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他前面的金发高个儿立刻扭过头来,关心地问:“怎么了?”
祝决想了想,笑道:“大概是有人在想我。”
高个儿夸张地做了个鬼脸:“当然,所有人都知道你有一个恋人,不必再炫耀了,我可是一个单身汉!”
祝决哈哈笑了起来。
跟远在千里之外的华国不同,虽然还处于冬季,这里却已经有了耀眼的阳光。
阳光慷慨而又绚丽地将土地都变成了金色,祝决穿着简单的t恤,额头有汗,他顺势顺了一把头发,街角就响起了轻轻的笑声。
高个儿耸了耸肩,无奈地说:“而且自从你来了这儿,我脱离单身的时限变得越来越遥遥无期了。”
“不会轻易被路边的美□□惑走的姑娘才是好姑娘。”祝决义正言辞,拍了拍高个儿的肩膀:“快走吧,我们还得回去料理你叔叔的那群宝贝儿,抓紧时间吧。”
“再走十分钟就到了。”高个儿瞭望了一眼,肯定地说,他带着祝决走了会儿,又道:“我得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费这个劲,这太浪费时间了。”
“嗯?”
“虽然格林叔叔不近人情,但并不意味着那是个好去处。”高个儿揪了一把路旁的野草,放到嘴里咬了几口,又呸呸地吐了出来:“我小时候去过那儿——那儿什么也没有,一幢小小的房子,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一张床一把椅子还有一张桌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你知道的,自从有人考证那个小房子是那位大人物的故居之后,就有不少人来看热闹,可就连最厉害的——那叫什么公司来着,也不得不承认,那幢房子一点开发的余地也没有,它乏善可陈。”
“你随随便便在路边找幢空房子,我敢保证,跟那幢房子绝对一模一样,完全没必要一定要看实物,你绝对会失望的。”高个儿下了结论。
“我恐怕有一点固执。”祝决却笑着说:“我总喜欢实地一游,我相信过去的时间会留下痕迹,未必是眼睛能见到的,而是通过其他感官,既然沿着他走过的路来到了这里,我想跟他见一面。”
高个儿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嘟哝道:“那恐怕要找个会通灵的人。”
祝决笑出了声:“不,格鲁,”他亲切地说:“那可是一位科学家呢,恐怕他不会搭理那些通灵人士。”
“谁知道呢,科学家也有信神的。”高个儿轻快地反驳,停下了脚步:“好了,到了。”
他指着面前一幢其貌不扬的小房子,道:“要我陪你吗?”
祝决摇了摇头,朝他伸出手:“不必,我认识回去的路——钥匙给我吧。”
祝决站在原地,向着街尾看去,格鲁身材高大,脚步很快,没一会已经看不到人影,有风从阳光下吹过,被房子投下的阴影洗出一片清凉,祝决在门外站了一会,才将钥匙插入了锁孔。
格鲁说的没错,这里没什么人来,祝决费了点力才将锁打开,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尘封的凝滞气息,空气似乎随着居住的人离开而离开,阳光热烈,却只堪堪舔过了窗台的一角,连窗边的木桌都无法照亮。
祝决将门反手关上,等待着眼睛在黑暗中适应。
阳光、花香、人声,一切喧闹的、生机勃勃的东西似乎都从这幢房子里剥离,什么也没留下。
刚刚在太阳底下走出的热气瞬间就没了,祝决在黑暗中环顾着这个逼仄的空间,如此强硬地隔离世人,住在这里的人,会在想些什么?
这个小镇并不容易找到,如果不是他在史料中偶尔瞥到了一句,恐怕不会将这个小镇列入行程之中,即使是在现代社会,这个小镇依然如同世外桃源,轻松惬意,也与世隔绝,这里的居民似乎还保持着几十年前的生活习惯,祝决只在这里住了一天,就觉得自己一直工作的那个圈子光陆离奇地恍若幻境。
现在就已经如此,在将近一百多年前呢?
就算是最不善交际,一心扎根在自己的研究中的学术者,将自己带到这里,难道不也是放逐吗?
更何况如此简陋的条件——
祝决闭上眼,在心中轻声发问。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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