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各自的房间内稍稍休息了一会,天翔便带着沈艳冰出了住处,此时时间已经四点左右了,现在出去也不怎么适合去远的地方玩,只能先在附近找些地方走走,幸好沈艳冰只要有天翔陪在一旁,倒并不太在意去什么地方玩,所以两个人便只在附近的商业街走走逛逛,而且到了这里沈艳冰也稍稍的放开了一点,走在街上挽着天翔手臂也不像以前那般害羞,不过每到一处总会吸引住不少路人的目光,虽然初时还有些不自然,但过了一会儿倒也是逐渐放开了,或许陌生的环境真的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人的情绪及感观,让人试着去亲近身边的人。
白音草原这一地区是以开发旅游资料为主,所以当地常信的居民人口并不是太多,加上现在这一时节并不是什么旅游的旺季,来些旅游的来并不多,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居住在白音草原上的居民更多的只是将它看成一个晚上的体息地、集散地,而不是白天的生活区与劳作区,除了必需的居住休息,他们更愿意呆在周边的草原上,所以走在下午还在街道上逛的行人并不太多。
两旁商店的货架上摆放着许多当地特有的服饰及一些小饰品,细看之下有弓箭、弯刀、马具以及首饰、长袍、靴子等带有浓厚草原风味的民族服饰,只不过看情形生意并不是很好,只有偶尔一些零散的外地游客才会光顾一二。
两人一边散着步,一边看着摆在街道两旁的货摊,只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在昵声细语的时光中度过,偶尔挑上几家在外表上看着中意的商店进去,也只是店内走走看看,一个小时下来,两人愣是一件东西都没买,让人感叹要是所有游客都如他两人这般,还叫这街面上的商铺怎么经营下去。
不过对于沈艳冰这样第一次到草原来玩的人来说,虽然初时进到店内总会被眼前琳琅满目的饰物所吸引,但她通常看过后就马上放下,并没有太强想购买的yu望,通常对于这样的顾客,店主总是抱着不欢迎的态度,至少在心中暗暗会有这方面的想法,不过当看到沈艳冰那绝世的风华时,店主总能把先前的不满统统忘记,又笑着让她多看看挑挑。
不过她对天翔讲不买这些饰品的理由也十分充足:今天才是第一天,明天出去玩带着这些东西多累人,要是买了,你一个人背去。这样两人也就打消了购物的想法,反正两手空空的逛街更多了点自由与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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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艳冰拿起一条精致的小手链,扯了扯天翔道:“天翔,你看这个链子好不好看,样式也挺奇特,而且你摸摸看,很舒服的。”
天翔看了看沈艳冰手中的链子,这是一款与自己平时所见的不同手链,如果从款式及材质来讲,一般的手链大多以晶莹剔透的亮色材料为主,如一些银器、琉璃、水晶等,辅以简单而时尚的花纹设计,多以轻、巧、细取胜,配合女性比较纤细的手骨,相比较而言在市场上更容易让别人接受,但这款手链却有些与众不同,所用的材质都是那类看上去有些厚实的石玉为主,晶莹的翠绿中隐约透露着几缕暗红的光泽,串联之间辅以一些暗色调的珠子为点缀,外表看上去似有些粗糙不平,用手触摸之下却是光滑异常,不仅没有丝毫毛刺,入手之际还有丝丝凉意。
对于这些东西天翔倒没什么研究,不过既然美人喜欢,而且这次两人一起出来玩沈艳冰的兴致也不错,自己当然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进行适当的战略配合,将手链递还到沈艳冰手中说道:“既然你喜欢,那就买下来,就当是送给你的礼物。”
沈艳冰听后似有疑虑,心里估计着这链子看上去也是价值不菲的,虽然对天翔来说,这些钱可能算不上什么,但两人的相处也应该要有自己的原则。。。。而要是自己出钱去买又担心会惹来天翔的不快,想到此处不由有些犹豫:“天翔,还是不用了,虽然喜欢,但喜欢的东西并不一定买下来的,有些时候看到过就已经是一种得到了,只要让自己知道有这样一件东西值得自己喜欢和欣赏,并不一定真正的拥有,相信那也是一种快乐。”
天翔见她脸上似有疑虑,但并不清楚沈艳冰内心的真实想法,也没想太多:“艳冰,只要你喜欢就好,平时也是我太粗心,我们两认识这么久,一直没送过什么礼物给你,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你喜欢的,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好了。”见沈艳冰还是摇了摇头,天翔才放下链子,两人相处这么久,多少也了解沈艳冰的性格,既然说是不要,自己再劝估计也没什么效果:“那等下我们再到别的地方逛逛,要是再碰到什么你喜欢的东西再买,刚才看你挺喜欢,本来还想送给你的,你却说什么喜欢的东西并不是一定要得到。”
沈艳冰点头答应后道:“你平时不是总说喜欢金庸的小说,你忘记《白马啸西风》中最后有一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有此东西是我喜欢的,但并不是只有抓在自己手里才是喜欢,并不是只拥有才是喜欢的一种表现。”
天翔笑道:“我还以为只有我们才看那所谓的闲书,没想到你也能说道这其中的一二,看来,小说的魅力还是无处不在的,不过有一件事情我是不同意的,就是对于我来说喜欢的东西,拥有也是一种表示的方法,所以这辈子对你,我一定不会放弃的。”
沈艳冰见天翔一脸笑盈盈的模样,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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