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128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
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和"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那场辩论赛之后,吴主席还真的记住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我在食堂或者自习教室一坐下,不出五分钟他必然出现在视线里。
同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号码,开始给寝室打电话,我不接,曾小白和苏玛也没办法接,经院就那么点大,没道理让她们拿坏态度,对待一个说不定哪天能触及切身利益的人。
只能一过九点就拔电话线。宿舍变得很热闹,时而有人来敲门,请问庄凝在这间寝室吗,楼下有人找。
我开始还试图跟他讲道理,但他拿出辩论劲头,我追你是我的事,是我的人身自由,庄凝,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不能干涉我。我说谢谢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他道那好啊,有空一起出来吃饭见个面,我请,就当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烦了,好脸色都不能保持。
一般说来,我何德何能,人家喜欢我,我就算不接受也是非常感谢的,但这个人不一样。第一眼我就觉得他动机不纯。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拿追求异性当练级,对方最好是众人眼里难搞的,再好一个月内骗上床,拿翻倍经验值。
别问我是怎么看出来,女性的本能。我所有的糊涂都匀给有限的几个人,剩余部分的敏锐,足够跟他人的虚情假意较劲。
何况别以为就他有人脉,我认识的人也不少啊,他什么样的历史?曾小白他也不是没追过。
就这么僵持不下,他大概没碰过这样的钉子,着急了,那天九点多钟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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