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柔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们从徐志摩诗中可以看出他浪漫的情思:他把康桥人化了,当它作自己的新娘来精心设计,用情纯真,如同面对一位处子、淑女。咏物的同时,你能说他没有咏念自己心中的爱人吗?
不过这种浪漫的诗情,只能有益于作品艺术上的隽永品性,只是在作品或想象世界中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一旦落进现实时,大抵就是个悲剧了。梁实秋就说:志摩的单纯的信仰,换个说法,即是“浪漫的爱”。
浪漫的爱,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这爱永远处于可望不可及的地步,永远存在于追求的状态中,永远被视为一种极圣洁高贵极虚无飘渺的东西。一旦接触实际,真个的与这样一个心爱的美貌女子自由结合,幻想立刻破灭。原来的爱变成了恨,原来的自由变成了束缚,于是从头来再开始追求心中的“爱、自由、与美”。这样周而复始的两次三番下去,以至于死。在西洋浪漫派的文学家里,有不少这种“浪漫的爱”的实例。雪莱、拜伦、朋士……乃至卢梭,都是一生追逐理想的爱的生活,而终于不可得。他们爱的不是某一个女人,他们爱的是他们自己内心中的理想。确然不假。
作家的“意淫”到头来还是为了执着于自己内心的诗性理想,不愿失去“爱着爱本身”的权利。没有这种支撑,人生将彻底虚无化、空洞化。所以爱到最后,作家已经不重视爱的结果了,而重了爱这过程,并让此一过程延向自己诗性生命的终点。
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怕是司汤达。
他追求浪漫的爱几达一生,一个追上后再放弃,转而求着另一个。这生活终使他“偷心”成功,把情人的心理描摹得人木三寸。
诗人徐志摩与此大同小异,他不断周旋在才女、美女陆小曼、林徽因、张幼仪等人之间,诗文中亦到处有这些女性涵养来的美丽的质素:
一闪光艳,你已纵过了水,脚点地时那轻,一身的笑,像柳丝,腰在那俏丽的摇;水波里满是鲤鳞的霞绮!
看呀,美丽!
三春之颜色移上了她的香肌,是玫瑰,是月季,是朝阳里的水仙,鲜艳,芳菲!
梦底的幽秘,挑逗着她的心——她纯洁的灵魂,像一只蜂儿,
在花心,恣意的唐突——温存。
在《想飞》中,徐志摩曾说: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在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
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
试图超脱、笼盖、扫荡、吞吐一切的飞,当然只是诗人的理想或幻想,他知道下一步就是“硼的一生炸响,——炸碎了我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
徐志摩最终死于空难,死于飞机失事,或者说死于两个女人的交情之间:一头是他的妻子、只愿留在上海的陆小曼;一头是他的“情友”、在北京等他来出席学术报告会的林徽因。
他死于由沪飞京的途中!
其实即使飞机不出事,像徐志摩这样的诗人,也只能活在悲剧中。
《大智度论》中说:是身实苦,新苦为乐,故苦为苦。如初坐时乐,久则生苦,初行立卧为乐,久亦为苦。
古罗马诗人卢克来修也说:一愿未偿,所求惟此,不计其余;及夫意得,他欲即起。人处世间,毕生燥渴,盖无解时,嗷嗷此口,乞浆长开。
约翰生博士则云:人生乃缺陷续缺陷,而非享受接享受。
徐志摩大费周折地得到了自己的“意中人”陆小曼,后来面对她的多变、“腐化”,又不能不苦恼,加之对娴静的林徽因心中种了一点情,他已不堪忍受了。
“美的东西只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中。过程接近完成,时,美也就逐渐消泯。”
如此说来,美、诗意、理想、纯情等等,是只能存于“意淫”中的,除此以外,就没有什么永恒的美或诗意。
可见,王国维将《红楼梦》叫做“悲剧之悲剧”是不确切的:贾母惩黛玉之孤僻而信金玉之邪说也;王夫人亲于薛氏、凤姐而忌黛玉之才慧也;袭人虑不容于寡妻也;宝玉畏不得于大母也;由此种种原因,而木石遂不得不离也。
这种不得不离,我们可以称之为悲剧,但不能叫“悲剧之悲剧”。
怎样才叫“悲剧之悲剧”呢?
那就是让木石因缘及贾宝玉和林黛玉徼幸结合,再让他们像徐志摩、陆小曼那样,由喜变忧,以佳耦始,以怨耦终:遥闻声而相思相慕,习进前而渐疏渐厌,花红初无几日,月满不得连宵,好事徒成虚话,含饴还同嚼蜡。但若是真这样,我们就很难想象《红楼梦》会做成什么样子了。会不会人物都实际了、琐碎了、粗俗了,失去自身的诗情画意,而艺术魅力荡然无存了呢?
所以,从艺术的角度考虑,我们宁要现在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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