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七想了想,有些明白了他的意思,尽管心中有些恼火,但又觉得人家说的似乎也有几分道理,因为他知道自己本事真的很差,可他从家里出来以后,运气就是那么好——没有碰到打劫的。
随之,又想起了这家伙先前说自己用银子打剑是一件很有创意的事情,于是又高兴了起来,扬了扬手中的剑,顺便拉开架势刷刷舞了几剑,待舞到手软时,又不失时机的将巨剑扛在肩上,看着躺在床上的少年说道:“我这把剑是不是很霸气,很威武?”。
“嗯!”
少年微笑着点了点头,大拇指一翘赞道:“果然霸气,果然威风”,
说完,甚至很难得的坐了起来歪着脑袋盯着沈初七那把巨剑,又鼓了鼓掌,他满意的当然不是沈初七的剑法,而是沈初七那把剑,一把用银子打成的巨剑,这手笔难道还不够霸气的么?就是他当年的自己,也没这么任性过啊!他现在真的不得不有些发自内心的佩服眼前这个家伙了。
让他觉得可笑的是,这家伙竟然在自己面前舞了一通剑,说到用剑,天下间,有谁能跟他那个没良心的父亲相比?
他虽然现在很懒,但他以前真的一点都不懒,而且还很勤快,虽然剑术不怎么样?但好歹现在也到了练气五层的境界,十五岁练气五层,不是天才?而是天才中的天才。
所以他即使现在再懒,只要他想动,甚至手指头都不要动,心中一道剑意,就能轻轻松松收拾面前这个手执巨剑招摇过市的家伙了。
沈初七当然不知道床上少年的想法,相反他很满意床上那个家伙的回答,正想谦虚几句,还没等他斟酌好说辞,坐在床上的少年又开口了:
“你从这里走,出了竹林,然后路口一直往右走,有一家广发当铺,哪里的朝奉虽然是个刮皮鬼,但好歹你这把剑里面是货真价实的白银,我想应该也能换几十两银子,你换了银子以后,到当铺的对面有一家烧鸭店,哪里的烧鸭味道真的也很不错,你买几只烧鸭,再买几斤肉,我现在真的饿得很了,对了,顺便记得在当铺隔壁太白楼买几斤“女儿红”。
少年娓娓道来,这番话说得又快又大声,哪里像个几天没吃东西的家伙了,只听得沈初七白眼连番,等少年话音落地,也歪着脑袋,扬了扬手中巨剑,看着那少年说道“你叫我当了自己的剑,然后买酒买肉回来给你吃”。
少年吞了吞口水,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嗯,你总算听懂了,不对,是买回来我们两个人吃”
“凭什么?‘
“因为从现在开始,我把你当朋友了,朋友应该就是这样的,难道不是吗?”
“嗯,有道理,为什么你自己不去?”
“因为我现在真的不想动”
“你懒?”
“嗯,你只说对了一半,但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你想想?如果我不懒,我又怎么会像现在这样子呢?”
“也有道理,好,你等我”
“快去快回”
“嗯‘
“你等等”
“还有什么事?”
“你叫什么名字”
“沈初七”
“唔,这名字也很有创意啊!我就知道天才的名字,一般都是很有创意的,我叫风十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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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七走出富贵山庄的时候,心情是愉悦的。因为他觉得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他原本在家乡有很多的朋友,但他知道哪些朋友跟这个新交的朋友不同,很不同。因为这个新交的朋友太特别了,不只特别,而且还很有意思。
尽管他觉得风十一郎的思维方式很白痴,但他就是欣赏,他欣赏一个人没有太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着顺眼,他一向做事,只求顺心意,交朋友更是如此。
于是,他高高兴兴拿着自己用银子打成的巨剑去了当铺,要知道他自从昨天在镇上被客栈老板赶出来以后,到现在还没吃过饭,甚至在这大热天连口能喝的水都没喝,即使是这样他也舍不得当了自己的剑。
可现在为了一个刚结识的朋友能够有口饭吃,所以他当了,三百两白银打成的巨剑,愣是只当了三十两白银,可他心中对当铺里的朝奉却没有一丝埋怨,谁让自己自作聪明在巨剑上渡了一层铁汁呢?
夜幕降临,明月当空,繁星点点。
风十一郎喝完最后一口酒,吃完最后一口肉,看着双手负背立在院子一株海棠树下仰望明月的沈初七道“你为什么不喝酒?不吃肉,我觉得男人不喝酒。不吃肉有些奇怪?”。
沈初七微微一笑,没有回头,说道“我觉得很正常,你酒量倒是很不错,食量也很不错,三只烧鸭好像还少了些?”。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我酒量也真的很不错,醉不了,喝多少酒都醉不了,哈哈,你说奇怪不奇怪?哈哈”。
风十一郎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又躺回了他那张大床,双手不停地在微微鼓起额腹部抚摸着,眼睛看着凉棚,好像夜幕下漆黑的凉棚比天上的明月还要美丽,他看着看着,笑着笑着,眼睛却是不自禁多了一层雾气。
不知道为什么,沈初七听了他的话后,心中颤动了一下,但没有回头,眼睛依旧望着虚空中那轮微残的明月,缓缓说道“不奇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你不想醉,对了,你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难看,声音也真的很难听”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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