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岁那年认识了紫菀,那时候,我已经在新加坡呆了将近3年。
我在中国出生并长大,并不是新加坡人,只是在那里工作而已。我当时服务的那家公司,也不是一家纯粹意义上的新加坡公司。
哦,在法律意义上,是一家在新加坡注册和运营的公司,但我们的母公司却是在中国上海。
上海的母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在行业内规模很大,知名度也不小。2005年,也就是我26岁那年,我清华硕士毕业后,就入职了上海这家公司。但我只在上海总部呆了三四个月,试用期结束没多久,年底的时候,就以母公司派遣人员的身份,来到新加坡这家子公司工作。
在新加坡的那段日子里,我先是和几个人合租居住在大巴窑区(toapayoh)的一处普通公寓里,一年后,我就搬家到裕廊东区一处三房式的组屋(政府公共房屋),然后再也没挪窝,一直到我离开新加坡。
新加坡的组屋,类似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但产权期限有99年,算是政府对国民的一项福利。我所住的那处组屋,并不是我购买,而是我从政府租赁所得。位置么,差强人意,恰恰在地铁线的绿线,也就是东西线的附近,裕廊东(jurongeaarden)站之间,属于两不靠的位置,但离裕华园站要相对近些。
新加坡人通常称地铁为),不同的线路在地图上会用不同的颜色标示。
虽然是我一个人住在那处组屋里,但在政府的租房契约里,写的却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个人是我,另一个人是慕容萱。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在法律上,是我们两个人联合租赁了这处组屋,也理应是两个人居住在这里。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租房契约上的另外一个人,慕容萱,其实并不经常住在这里。她比我小三岁,是我青梅竹马的好友。
我们两个都是在青岛出生,小时候生活在同一个大院里,还是邻居。那个大院算是教师家属院,里面的住户都是教师或者教师家属。
慕容的妈妈,我一般称她为马阿姨,和我妈妈是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同事,只是教授的科目不同而已。
慕容的爸爸在海军任职,经常不在家,为附近的一个海军基地工作,青岛人想必都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地方。
我上高三的时候,因为慕容叔叔工作调动的缘故,她全家搬去了海南,我们的联系也就中断了。
那时候我为即将到来的高考而焦虑,慕容是个初中还没有毕业的孩子,所以对于我们两个人的未来,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更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竟然在新加坡聚到了一起。
2006年年底的一个周五,我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听到有人在砰砰地在外面敲门,我心惊胆战地开门后,却看到门外一个眉清目秀,身材高挑的你妙龄少女,脚边放一个小行李箱,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当时其实心底有点发毛,但强装镇静,问她有什么事情。
但她没有回答我,眼圈却红了,冲到我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虽然是软玉在怀,却让我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所措。而且慕容当时搞得动静也不小,旁边公司里有人也探头出来看,让我尴尬不已。
那就是慕容萱,从小到大,我就称她为慕容。
慕容的到来,实在是在我意料之外。她说她陪父母回青岛旅游时,顺便探访旧友,还恰恰碰见了我的姐姐,然后才知道了我的消息。她一回新加坡,就兴冲冲地找上门来,家还没有回呢。
好吧,但起码她可以先给我打一个电话才好。
于是慕容一个劲地责怪我,说好心没好报,本来想给我个惊喜来着,却吃了个瘪。看我呆若木鸡的样子,想必再就忘记她了。
好吧,我其实觉得有点眼熟,只是不敢相信是她而已。
但慕容不容我的解释,接着质问我为什么来新加坡都将近一年了,为什么一直不去找她。
天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怎么会知道她在新加坡?她不是也是刚刚知道我在这里?
更何况,她高中毕业后,也就是1999年就来新加坡了,然后在这里上完学习,参加工作,已经拿了绿卡。如此说来,她是主,我是客,要找人,理应也是她来找我才是。
但我当时只能咧着嘴苦笑,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她过来扯我的腮,弄乱我的头发,我却手足无措,尴尬地无所适从。
多年未见,虽然她已经长成了一个清秀靓丽的大姑娘,但性格上好像没有什么变化,我还是谨慎一些比较好。
而且她毕竟已经不是个孩子。
我也不是。
说起来,慕容从小胆子就比我大,心也比我野,很有男孩子气。尤其是十岁以前,不但经常和大院里的小朋友吵嘴动手,还时不时扬言要让慕容叔叔带军队来为她撑腰。那时候的孩子,对于警察或者军人,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和畏惧,还真有人相信她的话,以至于不少大院里的男孩子都要躲着她走,不敢轻易招惹她。
我是个例外,只是把她当成异性妹妹来看待,相处得很好。
我们是邻居,母亲又是同事,关系自然要比平常人好些。而且我叔叔本身也是军人,她耀武扬威那一套在我面前根本不管用。
好吧,我承认,关系比一般的青梅竹马还要好些。慕容小时候经常赖在我家,我是她在大院里为数不多,而且是最亲密的朋友。
但我一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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