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当然不知道叶瓷这会儿已经差点把他当成了祖宗。
他把车在云州大学家属区的大马路上停下,回头小心地问了一句:“那那事儿咱就这么说好了,明天早上我就过来接你啊”。
叶瓷点头答应,回身笑着地说了声“好”。
岳云得了这声好,莫名也觉得有些高兴,把头从驾驶窗口伸出来,本想和她再说一声再见,但见叶瓷转身已经离开,只能将身子收回去,发动车子,哼着歌跑了。
他嘴里所说的那件“事儿”,是想请叶瓷明天假装他的女朋友,去见一个人。时间不长,就吃一顿饭,然后就地分手。
叶瓷没有拒绝。
她觉得既然岳云帮了她一次,那么这次岳云请她帮忙,她自然也就没有推脱的道理。
她这么个不事亏欠的性子,让她这些年受了不少的委屈,但好在这一次要求不算过分。
举手之劳,也合情合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叶瓷天还没亮就起来了,找出自己认为看得过去的衣服,早早的放在了床上,她怕岳云来得太早,自己有些忙不过来,耽误了人家的事情。
但岳云来接她的时间,明显比她想象的要晚了许多,日头甚至都已上三竿,门铃才堪堪响起。
她一边给自家的大狗“皮蛋”喂了吃的,一边打开门,招呼着他进来,说:“先进来坐坐吧,我看你一直没来就先煲了个汤,还有一会儿就好了”。
岳云站在门外头,看着眼前的叶瓷,“噗嗤”笑了一声。
叶瓷看着他,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岳云立马摇手,回她:“不,没什么”。
他总不能说,你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哪儿找来的这么多八十年代的衣服,难不成你真是墓里蹦出来的。
叶瓷兴许也猜到了一些,没有再问,招呼了一声不远处的金毛,转身去了厨房里。
岳云带着笑意进了屋,刚脱下鞋,抬头看了屋里一眼,立马有些惊讶的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憋出了一句国骂来,是带着感叹出来的。
他倒不是怕狗,而是眼前这叶瓷家里的装饰,太雅致,也太熟悉了些。
外头看着不过极为普通的一个九十年代小楼,进屋一看,竟然是一番完全不同的天地。
窗子是精心雕刻的木质窗棱,窗台边儿上放了几盆水仙,阳光不管哪个时间段照进来,都能恰如其分的落在其中一盆水面上。
客厅正中间是一张深红色的古檀长桌,占据了屋里大半的空间,上面堆放着各式各样大小的书籍,还有几块红色黄色的黏土、陶瓷模子,和几个专业的器具。
桌角的地面上,摆了几个阔口青花大缸,里面插放着成堆的书画卷轴,站在门口也能闻见那缸里传来的墨香。
木桌的背后,依次放了几扇枯竹屏风,拦住了客厅后面的点点春光,只露出几片绿色的竹叶,依稀能看出那里也是一个生机盎然的世界。
叶瓷从厨房里出来,看着面前岳云一脸呆滞的模样,将手上的茶杯放在面前的小圆木桌上,轻声问了一句:“怎么了?怎么光站着。来坐着先喝点茶,汤已经煲好了。我去换一件衣服就下来”。
岳云答应了一声好,抬头有些恍然地看了她一眼。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不再觉得眼前的女人是丑陋的,反而觉得,或许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安心而又平静的在这样的环境中住下去。
古人说,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这些大多已经被人们遗忘的话,只有在这样特定的瞬间,才会格外显示出它的妥帖与道理来。
一旁原本趴着的金毛,这会儿已经一点一点地走到了岳云的身边,用头拱了拱他的裤子。
岳云觉得有趣,伸手摸了摸它的头,然后坐下来,拿起刚才叶瓷放下的茶,微微喝了一口,觉得很香,仔细一看,发现这杯子也很是讲究,看着竟是一个类似褐蓝材质的建阳兔毫盏,虽然釉色和自己家里收藏的那一只相比,看起来暗哑了一些,但单凭这细致自然的毫纹而言,肯定也不算是普通仿品的。
叶瓷这时已经换了条麻质长裙出来,背上包,对着他说:“如果你觉得这一身合适,那我们就可以走了”。
岳云抬头望着她轻松随意的模样,有些好笑地发问:“我该说你这是不惜物,还是真看得起我呢。招待我这样的客人都能拿出这样的好东西,就不怕我一个机灵顺手牵羊?”
叶瓷听了他的话,也没觉得奇怪,低头笑了一声,伸手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平底布鞋,问他:“你也懂瓷?”
岳云装作机灵,捋了捋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回答:“只能说略知一二,不过普通人对这建阳兔毫盏总是有所耳闻的吧。你知不知道,外头的人都管这玩意儿叫什么”。
叶瓷觉得有趣,抬头问:“叫什么?”
“叫土豪盏,因为收的起它的人,都是土豪”。
叶瓷觉得他这话说的有趣,立马笑了出来,回答:“这一只只是仿品,算不得多好的东西。我家里实在少有人来,一时找不着合适的杯子,既然你也懂这个,应该知道这种茶盏其实不适合我们这种喝法,你不觉得我怠慢我就知足了”。
岳云跟在她身后也穿起了鞋,低头看见她头顶里一个小小的璇儿,觉得还挺可爱的,笑着问:“你是做陶瓷的?”
叶瓷穿好了鞋站起身来,拿过一旁鞋柜上的工作证,在他面前微微晃了一晃,回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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