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家而言,美是一道灵光,投注他深沉透彻、春意盎然、浪波浩瀚的心灵之潮里。
这道灵光,被情波荡漾,从心灵深处向外溅射,主体与对象之间便充满了纯情,它透明、光洁、雅致、明润、灵动、闪烁、迷离、豪壮,洇散开一丝丝苦涩甜蜜的滋味。
孕育、创造这种美的过程本身,所产生的美感和愉悦是无止境的,它也许渗透一种宇宙般莫测的悲哀,带有虚静的、不带日常情感的禅思。它是最激荡人心的时刻,是人的存在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具有欣喜若狂、如醉如梦、**动魄的感觉。
多情的作家,就这样被美俘虏了、迷惑了!待到留连忘返的时候,他就在美丽的湖边安顿下生命的家园。
这时,他成为美的终生伴侣——自美的天境中,为我们俗世的众生传来一件件高妙的精品,让离不开尘俗的人们,也领略一份心灵天境中秀美的风光水色,仰受那来自“天国”之颠的美之娇阳的洒照,使自己生长得更为健康、鲜活、性灵,更有人情味儿一些。
正像弗洛伊德意识到的:美的享受能够产生特殊的强烈的陶醉感。美没有明显的用途,它对于修养的必要性也不明显,但是没有它,文明就不能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给人类传送“美”的作家,无疑是人类文明的“救世主”,理应得到我们全人类共同的仰戴!
审美的爱
中国语文一般把“fēng_liú”或“淫”当贬义词用,指放纵,或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所谓“放纵”与“不正当”,在各时代有自身不同的内涵,如何理解和把握,不至于扭曲、伤损人性,这该成为我们认识“淫”的价值所在。
吴宓先生曾将《红楼梦》里的“淫”一分为二:一为“体淫”,指“**的爱;感官的满足”;一为“意淫”,指“想象中的爱;审美的或艺术的爱”。
两者区分的依据在第五回,警幻仙子对贾宝玉说的那段话中:“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不难理解,世俗人常常只会“体淫”,如贾宝玉、曹雪芹这样,加进了美好情思与真诚的,才配得上“意淫”。后者是曹雪芹极力认同和赞许的一种精神。我们没有如此的觉悟,常常对淫、尤其对“意淫”产生曲解、误会。比如余英时先生,在他著名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里,将“情”和“淫”直接对立,认为:“我们一再强调《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一方面是泾渭分明的,而另一方面又是互相交涉的。情与淫的关系正是如此。曹雪芹并非禁欲者……大体说来,他认为情可以,甚至必然包括淫;由情而淫虽淫亦情,故情又可叫做‘意淫’。但另一方面,淫决不能包括情;这种狭义的‘淫’,他又称之为‘皮肤之淫’。”
这段话至少有三大疑处:第一,曹雪芹不认为“淫决不可能包括情”。相反,他认为“淫”可以包括“情”,也可能包含“美”,否则作为“古今第一淫人”的贾宝玉岂不是无赖、恶棍?
第二,余先生将“广义的‘淫”’定义为“意淫”,并且把“情”叫做“意淫”,实在不可思议。“情”和“意淫”是两码事,不可等值代换。
第三,余先生硬性地想搞一个“两个世界”的模子,套解一切,难以自圆其说。在这方面《红楼梦》应是“三个世界”:属于体淫的世界,如薛蟠之于香菱、宝蟾,贾琏之于尤二姐、平儿等;属于“意淫”的世界,如贾宝玉之于傅秋芳(35回)、之于平儿(44回)、之于宝钗等;属于爱情的世界,如宝黛之恋,尤三姐之恋柳湘莲等。何炳棣先生则将“意淫”释为“淫意”,即“有淫的意向和动机,而不是真正的行淫事”。这更讲不通。
以曹雪芹这样的“超级作家”,何以避而不用含义甚明的“淫意”,却选一个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意淫”呢?原来“意淫”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淫——体淫,它带有许多艺术的、情感的成分,包含了想象性的美与爱的成分,吴宓觉解到一些,但他的理解过多地流于直观了,与柏拉图的“精神恋爱”几无二致,因此有必要予以申述,经此才能明白作家“fēng_liú”的背后,连通了他的创作。
“第四类人”香港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在谈到历史发展规律时认为,研究历史上一些“大人物”的心理和个性,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
千百年来物质生活虽然改变极大,但人的心理、对权力之争夺和保持的种种方法,还是极少有甚么改变。
历史上那些真正的作家之间,在心理、人格、性情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共通性的东西。《红楼梦》第二回曾将人分为四类:一类是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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