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城早就想死了,在知道他原来不是何家的亲生子之后,就想死了。
从懂事那一天开始,无论他历经多少邪恶的事,总有一点没有改变,那就是他从来都是以何家子孙而自豪的。
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只是跟何落日是亲兄弟,却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
他的亲生父亲,竟然是害死母亲,何家老二的凶手。
他的亲生父亲,用无比肮脏的手段,装扮成何家老二的样子,欺骗了他母亲,生下了他。
何家老二死后,何家就知道了这一切。
不过何家并没有因为他是仇人骨头,就把他怎么着,而是把这段让整个何家都蒙羞的丑事,牢牢压制了下来,把他当做何家嫡子来对待,抚养长大。
何家欠人家的情,也前何秀城母亲的情——那个女人,在自己丈夫死去后,以死殉情。
如果黑袍不再出现,如果没有安排阴金花潜伏在何家,那么何秀城绝对像他哥哥何落日那样,成为华夏有数的青年才俊之一。
身为何家子弟,是何秀城的骄傲。
他无法接受他是个孽种的现实,在看到阴金花暗算何落日的那一刻起,何秀城就想死了。
死亡是可怕的,可它也是干净的洗涤液。
人在活着时,不管做过什么肮脏的事,只要死了后,都会被死亡给洗涤的一干二净,就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
何秀城非常渴望能变的干净,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变干净。
终于,他找到了最恰当的变干净的办法,那就是用银水。
他在变干净之前,有两个心愿。
第一,迎娶他十三岁时就喜欢上的廖水粉。
第二,带走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阴金花。
现在,他这两个心愿都实现了,他重新变的那样干净,眼神就像婴儿般纯洁,无暇。
看着激动的廖水粉,何秀城又笑了。
他多想,以后还能这样开心的笑下去,只是这已经是他最后一次笑了,因为他能明显感受到,生命随着他的笑容,正在飞逝的远去。
甚至,他都能听到自己身子里细胞衰老时的惨嚎声。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你可知道,我在答应嫁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你的女人!”
呆愣半晌的廖水粉,忽然疯了似的扑上去,把何秀城从黑袍怀中夺了过来,横抱在怀中时,已然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何秀城的身子很轻,也就是六七十斤重,骨头更是脆弱的要命,廖水粉在激动之下紧紧抱住他时,就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骨折的声音,无疑是很痛的。
何秀城却像是感觉不到,因为他已经被从没有过的幸福紧紧围绕——终于,他被最在乎的女人,心甘情愿的抱在了怀中,像妻子抱着丈夫那样。
能够获得廖水粉的真情,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哪怕这是由生命换来的,但这一切都值得。
何秀城抬起手,动作很慢很慢的伸出手,看样子要抚摩廖水粉的脸颊。
不过,当他看到他鬼爪一样的手,跟廖水粉娇嫩的脸颊,形成了刺眼的对比后,他马上就放了下来。
廖水粉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脸颊上,痛苦的摇着头,大声的哭泣着。
“粉姐,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
何秀城说出了他最后一句话。
“知道,我知道,以后跟人提起你时,我会叫你何秀城,是我的丈夫!”
廖水粉痛哭着,心如刀绞那样的疼,低头正要吻一下何秀城时,却看到他的眼珠已经凝固,带着天真的笑意。
何秀城死了。
廖水粉的哭泣生,嘎然而止,唯有泪水始终在哗哗的流淌。
风还在吹,不过却是南风。
南风总是温暖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春天的脚步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每走一步,都能惊醒那些熟睡的小草,舒服的打个哈欠,然后伸个懒腰,绽放出一丝丝的嫩绿。
这个世界,正在春风吹拂下复苏,可有的人却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廖水粉才抬起头,看着依旧蹲坐在椅子上的黑袍。
黑袍也看着她,看着她怀中的何秀城。
廖水粉说话了,声音很嘶哑:“这,就是你想看到的?让你的亲生儿子,死在这个春天已经到来的季节中?”
黑袍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何秀城。
“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廖水粉向前走了两步,站在黑袍面前,眼神冷酷的就像一只母豹:“你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害死了那么多的人,这就是你活着的目的吗?”
黑袍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眉梢在剧烈抖动。
“你既然用卑鄙的手段生下了他,为他选择了一个你最满意的生长环境,那你为什么不让他好好的活下去,就像我们以前所认识的何秀城那样,健康,阳光,骄傲,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廖水粉咬破了嘴唇,声音更加沙哑:“为什么,非得把阴金花安排在他身边,毁掉他的一生?告诉我,这就是你所希望的吗?说话呀,告诉我!你这个贱人!”
愤怒中,廖水粉猛地抬手,重重抽在黑袍的脸上。
她在抽人时,怀中的何秀城身子往下落,她连忙弯腰,屈膝接住,随后双手把他横抱在怀中,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就像哄婴儿睡觉那样,嘴里低声唱着什么,然后看也不再看黑袍一眼,转身走向了阳台。
<喜欢女老板的贴身高手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