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5月10日大选投票照常进行,结果对联盟党而言,不啻一场沉重打击,反对党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联盟党虽保住了联合邦议会中的多数席位,但却由1964年的89席降为66席,获得的选民票数比例亦相应地从58.4降为48.5。联盟党在州议会选举中也同样尝到了苦果。在马来选民占多数地区,泛马来亚伊斯兰党保持了对吉兰丹的控制权,民主行动党或民政党亦有一位华人候选人获胜,更严重的是,许多华人选票这次未投给马华公会,使其在33个竞争席位中只获得13席。联盟党在槟城也输给了民政党,在其派出的24名候选人中,仅有4人获胜,民政党则有16位候选人胜出,民主行动党获3席,另一反对党获1席。在拥有大型华人选区的雪兰莪和霹雳这两个经济大州,联盟党亦未能取得多数地位:民政党(赢得4席)和民主行动党(赢得9席)在雪兰莪选战中大获成功;人民行动党(赢得12席)、民主行动党(赢得6席)和民政党(赢得2席)整整赢得霹雳40个席位的一半,联盟党获得19席。印度国大党在1964年大选中曾获得3个席位,这次大选亦减少了一位,为2席。因此,使联盟党未能在联合邦议会中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这是顺利修改宪法所必需的执政党的席位要求。
总之,1969年马来西亚大选的结果,显示了联盟党一贯以来保持的政治统治优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不仅是指选战失利本身,更意味它将在议会中面临着一个较强大的华裔反对党(尽管理论上他们本身并不是华基党派)的对抗,同样地,选举的结果也意味着马来西亚的族群政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就是族群间的政治协商不仅未能有效地解决国内的各种族群问题,相反,正如后来的事实所证明的,它实际上正在面临着一个种族骚乱时刻的到来。当然,这并不是说马来西亚族群政治协商这个政治形式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因为当巫统这个马来人政党在联盟党内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当这种协商本身不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时候,它就无法公平地照顾到所有族群的利益和要求,甚至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无视或根本不会或难以顾及非马来人族群的不满和感受,任凭其被歧视、被伤害的感觉滋生蔓延,以致在选战中被肆意利用,最终使族群间的紧张关系处于一触即发的态势。
二、“五一三”事件经过取得1969年大选胜利的反对党中,尽管有马来人的泛马来亚伊斯兰党的存在,但是,这场胜利在当时实际上被理解为华人反对党的胜利。相反,联盟党的失利,尽管其成员党中亦有代表华人的马华公会,以及代表印度人的印度人国大党的存在,但是,这一失利更容易被理解为作为马来人执政党的巫统的失利。就是说,1969年大选的结果,完全在族群对立的角度上被诠解了,甚至被有意地利用了,这就是为什么正常的政治选举最后却演变出了一场大规模的族群冲突的直接原因之所在。
1969年大选结束后,人们在选战中被激发起来的亢奋情绪并没有随之而平静下来,反而因为也许是出人预料的选择结果,使之变得更加紧张不安。最紧张的当然是联盟党,尤其是在其中占支配地位的巫统。所以,在选举结果逐渐被披露后,该党领袖们就赶紧聚集在一起,以图对选举后的政治形势做出及时反应。然而,此时党内出现的一些要求表明了右倾化的发展迹象,其中包括组建一个更加马来化的内阁,即要马来人接管原来由马华公会代表担任的工商和财政等部职权。而被认为是支持华人的巫统的领袖tunku abdul raan(尤其批评他在制定并通过《1967年国语法案》未能对华人采取足够强硬的立场)则成了被批判的对象,地位和影响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表明联盟党内、巫统内部都引发了新的危机。
至于反对党方面,则出现了更加过激的行为,这就是在选举后的第二、三两天,即5月11日和12日,由民主行动党和民政党在吉隆坡组织了一场“胜利游行”,而且,其有些活动事前并未征得警察部门的同意。两党的一些支持者还来到雪兰莪州务大臣(eri beo harun bin idris的住处,要求他辞职,理由是他已不再是州务大臣。游行队伍路经吉隆坡当时有3万居民的最大的马来人居住区ka bahru时,还发生了一些不当行为,宣泄了不好的情绪。
与反对党的活动针锋相对,5月13日晚,巫统的支持者也到雪兰莪州务大臣住处外聚集,以示对抗,导致马来人与华人之间冲突,随后在吉隆坡的其他一些地区亦发生了骚乱,杀人、抢劫、纵火的事都有发生。很快,仅靠警察已无力控制局面,直至动用军队,并于当晚8时宣布宵禁。14日,一些地方的枪击时有发生,人数达几百人的马来人和华人群体出现在街上,相互之间展开血斗。流血事件一直持续到15日,冲突事件在后来的两个月内亦时有发生。根据官方统计,这次骚乱共导致196人死亡,409人受伤,据说实际人数可能会更高,且多数都是华人。吉隆坡约有6000户居民的房屋和财产遭毁坏,也是华人受损者居多。
鉴于局势失控,14日,国家元首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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