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穿一身粗布衫,像是自己缝制的,还破了几个洞。
周围聚集了不少苦力贫民,汗臭混合着烈酒,大葱大蒜的气味,脏话连篇,吐沫飞溅。可是,这个年轻人喜欢这种环境,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漂浮的白云和冷风中木叶的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雅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就着大葱啃着大饼喝着劣酒的下等贫民。
他喜欢人。
因为他已孤独得太久了,除了高山白云,流水古松外,他一直都很少见到人。直到三个月前,他才来到了这个“人”的世界。
他甚至不知道“人”的世界是要花钱的,他没有钱。住着满是臭虫老鼠的破庙,和乞丐一起得点施舍。可是,如果你看见他,却会完全不觉得他可怜。
因为他的气度。
虽然吃着白菜煮面,却像是在品尝着皇宫里的琼林宴,虽然只穿着粗布衣裳,却像是件价值千金的貂裘。这种气度不是装出来的,只有一个对自己有绝对信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气度。
而且,和周围人不同的是,他还带着一把剑。他的剑就在手边。
一柄用粗布紧紧包着的剑。
准确地说,像是一柄剑。因为比一般的剑长出不少,也没有剑鞘。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从哪来,要干嘛,也没有人关心这些。
他叫高骏。人如其名,长得很俊。
高骏吃完面,打一个饱嗝,揉揉肚子,准备在街上溜达一圈,就回破庙睡觉。
走着走着,他停住了。他侧过头往街边石阶上看。看了一眼,他愣住了。
石阶上坐着一个人,格外显眼。
这是一个小丫头。穿着红色的华丽小袄,却是脏的看不出了红色,棉花露在外面,成了黑棉。粉红色的百褶裙,都是破洞,能看到里面绣着石榴花的紧身棉裤。长得很漂亮,但是脸上一道道的脏印,面色煞白。穿的比高骏暖和一些,但是双手插在袖中,冷得打着哆嗦。
这个丫头就是唐赛儿。
小高转身回去,用剩下的铜钱买了一个烧饼。
递到赛儿面前,微笑着,道:“饿了吧,快趁热吃吧。”
赛儿接过来,刚要咬,一抬头看到满面笑容的小高。一甩手,将饼砸到了小高脸上。
小高一下没有反应过来,唐赛儿已经骂道:“滚开,你个乡巴佬!本小姐还用不着你这个要饭的施舍!”
“。。。”小高没有发怒,捡起饼,吹吹拍拍,狠咬一大口。转身头也不回走开了。
。。。
也是在这个时候,昆仑山脉深处,不知名的地方。
昆仑山脉有多广阔,难以形容,只能说:无边无际。这个时候有多冷:滴水成冰。有多险,也难以形容,只要你看见这道巨型的山沟就明白了。
山沟两侧是垂直的悬崖,高有万丈。
山沟下一层尸骨,但是你不仔细看看不见,因为现在都被白雪覆盖了。
这些尸骨有野鹿的,藏羚羊的,野牦牛的,甚至有野狼的。这些动物从悬崖上面失足摔下来,几乎无一生还。
但是,却没有人的尸骨。因为,千百年来,这里还从没有来过一个人。
不对!今天就掉下来了一个人!杨纵英。
杨纵英此刻还没有变成一具尸体,因为他还没有死。
饿了几天了,腿脚早已无力,眼睛花了,看不清楚路,这才掉了下来。
他有摄珂剑,有求生本能,所以才没有摔死:用剑插进石崖,起到了缓冲的效果,而且,下面正好有一头刚死的野牦牛,肉还没有冻硬。
晕过去了半天,慢慢转醒。检查一下身上,衣服早破烂不堪。伤痕累累,却也并不致命。手中却仍然牢牢攥着摄珂剑。
用尽全力翻身坐起,用剑划开牦牛腹部,揭下一大块皮,毛冲里,往身上一裹,用绳子一扎,顿时暖和不少。割下一大块生牛肉,狼吞虎咽,疯了一般狂吃,吃得直反胃,才停了下来。
起身找回包裹,里面除了地图和“四足崖蛛”,别的东西早都用光了。割下几大块牛腿肉,绑在身上。再往上一看,只能看到高高在上的一线天。
缓了好一阵,咬咬牙关,“开始往上面爬吧。。。“杨纵英自言自语道。
“四足崖蛛“这下正是有了用武之地,这机械设计的巧妙,攀岩并不费力,况且体力也有了恢复,一步步攀上悬崖,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杨纵英这样做了,最终,也做到了。
。。。
“前路茫茫,该如何去走呢?”纵英,昭雪,赛儿,小高都在问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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