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职业不系体力劳动的范畴,但又经常使用右手呢?作家?或者是经常写板书的老师?基本上所有的职业都涉及到惯用手的使用,根本无法锁定死者的职业,这让悬案组犯了难。
“他应该是个厨师。”陈图正色道。
陈图的一句话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问他是怎么知道的,陈图给的回答是,凶手的两次抛尸都选择了人流众多的公共地点,很显然是为了引起警方的注意,而第二次选择在饭馆里抛尸,很可能就是为了暗示警方一个问题,从他在森林公园留的言上我能看得出,这背后,一定还有一个更加隐秘的故事,留言,死者的死因,饭馆,这一切都和烤肉有关,我想,凶手一定是想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除了想说死者是个厨师外,还应该有其他的什么东西。
“恩,陈图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觉得,凶手还会再一次抛尸,我们不能白白的浪费了这段空档,胡鹏,你去查一下,看看苏子县最近有没有什么人口的走失,死亡什么的。”汤程杰说。
胡鹏应了一声,转身就跑了出去。
这天晚上,天空中下起了小雨,一对母女俩走在路上,妈妈领着孩子,,看四下无人,便撒开女儿的手,躲在草丛里不知道干了些什么。一阵水打枯草的声音过后,妈妈还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没人看见后才提起裤子,可一转身,孩子早已失踪不见了。
妈妈顾不上去想那么多,转身就向派出所跑去,手里还捏着一张纸条。
蒋所长一开门,一个浑身湿透了的女人就扑了上来,声称自己的女儿被拐跑了,嫌疑人还留下了一张纸条。蒋文德接过那张湿漉漉的纸条看了一眼,上面只有短短五个字“偷了,报警吧。”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嫌疑人胆大妄为,光天化日之下就偷走了一个孩子,而且还是在她母亲的身边。想象一下:你是一个领着八岁女儿走在回家路上的母亲,当晚天空中下起了小雨,你四下瞄了几眼,发现四周无人,便躲在草丛里小解起来,可一抬头却发现女儿不见了,地上还多出来个纸条,告诉你你的孩子被偷了,叫你赶快报警。
这是一个怎样的犯罪心理,偷了一个孩子,还巴不得警察快点知道,知道的越早越好,他不怕被人发现,也许当时孩子的母亲发现了他,他甚至会将孩子的母亲一同拐走,然后在警局门前留一张声称自己偷了孩子的纸条,他不勒索钱财,也不转手倒卖,也许嫌疑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引起警方的注意。
他不要钱,不要物,偷一个孩子或者杀一个人只是为了引起警方的注意,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一切是为了报复社会,还是另有隐情?他想要表达什么,告诉警方一件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能用正当的手段与警察交涉,阐明自己的观点或者提出自己的问题呢?他在一点一点的把警察往他希望看到的路子上引,他想说什么?是案里套案,还是地下诡事?
一件又一件的离奇案件让警方摸不着头绪,凶犯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前面,是你我都看不见光明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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