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这篇是孔子在讲解孝道。当然,孔子讲孝道不仅限于这一篇,后面还有很多。这篇所讲的孝道,仅仅是孔子“孝道”的一个方面,孔子的孝道还有很多。
字面上的意思很好理解。“父在”即“父在世”,“父没(音墨)”即“父没世”“父去世”。“父”在古汉语中可以有狭义和广义,狭义仅限于自己的父亲爸爸,广义包含宗族内各男性长辈,比如祖父曾祖父叔父伯父都有“父”字,即能说明。这里,从后面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来看,应为狭义。“无”即“毋”。
“三年”,有两种解释。一说为虚数,表示一个较长的时间,不一定是三年;一说为实数,就是三年。我支持后一种解释,就是指的“三年之丧”的三年。“三年之丧”是我国古代的居丧制度,不是孔子的发明,很早就有了,孔子仅力挺之而已。当然,“三年”是有水分的,实为27个月,古人所说的话往往有很大的水分,就这习惯,见怪不怪就好了。
在孔子看来,儿子有没有孝心,分两个阶段考察。老爸活着,看他的志向;老爸死了,看他怎么做。就像我们今天选拔领导干部似的,选上了还有一年试用期,继续考察。
儒家是以宗法制封建制为出发点的。宗族制度下,老爸活着,一切都得听老爸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主。不说别的,就是娶媳妇都得娶老爸看上的。不像今天,恨不得都要儿子管爸爸了。在这种情况下,看儿子孝不孝怎么办?孔子说观其志,因为“行”是由老爸主导的。至于什么样的“志”才是孝,孔子没说,或许是要志如其父。中国有句话叫“子承父业”,老爸活着的时候,儿子虽然不能“子承父业”,但也要“志承父业”。樊须问稼穑,孔子骂其小人。樊须之父并非老农,而樊须居然立志稼穑,这是孔子无法认同的。今天我们说的“不肖子”,其本义即“不似父不如父之子”。汉武帝经常嫌他的嫡长子也就是后世的戾太子刘据“子不类父”,这可以说是“父在,观其志”的一个历史典故。
老爸死了,儿子自然就可以自己做主了,“行”不再由老爸做主了,当然老爸也没法做主了。这时候,就要“观其行”了,孔子说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就是“孝道”。至于三年之后,就可以按己之道行事了。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朱熹之解也可参考,朱熹说:“如其道,则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至于海瑞那种每每太祖高皇帝如何如何,要求后世皇帝定要遵守朱元璋的各种祖制,也有点过于迂腐了,明显不是一个共产党员,不能与时俱进,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思想。
本着儒家的出发点,这种“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的做法无可厚非,也算是颇有道理。至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在当时或许是天经地义,或许如朱熹所言有所不忍。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能以后人的观点妄加非议。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今人读起来颇有障碍,尤其是“五四”之后。所以杨伯峻就说这里的“父之道”其实是指父亲所做的合理的那部分,这是替圣人讳,是“被劳改过的孔子”的意思,绝非原意。
以客观的眼光看,诚然这世上确实有无良父母的存在,但绝大多数父母都是真心爱子女为子女考虑的,子女又怎能不唯其父母是从?所以在儒家看来,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或者,那些无良父母被儒家人为地忽略了。或者,儒家不原意相信有无良父母的存在。所谓虎毒不食子,儒家的观点也是有一定人性基础的。
儒家认为有暴君无暴父,可“为君绝父”,而不“为父绝君”;说“从道不从君”,却不说“从道不从父”。臣可视君如寇仇,而子不能视父如寇仇。所以,儒家虽然也说父慈子孝父父子子,但少有谈及父要如何慈的,却大谈子要如何孝。孟子曾假设舜为天子皋陶为执法官,而舜的父亲瞽叟杀人的故事,皋陶当依法“执之而已矣”,不得因瞽叟为舜的父亲而徇私,而舜却应当偷偷的带着其父瞽叟远逃,在这种情况下天下不过是一双破鞋而已,随意丢弃之,于是“终身?然,乐而忘天下”。《弟子规》中也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子对“父之道”是不能问其合理与否的。在儒家这里,你可以背君,但你绝对不能背父,“大义灭亲”绝对不是儒家的观点。所以后世韩非子为了批判儒家,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绝对化地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父之孝子,君之背臣”,让人不寒而栗。
今天,人们读到这篇总要问,老爸如果是坏蛋,杀人放火偷东西,儿子是不是也不能改其道?这个问题我想孔子可能是回答不了的,孟子会用“瞽叟杀人”的假设来回答。不管怎么说,父母就是父母,不论好是,都是你的父母,你都应该尽你的“孝道”,这不会因为时代的不同而改变,这种假设还是不要发生的好。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篇很有名,现在都有点烂大街的意思,但如何解释却是个问题。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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