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用某种约定的符号写成,特兰斯即使站在边上,也并不认得,这令他生出一丝不满,总觉得蓝利儿口是心非,对他也许不如说的那么好听,特兰斯没有意识到今天他的情绪非常浮躁,对情人已经不止一次的挑剔,这种情况以前几乎没有过,特兰斯有实力,有野心,但他和大多数兽人一样,都不太爱多动脑子,平时这些事都是交给蓝利儿。
蓝利儿不光相貌出众,人也精明,可以说是特兰斯见过的所有雌性中最聪明的一个,对于和幻狐族的合作,连他都不会轻易全信,何况蓝利儿,不过要从卡马思和图坦利眼皮子底下挖出消息也不是那么容易。
羊皮纸上的内容十分琐碎,因为送信人不知道哪些是蓝利儿真正需要的,其次,距离上一封信毕竟已隔了相当一段时间,从托塔斯主城到坎贝拉主城,一来一回至少十一二天,而上次黑鸟返回托塔斯时遇到点意外,又耽搁了几天,所以蓝利儿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收到那边的消息。
“信里说的什么?”见蓝利儿不吭声,特兰斯又追问了一遍。
忽略掉一些无关紧要和道听途说的闲话,蓝利儿终于看到了眼下他最关心的一件事,反复扫了两遍,才抬起头,嘴角闪现讥诮的笑意:“看来你那小美人的谎言要不攻自破了。”
“怎么?”原本特兰斯还有些不爽,一句‘你那小美人’说得他心头一热,竟没听出话里的挖苦。
“之前他故意跟你说那些话。”蓝利儿乜斜着眼睛去看特兰斯,“你不会真的相信奥莫里打算和法安结盟吧?”
“我看上去就这么蠢?”特兰斯嗤之以鼻。
想起杨路提到奥莫里时那张尽力克制仍止不住得意的小脸,以及他说的那句话——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有没有永远的朋友就要问蓝利儿夫人了,特兰斯倏然觉得这番话貌似另有深意,其实只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罢了。
小家伙确实机灵过头,嘴不饶人,叫人又爱又恨,可毕竟阅历和眼界摆在那儿,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懂什么?如果是像蓝利儿这样尊贵的出身倒也好,可惜不是,他来自萨尔罕,萨尔罕什么概念?听说那里是奴隶、罪犯和雇佣兵的世界,就像坎贝拉的不沉湖一带,小家伙的母亲极有可能是某个年老色衰的雌妓,就算不是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此低贱的出身,再漂亮,再狡猾,见识还是有限,被奥莫里那只骚鸟捧着哄上两句好话忘乎所以也很正常。
“那小雌性许是信以为真,以为有了奥莫里这个仰仗就可以和你谈条件,说不定还想把我们拉拢过去帮着法安一起对付图坦利,呵!小孩子的想法总是过于天真。”特兰斯迟疑了一下,又道:“不过,奥莫里出现在托塔斯总是件奇怪的事。”
想法天真的恐怕是你吧,蓝利儿冷笑着提醒道:“你别忘了利利安是怎么死的?那小东西可比你我想象的都要聪明,不管是不是他瞎掰出来的,他想要传达给我的只有一件事,提防幻狐族,不要激怒卡马思,连我都差点被他吓住。”
特兰斯一怔,“你是说他在撒谎,他们根本没见过奥莫里?”
“不,奥莫里确实去过托塔斯,不过只在彭普拉城待了两三天,还是住在下城区的……噢,彼得森白犀牛旅馆。”蓝利儿对着羊皮纸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咯咯笑起来,“相信我们的老图坦利可没有那么大魅力让飞羽族那帮花枝招展的家伙屈尊下榻下城区。”那跟睡大街有什么区别?
鸑鷟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奥莫里的挑剔和洁癖连特兰斯都自愧不如,因此这个答案并不难猜,他想了想,说:“是因为路安?”
“叫得可真亲热。”蓝利儿嘟起嘴,佯装气恼地拧了一把特兰斯的胸肌,远处走过一队巡逻的亲卫,蓝利儿往前踱了两步,又是一副温柔有教养的‘女’主人风范,继续说道:“法安和他那个小甜心一离开彭普拉城,奥莫里就跟闻着花香的蜜蜂似的飞走了,一刻都没舍得停留,别说去主城了。”
“所以他去托塔斯跟图坦利和卡马思并无关系?”
“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还是要让人盯着。”蓝利儿想起这件事早在法安进入奥卢奇格森林前就已发生,不禁骂道:“一个多月前的事情,贝塞克那个白痴居然现在才通知我!”
这件事其实不能怪可怜的贝塞克,奥莫里出现在彭普拉城的事幻狐族压根没当回事,当时他们正忙着对付法安和马萨迪,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库肯伊回去也只稍稍提了一下,那会儿奥莫里早就离开了彭普拉城,等大内密探贝塞克同志听说这个消息,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天以后的事了,还是作为那场被故意歪曲的‘饭馆争美斗殴事件’的后续话题,他能花心思去查奥莫里那几天的行踪,已经算是触觉敏锐。
“好在来得还算及时。”蓝利儿哼了一声,捻起羊皮信轻轻抖开,接着往下看,特兰斯就见他原本轻松自得的表情忽然定格在脸上,回视了他一眼才缓缓松开,淡淡道:“又有一件好消息,六天前朵岚生下了一个小兽人,取名坎夏斯。”
希望吗?但愿如此。
嘴里说是好事,脸上却透出一丝明显的冷冽,蓝利儿垂下眼,视线落在纸上,眼底翻滚的情绪刚被掩住不知因为什么又霎时崩塌,嫉恨浓稠到几欲夺眶而出。
“六天前?”特兰斯算算时间,“好像提早了半个月,图坦利那老家伙总算得偿……蓝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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