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家变乱年号,始自《隋书》:大业十二年十一月景辰,唐公人京师,辛酉,遥尊帝为太上皇,立代王侑为帝,改元义宁。而下即书云:“二年三月,右屯卫将军字文化及等作乱,上崩于温室。”按此大业十三年,炀帝在江都,而蒙以代王长安之号,甚为无理。作史者唐臣,不得不尔。然于《炀帝纪》书十三年,于《恭帝纪》书二年,两从其实,似亦未害。
明朝《太宗实录》上书“四年六月己巳”,下书“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正是史臣实书,与前代合,但不明书建文年号,後人因谓之革除耳。
《英宗实录》上书“景泰八年正月辛巳”,下书“天顺元年正月壬午旬有六日”,而不没其实。且如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为泰昌元年,若依温公例取泰昌之号,冠于四十八年春正月之前,则诏令文移一一皆当追改,且上诬先皇矣。故纪年之法,从古为正,不以一年两号、三号为嫌。
年号古今相同《水经注·纤下》“千金鲫隆鼻霸啤疤和五年”,曹魏明帝之太和也;俊云“朝廷太和中”,元魏孝文帝之太和也。
割并年号唐朝一帝改年号者十余,其见于文必全书,无割取一字用之者。至宋始有“熙丰”、“政宣”、“建绍”、“乾淳”之语,已是不敬,然犹一帝之号自相连属,无合两帝而称之者。又必用上一字,惟“元丰”以“元”字与“元枉涛薇穑故用下字,本朝文人有称“永宣”、“成宏”、“嘉隆”,合两帝之号而为一称。疏称正统、正德为“二正”,奉旨“列圣年号昭然,如何说二正?”近又有去上字而称“庆历”、“启祯”,更为不通矣。
地名割用一字,如“登莱”、如“温台”,则可;如“真顺“、“广大”,则不通矣。然汉人己有之。《史记·大官书》:“勃碣海岱之间,气皆黑。”《货殖传》:“夫燕亦勃褐之间一都会也。”注云:”勃海、碣石。”《汉书·王莽传》:“成命于巴宕。”注云:“巴郡宕渠县。”魏晋以下始多此语。常琚《华阳国志》:“分巴割蜀,以成健广。”是键为、广汉二郡,左思《蜀都赋》:“跨蹑犍。”是键为、鞫郡。《魏都赋》:“恒碣パ臾队谇嘞觥!笔呛闵剑碣石二山。
人名割用一字者,《左传》以太、济水为“┘谩保《史记》以黄帝,老子为“黄老”,以王乔、赤松子为“乔松”,以伊尹、管仲为“伊管”,以绛侯、灌婴为“绛灌”。
孙氏西斋录唐人作书无所回避。孙樵所作《西斋录》,乃是私史。至于起王氏已废之魂,上配天皇;条高後擅政之年,下系中宗,大义凛然。视孔子之沟昭墓道,不书定正,而抑且过之矣。
此说本之沈既济《驳吴兢史议》,谓当并天後于《孝和纪》,每岁书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後行某事,改某制,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後,名礼两得。至于姓氏名讳,人宫之由,历位之资,及才艺智略,年辰崩葬,别纂人《皇後传》,列于废後上庶人之下,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皇後》云。事虽不行,而史氏称之。通鉴书改元《晋书·载记》:十六国时,嗣位改元者皆在本年,此史家取便序事,连属书之,其实皆改明年元也,不容十六国之中,数十王皆不逾年而改元者也。亦必有逾年而称元者,直史家不考耳。
《金石录》据赵横山《李君神碑》石虎建武六年,岁在庚子,与《载记》合。若从帝纪,则建武六年当是己亥,今此碑与《西门豹词殿基记》皆是庚子,以此知帝纪之失,此是差一年之证。然《载记》亦不尽合,昔人作史,但存其年号而已,初不屑屑于岁月也。
《续纲目》景炎三年五月以後为帝毕樾嗽年,非也。黄氵晋《番禺客语》:“改元在明年正月己酉朔。”盖亦是即位之初改明年元耳,史家省文,即系于前年月日之下,日“改元祥兴”。以此推十六国事,必当同此。
後元年汉文帝後元年,景帝中元年、後元年,当时只是改为元年,後人追纪之为中为後耳。若武帝之後元元年则自名之为“後”;光武之中元元年,梁武帝之中大通元年,中大同元年,则自名之为“中”,不可一例论也。
元顺帝至元元年,重用世祖之号,後人追纪之,则曰“後至元元年”。
李茂贞称秦王用天棠旰拧锻鉴》後唐庄宗同光二年,封岐王李茂贞为秦王,比得薛昌序所撰《凤翔法门寺碑》,天淌九年建,而其文已称秦王,则前乎同光之二年矣,盖必茂贞所自称。又史言茂贞奉天棠旰牛此碑之未亦书“天淌九年”,而篇中历述前事,则并以天复纪年,至天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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