糖果吃食啥的,所以也无从抱怨起来。
“这就是个疯丫头,你若跟她学,看以后怎么嫁人。”隔壁总有妇女拿之晴来训斥自己女儿,她们视沈之晴为异类,总不让自家女儿靠近,怕带坏了。沈茂也放任女儿无拘无束,即使到了这般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也没多去张罗。
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花绸衫、裹着小脚的中年妇女上门来了。“刘婶,今天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沈秦氏看见她,惊讶了一下,立即用抹布掸净一张椅子,让她坐下。刘婶用余光瞅了瞅桌椅,刚露出一丝嫌弃立马被硬挤出的笑容覆盖,她用手悄悄抹了一下椅面,瞅了下手指后,才侧身慢慢坐下,尽量不靠着台面。沈秦氏准备下馄饨,刘婶一甩帕子做出阻止的姿势,“不用忙活了,我说会儿就走。”她清了清嗓子继续,“我这不是来道喜了吗,你们家好事上门来啦。”沈秦氏一脸纳闷,“什么喜啊?”
“清河浜东头那个李家巷,那最大的富人家李员外,看上你家姑娘啦,这不托我说亲来着。以后你们一家可要跟着享福咯。”
“李员外?哪个李员外?”
“李文林员外啊,他们家庄园宅子就有十几次,还有数不清的田,你们家闺女要是嫁过去,那日子过得你们几辈子都是挣不到的啊。”
“啊,那个老头,不是听说年过花甲了吗,说是前阵子得了恶疾,瘫床上好长时间了。”旁边吃客听了直摇头,窃窃私语。沈秦氏当然知道那个李文林是何许人物,每次他娶小妾,吹吹打打的声音能响彻整条巷子,这都不知道闹过多少回了,估计都快有十次了。她眉头紧蹙,沉默了一会儿,“这,刘婶,谢谢您。可我们家闺女实在拙劣,我们这草民出身配不上这高门大户。”
“哎哟,
喜欢女宗主又栽他手上了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