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段时间,我就草拟了一份城市铺路计划的议案,将它提交给议会。这是在我去英国之前,大概是一七五七年的事。直到我离开后,这个议案才通过,但在平定税额的方式上做了些变动,我不太赞成这些变动。不过议案中附加了一个设置路灯的条款,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这要归功于一个平民百姓——已故的约翰·克利夫顿先生,他率先在自家门口装了一盏灯,使得大家看到了路灯的实际效果。这盏灯令人印象深刻,于是有人提议应当把全城都照亮。
有人将这项公共事业发起人的荣誉给了我,其实这项殊荣应该给克利夫顿先生,我不过是照他的样子,在改变路灯的形状方面提供了一些意见。我们的路灯在形状上与之前从伦敦购买的灯有所不同。伦敦那种球形灯存在种种不便:灯的下面不通空气,一旦灯内进了烟雾也无法从上面排出,只能在灯罩内打转,最后吸附在灯罩壁上,很快就让灯光变得暗淡。这样,你就必须每天擦拭灯罩,擦拭的过程中难免碰坏,如此一来,整个灯罩就成了摆设。因此,我建议灯罩由四面平板玻璃拼成,上面装上长烟筒以便排出烟雾,下面留下缝隙用来通气,促使烟雾上升。这样一改进,灯罩就能保持干净,不会出现像伦敦那样照不了多久就暗淡下来的情况。我们的路灯彻夜长明,就算偶尔碰坏一块,也不过是换一块玻璃那么简单。
我有时会感到十分纳闷,伦敦沃克斯霍尔街区的球形灯下面有一个小孔,因此能够有效地保持灯的清洁,伦敦人为何不能从这一点受到启发,在他们的路灯上也开个底孔呢?不过,这些小孔其实另有用途,他们将一条麻线穿过这些洞,使得火焰能够迅速通过灯芯。除此之外,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可以起到流通空气的作用,这就使得伦敦街道上的灯在点燃几个小时后就会变得十分暗淡。
这个小小的改良让我想起了一桩往事,即我在伦敦时,曾向福瑟吉尔博士建议过一件事。福瑟吉尔博士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为杰出的一个,他是一位公益计划的卓越倡导者。我见过伦敦的街道在晴天时从不打扫,灰土积少成多,到了雨天,石砖路也就变成了泥浆路,行人寸步难行。几天后,泥浆越积越多,越来越厚,只有穷人会用扫帚扫出一条小道来,其他街道仍旧不可通行。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人们才会花费很大的力气将泥土铲起来装进马车里运走。走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车上的泥土又会从两边纷纷落下,令人很是恼火。那么到底为什么不清扫街面呢?原来是街道的商铺和住户怕扬起的灰尘飘进自己的店里和家中。
其实,清扫街道未必需要很长时间,我也是通过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才知道的。一天早晨,我在克莱文大街的寓所门口,发现一位穷妇人拿着一把桦树枝做的扫帚清扫街道,她看上去苍白、羸弱,像大病初愈一般。我上前问她,是谁雇她在那里清扫的,她回答:“没有人雇我,因为我很穷,在富人家门前扫地,是希望他们能施舍给我些什么。”于是,我让她把整条街清扫一遍,然后付给她一先令。当时是九点整,到了十二点,她便来向我要钱了。我当时有些怀疑她是否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因为我看她开始干活时动作很慢。我便派了一位仆人前去检查,仆人回来向我报告说整条街清扫得十分干净,所有灰尘都堆放在街中央的阴沟中,下次下雨就会被冲走。这样一来,不管街道还是阴沟都会变干净。
那时我就在想,既然一个年老体弱的妇人只花三小时就能清理完一条街道,那么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大概能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这项工作。这里我要补充说明一点:在那条狭窄的街上,中间一条沟要比街两边各有一条沟便利许多。因为在雨天,街面上的雨水会从两边汇集到路中央,然后形成一股强大的水流,把留在阴沟的泥土冲刷干净;但如果分成两条沟,那么汇集的水量就不足以冲刷泥土了,只能使泥土变成泥浆。这样,车轮和马蹄就会将泥浆带到人行道上,弄得满地肮脏湿滑,有时泥浆还会溅到行人的身上。
这些情形让我向那位仁慈的博士提出以下建议:“为了更有效地清扫街道,保持伦敦和威斯特敏斯街道的干净,我建议雇用一批清洁工人,同他们签订合同,让他们在晴天清扫街道上的泥土,雨天将积土刮掉,每人可以承包几条街道和附近的小巷。可以提供扫帚和其他工具给他们,让他们将这些东西放在固定地段妥善保管,以便给穷苦人使用。
“在干旱的季节,清扫工作应该在商店和住户开门之前完成,然后每隔一段距离便将清扫出来的垃圾堆起来,最后再由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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