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
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嘀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
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的样子。
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居然在现场捡到一个戒指,他小心翼翼地装了起来;他又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毛笔字,非常仔细地观察。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学习。”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福尔摩斯的动作。
他们两人齐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福尔摩斯说:“如果我帮你们,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
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现场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程所长,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
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官方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盗窃案,小偷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小偷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几点迹象,或许对于你们两位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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