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美国当代信息传播学家马克·波斯特(er)所说:“社会场景的组成已经更多地交由电子媒介的交流”,而“电子媒介交流则迫使社会境况形成了让所有理论去中心化的基础。”在与电子媒介对接的不同层面、不同载体、不同文本中,任何文本都可能出现中心不明朗的“去中心化”现象,对此,马克·波斯特补充道:“计算机写作类似于一种临界事件(borderline event),其边界两边都失去了它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关于网络文学的探讨,从最初到现在,就其文学本质与技术特征的讨论,仍然可以为我们探讨戏剧影视文学的网络文学改编问题,提供参照。正如欧阳友权在《网络文学本体论》中指出:“计算机网络是文学‘去中心化’的利刃,而走进互联网的文学却又面对文学合法性的质疑。尽管网络文学利用传统印刷文学走向式微、互联网快速普及的契机而迅猛发展,但它在对传统文学实施全面‘格式化’的同时,也使自己置身于一个共时性平面上,导致它自身知识谱系和意义模式的‘合法化悬置’状态。”
面对具备传统文学样式的戏剧影视文学,与网络文学交织构筑的改编问题,同样涉及文本合法化的问题以及主体“去中心化”后,相应的主体性偏移与建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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