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茉儿从金鹅酒馆里走了出来。这时,已经下了一天的雨夹雪让整个费都宛若刚刚欢好过的女子,潮湿而且疲倦。
夜已经很深,看不到一点星星,只有无数不断从苍穹漏下的,打得人生疼的雨点。
即便是不夜城费都那氤氲在纸醉金迷中的喧闹,也渐渐的朦胧淡息了。
刚刚走过绿玛瑙广场的玛茉儿,在街角停了下来,借着昏黄的魔晶路灯,痛惜地看着自己刚买的裙子,漂亮的层叠裙摆上,已经沾染了几处泥点。
“该死的天气。”玛茉儿抱怨着,小心翼翼用手指慢慢擦拭,但只能让土黄色的污垢越来越大,这让她的眉头皱得越发深了。
对于一个兼职着某些行当的吧女而言,这件裙子是她颇受欢迎的秘密武器之一。
谁都知道,玛茉儿是金鹅酒馆最出名的招牌女郎,当她在酒桌上来上一支**的舞蹈时,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就会有某个酒客,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意奥,买来在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和她单独待上一段时间的权利。
一般两刻钟,有时更长点,玛茉儿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东西。
再干上几年,就能费都的郊外,买上一栋带后院的两层屋子,或者去更远点的地方,找个本分点的男人嫁了。每次玛茉儿在入睡前,总要数数今天的收入,美滋滋地盘算着。
对这种不能浆洗的高档裙子,要花费的清洁用费,会让她的梦想再推迟好几天。
所以,当那个男人走近她的时候,玛茉儿决定再做一笔生意。
微弱的灯光让玛茉儿看不清楚男人的模样,但他脚上那踩得路面直响的长筒鞋子,手上细长的拐杖,以及停在身后的马车,都暗示着,这男人买得起她。
如果是个绅士,那么她还有可能再去次宝钻大街的那家昂贵得叫人结舌的旅馆。
玛茉儿只去过一次,那还是在半年前,一位年老的贵族,用一枚金恺撒,买了她整整一夜。
贵族当然不会去楼上的小房间,于是她被带到了皇宫——对玛茉儿来说,那家旅馆奢华的装潢,和她想象中的宫殿,没什么区别。
虽然老家伙软绵绵的东东使得玛茉儿的舌头辛苦了一晚上,才使他爽歪歪地心满意足,代价是自己的腮膀子在第二天又酸又麻。
但玛茉儿还是很怀念在铺满柔软羽毛垫子的床上打滚的感觉。
舔舔自己丰满性感的嘴唇,玛茉儿将身子斜靠在路灯的柱子上,轻轻旋转着雨伞的伞柄,尽量将自己修长健美的腿从裙子下露出来,那挺拔的胸部,骄傲地在衣服下描绘出伟大的曲线。引诱男人的功夫,她可不差。
很快,玛茉儿就后悔自己的贪心了。
当男人扬起一直藏在身后的手时,那把尖刀在灯光下闪烁的寒光,叫玛茉儿媚眼迷离的双眸,变得惊恐绝望。
难以抑制的剧痛将所有的思绪与感知撕扯得粉碎,很快,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巡警队的探长莱姆骑士,是在清晨接到报告的。
灰白色的雾气让绿玛瑙广场显得憔悴,这座有些年头的老广场,此刻被一队巡警骑兵封锁了。不时有早起的居民,好奇地探过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马上被士兵们斥退。
莱姆慢慢揭开盖在尸体上的黑布,那具无头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是个身材非常不错的姑娘。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的路面染上一层粘稠稠的红色。
“赶快查明她的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了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的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了。”
将从尸体上找到的钱袋掂了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的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了几句。
每次都残缺了肢体。
每次尸体的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每次被害者携带的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了。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的称呼。
※※※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了一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了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的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的,最奇妙的城市。
阴霾冬天的寒意似一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的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的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了口子,持续了数天的阴雨在休息了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的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的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的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一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的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的词来形容,就是天生的“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了些。”不少姑娘都这么说。
坏天气让费都的交通业出奇的紧俏,一辆辆载着客人的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的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的操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的道路上飞飚。
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的勋爵。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有着善意的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的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的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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