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草原上行走,或骑马,或搭车,小心隐瞒自己的行踪,我自己倒无所谓,怕的是针对严羽栋的人万一绑架我、拿我当枪使呢。我已经默默地感觉到我可能搞不好在严羽栋心里还是有少许分量,好吧我知道自己肯定是虚荣心泛滥,这些年,严羽栋对我表白不下数十次,我都轻飘飘掠过,无非就是不相信呗,当他是在笑话我,看我这个废人丑八怪笑话!
——可现在,咱这么强了!原来他们竟然打不过我,原来我竟然这么强!我心中充满喜悦。就像再生了一样,摸着自己胳膊和大腿上结结实实的肉,我自信心膨胀膨胀到无限大……
我才不会感激少帅。他别以为我欠他的。他折磨我这么多年,我一分一秒钟都不想再看到他!等事成,我就回去接小芬和宝宝出来单过。三个人一起找个山青水秀的地方隐居。这就是我全部的理想的人生规划。
眼下,说服陆震齐是开始的第一步。是说服,不是“睡”服。我自己神经过敏。跟踪着游击队伍流动的蛛丝马迹,我悄悄跟踪他们长达半年之久,终于找到了他们其中一个大本营的所在。我希望自己运气够好,陆震齐能在其中。
我始终压低帽檐,挡住脸上敏感的伤口。我不想惊动别人,引起注意。慢慢地,他们开始叫起我的外号“疤脸”,名声不雅,在喝酒和打架上我也从不含糊,只是酒醉后经常表露出对东北军的不满,渴望碰见南岛军高层,惜英雄重英雄。我简单的脑袋只能想到这个笨办法。反正陆震齐现在也不是当年那高高在上的大将军了,严羽栋已经把他打得落花流水,哪有那么多排场,没准他正需要像我这样的喽罗。
管那么多,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天苍野茫,生起篝火群魔乱舞。
哈哈但我很开心啊。终于逃出男人的掌握,终于得以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只是想要拯救世界,不简单,也得先找到对方啊……
就这样,我慢慢被南岛军接纳,从最低等的士兵做起,由于我强悍的作战方式和不要命的打斗风格,很快就引起了中层注意,我开始效命于一个小将领,听候他差遣,同时,我不断伺机找寻陆震齐的踪迹。
机会来得很快。
那个孩子、那个孩子真非常的顽皮,顽裂不堪的地步,而且不讲道理,草菅人命的地步了,他居然把人做靶子玩射击比赛,把人戳伤戳瞎好多,背后人们都诅咒这孩子一定活不长,把他老子的福分都花掉了。那个孩子,就是宝宝的另一半,好像镜子的两面,一滴水珠在灯下发光晕染出的背影,他们是如此的相象,性格却大相径庭。
当这个孩子大刺刺指着我要我跪下给他当马骑时,我才烦不了那么多,一把抱起他就狠楱他,让他不知天高地厚让他为非作歹!我生气极了,这哪是当年我好不容易救下的小生命,这是逆子,这才是叛逆,我生气极了自己为什么把孩子交给陆震齐带走,结果养成了这么个小霸王一样的品种。不祥,这是不祥,我的行程一上来就遇见这么大个不详。
我真的照死揉这个孩子。他爸爸不管,我来管。他爸爸把他宠上天,我就把他打回原形。
这个孩子叫琪福,好难听土鳖的名字,陆震齐,你骨子里到底还是那个混黑帮的臭小子。
“别打了!你疯了,怎么敢打福公子!”那个将领吓得脸色青白,苦苦拦我不住,其他官兵知道我能打,也只是嘴巴喊着劝着,纷纷不敢上前。我猜想,一多半也是平时受过这小子苦头的,当然见死不救了。
照死打这孩子,直到这孩子的亲卫军们纷纷赶到。很多把枪立时就对着我头,好大的狗胆,他们俨然对着个狗头!
这条疤脸狗汪汪地叫:“快带陆震齐这个狗熊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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