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收回了目光。
看她一眼,“你也没吃!”
是啊。她盘子里依然只有那几样菜,而且都原封未动。
男孩子忽然问:“你是男方的客人,还是女方的客人?”
“我姓唐……”唐雪月爽快的回答,盯着他。“我是男方的客人,你呢?”
“女方的。”他答得很简短。
“嗯。”她喝了一口可乐,“新娘很漂亮。”她轻声说。
“是很漂亮。”他从鼻孔中不满的轻哼着,“太可惜了。”
“可惜?”唐雪月怔了怔,有些发愣,她瞪着眼前这男孩子,“怎么说?”她追问,不由自主的盯着他那带着抹沉思意味的眼睛。
“你知道……新郎并不是第一次结婚,你是男方客人,当然知道!”
“嗯!”唐雪月哼着。“怎样呢?”
“他离过婚。”男孩子再说,“他太会使手段了!而林榆却天真幼稚,为了嫁这老男人竟然都不顾家人的反对,与家人反目……”
“不要随便批评!”唐雪月忽然生气了。
这男孩子是谁啊?在婚礼中贬低新郎,对一个像她这样“素昧平生”的女客谈及新郎的过去历史,实在太过份了。
何况,裴勇刚不是魔鬼,她林榆也不是“误入歧途”的圣女。婚姻是双方面的“捕捉”,裴勇刚才是林榆的猎获物呢!
“少为林榆抱不平!”她有些恼怒的说:“她能捉住裴勇刚,是她的本领,能让裴勇刚心甘情愿走上结婚礼堂,是她的聪明。在这婚姻里,她有损失吗?她有吗?”
“呃……”他怔了怔,直视她。“你的火气很大。”他忽然笑了。
唐雪月愣住了。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的笑容很漂亮,呃,非常……漂亮。
“你在生气。”他说,收起了笑容。“从你悄悄溜进来,像个小偷似的溜到这儿坐下,我就注意了你,你一直在……生气……”他深思着,“为什么?你在生林榆的气。她怎么得罪了你?”他坦率的问,坦率得让人无法抗拒。
“因为她嫁给了裴勇刚!”唐雪月不经思索的冲口而出。立刻,她后悔了,把嘴巴紧紧的闭住,她有些慌乱的看着他。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句话是不该说也不能说的,何况在“女方客人”面前?
他瞪着她,很仔细的看她,好像要读出她这句话以外的故事,这让唐雪月更加慌乱了。
这时,宾客又骚动了,掌声又起了。唐雪月突然惊醒过来,发现新娘又换了新装,一件曳地的晚礼服,由大红与金线相织而成,华丽如火。而新郎搀着她,正挨桌敬酒。每到一桌,就引起一阵欢呼叫嚷,眼看着,就要敬到自己这一桌来了。
唐雪月立刻站了起来,必须在他们来敬酒以前溜掉,否则,她不知道自己那由着“情绪”控制的舌头会吐出些什么失礼的句子来。她绕过挡路的椅子,穿过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的人群,一口气走出酒店。迎着凉爽而清新的风,她忍不住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连吸了好几口气。挺了挺背脊,觉得刚刚的婚礼,像一场灾难,她总算逃离了那灾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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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轮子不停不停的转,生活总是那样单调而规律的滑过去。婚礼的一切都成过去,在唐雪月的记忆里逐渐淡化。
大学三年级的生活,是那么丰富的,那么多采多姿的,那么忙碌而又那么充实的,那么充满了梦幻又充满了理想的,她太忙了,忙得忘了裴勇刚,忘了林榆,更忘了那个漂亮又奇怪的男孩子。
唐雪月捧着厚厚的西洋文学史,匆匆的走进校门。沿着校园中,椰树夹道的石子小径,她向前急急的走着。忽然,路边有个人影一闪,拦住了她,“嗨!”
她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那张孩子气的脸庞上,眼镜片闪着光,眼睛也闪着光!
“程安奇!”
程安奇是播音系的,在学校里一直是风头人物。他没有180的身高,看起来似乎超过180,因为他两条腿又瘦又长。皮肤被太阳晒得又红又黑,他并不漂亮,下巴太方,嘴巴太大,又戴了副近视眼镜。但他生来就有种滑稽相,能言善道,写得一手好文章,最擅长打油诗,会骂教授,会作弊,也会考第一名,每年拿奖学金。学校里每次演话剧,他一定参加演出,总是演配角,也总是把主角的戏吃得干干净净。他是个人物,身边也没少过女孩子,只是他外务太多,年纪太轻,他对谁都定不下心来。
唐雪月从进大一就认识他,却从没把他放在心上。但是,人生许多事,都可能在某日某时某个瞬间有了变化,尤其是男孩子和女孩子。
那一次学校里的英文话剧公演了,唐雪月是外语系之花,理所当然的演了女主角,他们选择了莎翁的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排演的时候,程安奇就曾认真的纠正过唐雪月的发音和动作。在整个排演的过程中,程安奇都表现得严肃而认真,对唐雪月的态度是冷淡的,疏远的,不苟言笑的,他看唐雪月仿佛像看万家灯火中的一盏小灯,从不觉得它特别亮。
那次的公演出乎意料之外的成功,不仅是轰动了校内,也轰动了校外。唐雪月那么美,那么动人,那么痴情,那么细腻,那么柔弱又那么纯真,她完全演活了朱丽叶。戏一演完,观众都疯了,他们为唐雪月欢呼,声音把一座礼堂都几乎震倒。
突然,绑着吊灯的绳子断了,眼瞅着要往唐雪月身上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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