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蓝宇去世前陈捍东就知道蓝宇用卖了房子的钱救他,而原小说则将其处理为陈捍东在蓝宇去世后得知。仅仅是时间顺序的简单调整,却反映出关锦鹏导演的仁慈。小说中的陈捍东在蓝宇死后的难以释怀绝对比电影中的强烈,因为小说作者给予陈捍东太多的遗憾。遗憾那天早上蓝宇出门时主动亲吻他,他敷衍了事;遗憾母亲在蓝宇去世后居然表示出对于蓝宇的接受和认同;更为遗憾的是他信奉恪守的生存准则彻底输给了蓝宇,并且永无赢回的可能。这种遗憾必将纠缠陈捍东整个后半生,太过深刻,无法忘怀。可见原作者是既让蓝宇悲剧地死去,同时也没给活着的陈捍东留下太平日子。
也有读者持不同意见,因小说开头和结尾都明确交代了蓝宇死后陈捍东又投入了一场婚姻。可是让陈捍东回到异性恋的轨道上就真表现出作者的仁慈吗?笔者认为并非如此。七年多的恋爱让陈捍东知道他离不开蓝宇,他就是同性恋,他甚至认为他可以和女人结婚就可以和蓝宇结婚,所以蓝宇死后不可能出现陈捍东在前页还痛断肝肠,翻一页就云淡风轻地再婚生子。观众在感情上也无法认同这样的设定。此外,去掉开头和尾声,是陈捍东对蓝宇由迷离到迷恋的一个完整过程,若加上后来他与女性结婚并获得宁静生活,无疑是让一切回归原点,凭空画一个圈——只有记忆的边线,中心空空如也。陈捍东最后的娶妻生子若有什么内涵,那可能只是要表明蓝宇的死毫无意义,因为理想无须死亡,人性本来如此。
电影《蓝宇》则模糊了陈捍东再婚一节,给观众留下自行想象的空间。就艺术处理上来看,关锦鹏导演这样的设计似乎更为妥帖。可是让不婚的陈捍东余生都困在感情的囹圄中永无出头之日,似乎也不是特别仁慈。这就陷入了一个“子非鱼”旁观者也辨识不清的困境,于是也就有了电影那样的结尾——没人知道那个汽车驶过工地上蓝色建筑挡板的三分钟长镜头将陈捍东带向哪里,是一直困顿还是冲出去也是一片荒芜?更为残酷的是今后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一抹蓝色出现,陈捍东就再也不能无动于衷,只因为他曾迷离过,他曾迷恋过。
三、谁比谁更自由
若拿网络小说的传阅与影视片发行做比较,不消说,网络小说所受限制远不如影视剧那样严苛。也正因此,网络小说中的**描写俯仰皆是屡见不鲜,而影片中则需斟酌使用,稍有不慎就会被定义为**片、sān_jí片。因有正面全裸镜头,《蓝宇》也被列为sān_jí片。遗憾的是关锦鹏导演并没有很好的利用全裸镜头展示什么深刻内涵,反而避重就轻地一味强调不是在拍sān_jí片。当然,关锦鹏这样的强调也并非全无道理,因为就当时来说,原小说中大量的描写两个男人的**场面确实有些惊世骇俗令人难以接受。
2001年,《北京故事》以《蓝宇》为书名,经由台湾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在小说的后记里作者提到了创作初衷——当时网上的那些艳情故事实在不敢恭维,还不如自己动手创作。由此不难看出,作者在写作之初还是确定了一个简单的“准则”,即超越某些低级趣味的官能文字。这就需要作者在写作之前精心构思合理安排,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艳情故事”不落俗套。日本小说家渡边淳一在其作品《失乐园》中的序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是非常有意义的行为,是情爱的终极表现。如果两者非常融洽,那么他们的爱会得到升华,所以这个意义上,它非常重要不可或缺。关键在于,你是以一种非常拙劣的文字去渲染**,挑逗读者,还是以一种比较高雅的文字去冷静地描写人物的心理变化,这有本质的区别。
就《北京故事》中的**描写来看,作者基本避免了毫无意义的宣泄,而是经由**升华感情,在**中表达这对同性恋人的思念、爱恋、迷茫、绝望,每一次传达的讯息都不尽相同。唯一与渡边淳一这段话不相符的可能是作者既没有用拙劣文字渲染**,也没用什么高雅文字,她只是如常的记述与描写。电影不如小说自由,因此小说中**场面传递的种种情绪在电影中只能另寻出路。
因为审核或上映等原因,电影中删减的除了激情戏,还有政治戏。虽然原小说并没有正面写**,但是作者利用这场风波很好地为他要讲的同**作出了注解。这表现在:第一,事件之前作为学生的蓝宇和作为商人的陈捍东有这样两句对话:
——你们这种人,才是国家的蛀虫呢!
——这亏得不是“文革”,要是“文革”,你还不把我揪出去游斗。
这两句对话绝不是爱人间寻常的打情骂俏,而是隐晦地告诉我们,在这场风波中陈蓝是相互敌对的两派。联系前文,我们就可知道这才是蓝宇不接受陈捍东财物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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